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赣榆港区 10 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生态补偿(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系统)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30 15:5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连云港港赣榆港区 10 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生态补偿(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赣榆港区 10 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生态补偿(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系统)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金诚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连云港金诚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落实《关于连云港港赣榆区1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意见》(苏海环函〔2014〕12 号)和经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连云港港赣榆港区1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中有关海洋生态补偿的措施,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相关生态补偿工作,旨在提高海洋生物的多样性,改善海洋生物种群结构,加大岸线修复力度,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改善工程附近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2)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标段包含一套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系统;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相关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工作,提供所有安装调试所需的设备及辅材,要求达到相关规范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现场勘验、仪器设备及备品、配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运载装卸费、交通费、保险费、税费(进口部分还要包括关税、商检、手续费等)、燃油费、相关手续费、试剂耗材、安装调试、试运行、数据管理应用、信息产品制作、验收、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含五年运维服务)、售后服务等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全部费用;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3)交货地点:连云港市内业主指定地点。
(4)供货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当天,在江苏省交通厅(施工、勘察设计、材料采购、监理、试验检测)信用等级评定公示中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金诚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
联系人:吴梦远
电 话:0518-81762277
招标代理: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号鑫源大厦
邮编:222042
电话:0518-82388301
传真:0518-82383401(自动接收)
联系人:仇溆雯
E-mail:295078621@qq.com
二○二三年八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业绩、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3 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版相关文件下载页面 (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下载“投标单位操作视频讲解”,自行学习投标相关操作。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8月30日17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 2023年9月6日17时00分。
8.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0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