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钢筋混凝土涵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s-ly-2024-633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工1527579357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2
公告正文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

钢筋混凝土涵管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1. 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钢筋混凝土涵管采购(二次采购)

1.2 项目编号:SDGS-LY-2024-6330-2

1.3项目概况: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根据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第三合同段施工需要,决定采购钢筋混凝土涵管一批用于项目施工生产。涉及工程章节为400 600章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征集方式采用公开征集。

1.4 采购范围: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将货物运送到指定位置,并负责后续售后服务工作。本次采购要求材料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

1.5包件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1个包件,确定成交1家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将根据实际供应情况,对供货不及时、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供货数量进行切割,增加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供货数量。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采购人可按照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将备选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包件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暂定数量(m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备注

1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1-2.0m

424

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结算工程量以实际量为最终结算依据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

2-2.0m

380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

1-2.0m

190

钢筋混凝土箱涵

1-2.0*1.5

52.92

混凝土护栏

C30

1180

混凝土护栏

C30防腐

1390

备注: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内的纳税记录。

2.3.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2.4 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1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提供信誉承诺函,后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相关查询截图)。

2.5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供应商在以往东方路桥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3. 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具备上述资格且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4122317时2024122718时,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3.2在线报名后,请于2024122818时前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及购买谈判文件付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391370429@qq.com)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

请报价人在注册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并备注报价人单位简称及报名包件。邮件主题为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响应供应商邮箱。

账户名称: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号:1586100104008383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营业部  

3.3递交资料时须准确填写参与本次报价的联系人,在文件发售、澄清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至此联系人。

3.4 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包件,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3.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家数不足三家时,重新采购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2025121100分(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送达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农场二连山东高速山东东方路桥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项目部电子版响应文件以PDF格式存到U盘同纸质文件一起送达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4.2谈判时间:2025121100分

4.3谈判地点: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开启谈判会议,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会议ID和密码将在报名截止后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dhsg.com)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农场二连山东高速山东东方路桥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项目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275793578  

 电子邮箱:1391370429@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