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4-1384]知识城康耀五路、康耀一纵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知识城康耀五路、康耀一纵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138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涂工 联系电话:020-82118977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2111245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招标人名称: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日期:2024年04月29日 附件:(盖章)资格审查结果公示-知识城康耀五路、康耀一纵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pdf
公示版-资格审查报告-知识城康耀五路、康耀一纵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pdf
知识城康耀五路、康耀一纵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138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佛山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2 |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13 |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4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5 | 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6 | 广东中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7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8 |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19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0 | 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1 | 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2 | 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3 |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24 |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5 |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6 | 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27 |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28 | 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9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0 |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31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2 |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提供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招标公告第九点第8条要求,不通过资格审查。 |
33 | 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通过 | |
34 | 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5 |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6 |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7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8 |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39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0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41 |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42 |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43 | 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44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5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6 |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47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涂工 联系电话:020-82118977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2111245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招标人名称: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日期:2024年04月29日 附件:(盖章)资格审查结果公示-知识城康耀五路、康耀一纵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pdf
公示版-资格审查报告-知识城康耀五路、康耀一纵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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