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管委会至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学校及医院政务网络链路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管委会至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学校及医院政务网络链路租赁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深汕特别合作区辖区内镇(街)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及政务服务中心等办公点公文传送、数据传输、视频会议的需求,并保证合作区政务信息化的建设与政务网络安全性和隔离性需求,需在深汕云服基地与各办公点机房之间架设基于光纤链路的政务网络传输线路。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提供连接深汕云服基地与辖区内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学校、医院共计约80个办公点数字链路租赁服务,共计约80条10M数字链路。
2.服务要求
①政务网络专线为传输带宽上下行不低于10Mbps;
②专线链路提供商负责机房变更时的专线迁移及设备配置工作;
③提供7*24小时专线链路运维服务,故障报修后15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到现场,4小时内恢复通信。
④需每季度对链路进行巡检,确保设备及链路工作正常,并提交巡检报告。
3.服务成果:测速结果、巡检记录及故障处理工单。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①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专线的开通、测试及调试工作;
②本公告所含内容的服务期限为12个月,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满足考核要求的情况下可依规续签,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具体服务期限、考核标准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为准。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完成本项目链路建设并协助招标方完成链路割接,确认链路正常工作后,服务期满3个月依规支付合同款项的25%;服务期满6个月,依规支付合同款项的25%;服务期满9个月,依规支付合同款项的25%;服务期满1年并验收合格后,依规支付合同款项的25%。最终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①中标方服务质量考核不达标视为中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将予以警告并要求中标方调整。
②合同服务期内因中标方责任,警告累计达到两次时,视为中标方服务严重不符合要求,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中标方应无条件交出本项目的一切基础资料和研究成果给招标方,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另行委托其它单位继续开展此项工作,同时,中标方退回招标方已支付的款项,并向招标方支付相当于报酬总额8%的违约金。
③其它满足合同约定及招标方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9月4日上午9:00至2023年9月8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采:zjzx@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2楼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3302909040
附件.docx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管委会至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学校及医院政务网络链路租赁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深汕特别合作区辖区内镇(街)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及政务服务中心等办公点公文传送、数据传输、视频会议的需求,并保证合作区政务信息化的建设与政务网络安全性和隔离性需求,需在深汕云服基地与各办公点机房之间架设基于光纤链路的政务网络传输线路。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提供连接深汕云服基地与辖区内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学校、医院共计约80个办公点数字链路租赁服务,共计约80条10M数字链路。
2.服务要求
①政务网络专线为传输带宽上下行不低于10Mbps;
②专线链路提供商负责机房变更时的专线迁移及设备配置工作;
③提供7*24小时专线链路运维服务,故障报修后15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到现场,4小时内恢复通信。
④需每季度对链路进行巡检,确保设备及链路工作正常,并提交巡检报告。
3.服务成果:测速结果、巡检记录及故障处理工单。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①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专线的开通、测试及调试工作;
②本公告所含内容的服务期限为12个月,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满足考核要求的情况下可依规续签,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具体服务期限、考核标准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为准。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完成本项目链路建设并协助招标方完成链路割接,确认链路正常工作后,服务期满3个月依规支付合同款项的25%;服务期满6个月,依规支付合同款项的25%;服务期满9个月,依规支付合同款项的25%;服务期满1年并验收合格后,依规支付合同款项的25%。最终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①中标方服务质量考核不达标视为中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将予以警告并要求中标方调整。
②合同服务期内因中标方责任,警告累计达到两次时,视为中标方服务严重不符合要求,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中标方应无条件交出本项目的一切基础资料和研究成果给招标方,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另行委托其它单位继续开展此项工作,同时,中标方退回招标方已支付的款项,并向招标方支付相当于报酬总额8%的违约金。
③其它满足合同约定及招标方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9月4日上午9:00至2023年9月8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采:zjzx@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2楼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3302909040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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