一、项目编号:HC【2022】092
二、项目名称:公众满意度评价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格物致胜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院8号楼1层102
中标金额:927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公众满意度评价服务项目 |
协助完成社会公众、服务对象等多元评价主体对开发区各部门的评价体系、指标体系、调查问卷等规则设计。满意度的评价内容与指标,需要与部门的职责、年度任务紧密结合,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保证调查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开性和合理性。通过调查社会公众和企业对当前经开区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营商环境水平、公众生活水平、科技创新水平、技术转化应用水平及生态环境水平等方面的主观满意度,采用电话调查、网络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调查方式入企、入园、入社区,深入了解企业、居民对政府工作的难点、痛点,准确反馈经开区企业、居民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评价,能够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为开发区改革发展提供可供参考的量化依据。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甲方验收之日止。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娟、戢肃燕、霍玉红、石丽萍、王淑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下浮5%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322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
联系方式:王空颖 010-67887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1幢-2贵派大厦9层
联系方式:何江敏 13833333054、010-69248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江敏
电 话:13833333054、010-69248172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公众满意度评价服务项目 | 94.5 | 1项 | 协助完成社会公众、服务对象等多元评价主体对开发区各部门的评价体系、指标体系、调查问卷等规则设计。满意度的评价内容与指标,需要与部门的职责、年度任务紧密结合,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保证调查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开性和合理性。通过调查社会公众和企业对当前开发区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营商环境水平、公众生活水平、科技创新水平、技术转化应用水平及生态环境水平等方面的主观满意度,采用电话调查、网络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调查方式入企、入园、入社区,深入了解企业、居民对政府工作的难点、痛点,准确反馈开发区企业、居民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评价,能够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为开发区改革发展提供可供参考的量化依据。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服务 | 服务 | 服务 | 服务 |
2.3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否 | 否 | 否 | 否 |
2.4 | 核心产品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
3.1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 不召开 | 不召开 | 不召开 |
4.1 | 投标样品递交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5.2.5 | 标的所属行业 | ||||
公众满意度评价服务项目 | 租赁与商务服务业 | ||||
11.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
12.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
12.7.2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 |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 |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 |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 |
1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
16.1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1幢-2贵派大厦9层。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1幢-2贵派大厦9层。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1幢-2贵派大厦9层。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1幢-2贵派大厦9层。 |
22.1 | 确定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部分评审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 | ||
25.5 | 分包 |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
26.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致电采购代理公司项目联系人。联系人:何江敏联系电话:13833333054、010-69248172邮箱:528336399@qq.com |
26.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电话:何江敏13833333054、010-69248172;通讯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1幢-2贵派大厦9层。 |
27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下浮5%收取;缴纳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其他须知 | 其他须知 | 其他须知 |
1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每份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电子版(移动U盘):1份〔word版或pdf版,需保证正常打开,不合格电子版属于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四投标文件的提交”规定。 |
2 |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1幢-2贵派大厦9层 |
3 | 项目期限 |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甲方验收之日止。 |
4 | 同义解释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词“甲方”、“乙方”,在招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进行理解。 |
5 | 内容填写说明 | 按统一规定的格式、顺序填写、排列,并装订、胶封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复印件应清晰整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 |
6 | 信誉查询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开评标会议时针对投标人信誉情况查询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合规合法渠道)。 |
7 | 开标须知 |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开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请携带法人证明)。开启方式:现场开启。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本项目为纸质标项目: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保障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议时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1)在京人员进入开标会议地点须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返京人员进入开标会议地点须持抵京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京24小时后、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中高风险地区进返京人员和本市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谢绝进入开标会议地点。3)所有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议地点前,请您主动出示北京健康宝、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进行体温测量。4)如有其他变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将即时通知。 | ||
8 | 履约担保 | 无。 |
9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含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 否是 |
