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漳州市东美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电力迁改工程(二次)
金额
75.0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6927202000164
预算金额75.0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柯工0596-295605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漳州市东美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电力迁改工程(二次)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6927202000164
1.项目条件
本项目漳州市东美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电力迁改工程(二次)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漳台行审经【2024】6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台商投资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东美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市东美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电力迁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东美村362台区#05杆至#14杆的0.4kV低压线路影响漳州市东美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改造建设,现将东美村362台区#05杆至#14杆的0.4kV低压线路下地缆化等。预算审核价人民币750764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漳州市东美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电力迁改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发包内容:
漳州市东美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电力迁改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人民币750764元;
(1)本项目下浮率:
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签订合同时间:承包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历天内领取,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②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的支付详见招标代理合同约定。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同时具备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且为漳州台商投资区小规模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中的企业。
因本地区企业库中同时具备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的企业不足,现同时向社会征集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于抽取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文件。抽取时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先从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施工单位中抽取2家,第二轮从第一轮抽取出的单位和本地企业库中符合资质要求并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中抽出承包单位。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柯工,电话:0596-2956050;
4.3 抽取时间:2024-05-11 09:30;
4.4 抽取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角美动车站对面)];
4.5 抽取方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日历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1)按月支付(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如发生重大变更或签证,由双方另行商定),每月25日前承包人应报送上个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报表及相关请款手续,经监理单位在7天内审定后并经发包人5天内审定完成,于承包人提交等额发票后15日历天内支付至相应工程造价的8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并顺利送电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5%(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如发生重大变更或签证,由双方另行商定);(3)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至结算审核工程造价总额的97%;(4)余3%作为质保金,于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二年)满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须从企业法人基本户转账、电汇)或履约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保函可以是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缴交,未按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7.3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顺利送电后,且提交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后,中标人提出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担保金。若采用保函时,于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送电后,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项目编号:E3506927202000164
1.项目条件
本项目漳州市东美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电力迁改工程(二次)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漳台行审经【2024】6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台商投资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东美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市东美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电力迁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东美村362台区#05杆至#14杆的0.4kV低压线路影响漳州市东美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改造建设,现将东美村362台区#05杆至#14杆的0.4kV低压线路下地缆化等。预算审核价人民币750764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漳州市东美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电力迁改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发包内容:
漳州市东美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电力迁改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人民币750764元;
(1)本项目下浮率:
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签订合同时间:承包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历天内领取,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②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的支付详见招标代理合同约定。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同时具备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且为漳州台商投资区小规模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中的企业。
因本地区企业库中同时具备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的企业不足,现同时向社会征集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于抽取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文件。抽取时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先从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施工单位中抽取2家,第二轮从第一轮抽取出的单位和本地企业库中符合资质要求并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中抽出承包单位。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柯工,电话:0596-2956050;
4.3 抽取时间:2024-05-11 09:30;
4.4 抽取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角美动车站对面)];
4.5 抽取方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日历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1)按月支付(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如发生重大变更或签证,由双方另行商定),每月25日前承包人应报送上个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报表及相关请款手续,经监理单位在7天内审定后并经发包人5天内审定完成,于承包人提交等额发票后15日历天内支付至相应工程造价的8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并顺利送电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5%(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如发生重大变更或签证,由双方另行商定);(3)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至结算审核工程造价总额的97%;(4)余3%作为质保金,于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二年)满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须从企业法人基本户转账、电汇)或履约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保函可以是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缴交,未按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7.3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顺利送电后,且提交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后,中标人提出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担保金。若采用保函时,于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送电后,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漳州台商投资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吴宅村九冬940号 | 邮 编: | 363107 | ||
电子邮箱: | / | ||||
电 话: | 0596-6770169 | 传 真: | / | ||
联系人: | 邱工 | ||||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 ||||
地 址: |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 ||||
联系电话: | 0596-6778808 |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特房锦绣碧湖财富中心A座603室 联系电话: 柯工 0596-2956050 | |||||
| 日 期: | 2024年05月07日 |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