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房乡“一绿”试点功能疏解区域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现状非住宅拆除工程(平原造林范围内)石各庄标段现状非住宅拆除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20241016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唐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工1531126351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8
公告正文
平房乡“一绿”试点功能疏解区域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现状非住宅拆除工程(平原 造林范围内)石各庄标段现状非住宅拆除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F-20241016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平房乡“一绿”试点功能疏解区域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现状非住宅拆除工程(平原造林 范围内)石各庄标段现状非住宅拆除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0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聚鑫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范围:平房乡“一绿”试点功能疏解区域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现状非住宅拆除 工程(平原造林范围内)石各庄标段范围内。招标内容:现状建筑物拆除、硬化地面拆除、地 面附属建筑物拆除等;废弃物及拆除物的清理等;拆除后场地绿网覆盖;垃圾、渣土清运及 自行消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房乡“一绿”试点功能疏解区域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现状非住宅拆除工程(平原造 林范围内)石各庄标段现状非住宅拆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平房乡“一绿”试点功能疏解区域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现状非住宅拆除工程(平原造 林范围内)石各庄标段现状非住宅拆除)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6.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 本); 9.《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或有效的外地进京备案证明材料(仅外地进京建筑业 企业需要);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10 月17 日09 时00 分到2024 年10 月23 日16 时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前往现场购买前请先来电咨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0 月28 日09 时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 号院2 号楼12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10 月28 日09 时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 号院2 号楼12 层 七、其他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已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服务周期:暂定15 天,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起止时间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聚鑫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路8 号 联系人:唐工 话:/ 电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 号院2 号楼12 层 联系人:马工 电 话:15311263512 电子邮件:15311263512@189.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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