10 | 特别说明 |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类,本次招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4.5万元,服务期限为1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购买需求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合同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在预算获批准,中标服务公司在上一年度考核中无重大过错并考核合格,且无其他影响合同签署的情况下,采购人可经上级或财政监管部门同意后视服务情况与其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且所有合同累加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考核不合格、采购人不满意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发生变化,采购人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中标服务公司应无条件同意,并不得提出补偿要求。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1-2 |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3 | 投标人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含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如下资料: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
2 | 投标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
6 | 服务期限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7 | 签署、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8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9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10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11 | 公平竞争 |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 |
权益情形的; | ||
12 | 串通投标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3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4 | 其他无效情形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商务得分(15分) | 商务得分(15分) | 商务得分(15分) | 商务得分(15分) |
1 | 主要项目团队配备 | 10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主要项目团队配备是否健全合理、岗责明确、持证上岗、具备经验、是否符合本项目管理情况等综合判定。主要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健全科学合理、岗责明确、经验丰富、来源稳定得10分;主要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健全、较合理、岗责较明确、具备经验得8分;主要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基本符合项目需求、较合理、具备一定经验得5分;主要服务团队人员配置较健全、合理性一般、离符合项目要求有一定差距,欠缺经验得3分;主要服务管理人员配置较差的或不合理得0分。 |
2 | 类似项目业绩 | 5 | 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做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项目合同得1分,最多得5分(附合同首页、金额页、内容页、签字页等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价格得分(10分) | 价格得分(10分) | 价格得分(10分) | 价格得分(10分) |
1 | 投标报价 | 1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七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 |
技术得分(75分) | 技术得分(75分) | 技术得分(75分) | 技术得分(75分) |
1 | 整体设想策划和对项目需求理解 | 10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服务整体设想策划和对项目需求理解综合评判。设想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理解深刻得10分;设想较好、较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理解较深刻得7分;设想满足项目需求、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理解较全面得5分;设想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理解一般得3分;设想较差或不合理或有明显缺陷,理解较差得0分。 |
2 | 服务管理方案 | 20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服务方案、实施计划、技术、管理等综合评判。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技术可行,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0分; |
方案较好、较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技术较可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6分;方案满足项目需求、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技术较可行得12分;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技术可行性一般得8分;方案离满足项目需求有一定差距、合理性一般、针对性较差、技术可行性有差距得4分;方案较差或不合理或有明显缺陷得0分。 | |||
3 | 公司管理制度 | 8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障服务质量的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等综合评判。合理、完整、明确、可行得8分;较合理可行、较明确完整得6分;合理可行一般、完整度一般、明确性一般得4分;基本合理、可行、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2分;较差或不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0分。 |
4 |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和承诺 | 8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和承诺的合理性、可行性、完善性等情况综合评判。合理、可行,服务体系完善得8分;较合理、可行,服务体系较完善得6分;合理、可行一般,服务体系一般得4分;基本合理、可行,服务体系基本符合得2分;较差或不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0分。 |
5 | 工作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 | 10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作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等情况综合评判。项目整体进度计划科学、可行,项目各阶段工作安排合理、完全满足项目整体要求得10分;项目整体进度计划较科学、较可行,项目各阶段工作安排较合理,满足项目整体要求得7分;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基本可行,项目各阶段工作安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5分;项目整体进度计划离招标文件需求有一定差距,项目各阶段工作安排欠合理得3分;进度计划安排存在明显不足、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0分。 |
6 | 应急预案 | 9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完善性等情况综合评判。合理、可行,措施完善得9分;较合理、可行,措施较完善得6分;合理、可行一般,措施一般得3分;基本合理、可行,措施基本符合得1分;较差或不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0分。 |
7 | 合理化建议 | 5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合理化建议情况综合评判。 |
有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层次分明,服务承诺完整,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得5分;有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服务承诺满足本项目要求得4分;有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服务承诺得3分;有合理化建议和服务承诺要求得2分;有合理化建议或者服务承诺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8 | 培训方案 | 5 | 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提供的培训方案等综合判定。方案全面、可行、针对性强得5分;方案较好、较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3分;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得1分;方案较差或不合理得0分。 |
合计 | 合计 | 100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