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评与排污许可能力建设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12.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397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18108293957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N5100012024000397-5
二、合同名称:环评与排污许可能力建设
三、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397
四、项目名称:环评与排污许可能力建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号红牌楼广场1号楼
联系方式:13795903128
供应商(乙方):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
联系方式:010-847572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智能复核 1(项) ¥1,500,000.00 ¥1,500,000.00 一、项目要求
1、服务内容:按季度对2023年第四季度和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我省各市(州)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开展线上智能质量检查,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提出市(州)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和建议,形成相关报告。
2、服务要求:供应商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采购人分别提交2023年第四季度、2024年第一季度市(州)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线上智能质量检查情况报告两期;于2024年8月30日前提交2024年第二季度市(州)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线上智能质量检查情况报告;于2024年11月3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2024年第三季度市(州)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线上智能质量检查情况报告。报告内容须包括当期通过批复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线上智能质量检查总体情况、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相关建议。上述报告需提交电子版报告1份、纸质版报告2份。
3、服务标准:供应商需按本节第二条“2、服务要求”按时保质提供相关成果。
4、服务范围:2023年第四季度到2024年第三季度我省各市(州)通过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天内
2、履约地点:成都市武侯区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2023年第四季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市(州)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智能复核情况报告后,2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提交2024年第二季度市(州)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智能复核情况报告后,2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5%。提交第三季度市(州)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智能复核情况报告后,2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履约验收: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号)相关规定执行。

合同金额: 1,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第五包: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智能复核项目合同书.pdf
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4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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