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881.69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都市郫都区郫温综合开发项目3号地块施工大区景观工程标段 答疑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郫都区菁蓉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提问1:本次招标要求为“拟派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建造师,近年(2019 年 10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过 2 个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要求)”“近年(2019 年 10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 2 个类似工程业绩”,我公司对比了近年成都市对园林绿化TOD工程招标项目拟派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近年企业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的资格要求,设置条件均没有将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为资格审查条件,近年企业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中近年一般是指近三年,且本次招标需要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负责过 2 个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与近年成都市对园林绿化TOD工程招标项目拟派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置有较大差异。是否以后此类型项目也会参照本次招标条件来设置,如若不是,我公司合理怀疑此两项条款是为某单位量身定做,违背了《招标投标法》中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的规定,成都轨道集团是成都市轨道交通行业的龙头企业,我公司十分信任贵公司会给予每一家有实力的投标单位公平、公正的竞标机会,望贵公司能够取消此限制条件,遵循以往成熟招标规则,不要朝令夕改。 回复:TOD项目招标文件均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编制,并非一成不变,不同项目的招标文件出现调整属正常。根据《成都市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指引(2023 版)》第三章第(二)节和第(四)节要求“企业资格审查业绩设置要求:设定的企业业绩每类别个数不得超过3个(包含加分业绩共计不超过3个),设定的企业业绩年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不超过5 年,类似业绩可设定为新承接或正在实施或已完成(多选)。人员资格审查业绩设置要求:设定的人员(项目经理)业绩个数不得超过3个(包含加分业绩共计不超过 3 个),人员业绩强调个人以往已完工的执业业绩,业绩与所属企业无关,不得做出个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的限制要求;设定的人员业绩年限原则上不低于 3 年、不超过 5 年”。本次招标不违反相关规定,请各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本次项目经理及企业业绩的招标要求与以往轨道集团的类似项目相比,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调整,请问招标人此次项目经理及企业业绩的招标要求是仅仅针对本项目,还是以后轨道集团的TOD绿化景观项目均按照此要求进行统一调整?若不是,此条件是否是为某个单位特别量身定制的,目的是为了锁定中标人,排斥其他竞争对手?请招标人还广大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取消以上不合理条件。 回复:详见提问1回复。 提问3:成品304不锈钢花箱的招标控制价严重偏低;请予以调整; 回复:投标单位可根据市场价格并结合自身情况报价,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予调整,请投标单位综合考虑。 提问4:绿化部分部分乔木的招标控制价严重偏低:朴树、乌桕、香橼、斜飘铁冬青、斜飘造型松、染井吉野樱、斜飘红枫;请予以调整; 回复:详见提问3回复。 提问5: 1、本次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1)“3.1.5拟派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建造师,近年(2019 年 10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过 2 个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要求)”;(2)“3.1.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年(2019 年 10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 2 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景观面积 30000 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或签约合同价 18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经统计并比对以往轨道集团下属各个TOD景观绿化项目招标条件均为:(1)“3.1.5 拟派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建造师”;(2)“3.1.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景观面积**平米及以上或签约合同价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以上时间以今年招标的为例。 本次招标条件对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进行特别设定,要求完成两个类似业绩的同事,却又将业绩时间放宽至近5年,明显是为个别单位量身定做,故意设置较高的准入门槛,确保目标单位或者团队能顺利中标,此要求严重扰乱了公平、公正的招投标营商环境,排斥了大部分愿意公平竞争的潜在投标人。请招标人取消以上违规设置条件,保持与以往招标条件一致。 回复:详见提问1回复。
成都郫都区菁蓉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