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尚义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尚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尚发改[2021]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尚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尚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红线范围为40450平方米,现状区域内高差较大。为满足企业生产对场地平整度及压实度的要求,需要对地块进一步进行土方平整、碾压密实。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尚义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扩建工程—新工南路西侧场地平整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2.2建设地点:尚义县经济开发区。 2.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2.4质量标准或要求: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 提出异议的方式:受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熙 电话:17603208040 邮箱:hxzb0313@163.com 特别提示: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01月01日后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03 09:00:00 至 2024-04-09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2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