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tz-tjzgs-23007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俊岭1863210379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HBTZ-TJZGS-23007
本比选项目为奥的斯项目售后回收服务商公开比选项目,(项目实施代理编号:HBTZ-TJZGS-23007),项目实施人为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项目实施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项目实施内容
1.1 项目概况:奥的斯项目售后回收服务商公开比选项目。
1.2 项目实施内容:通过公开比选确定能够为本项目中移动终端租赁期提供全生命周期运维服务,包括资产管理、维修、延保等服务的服务提供商,提供本项目与奥的斯签署的所有服务内容,包括并不限于手机三年维保,运费承担、意外损坏维修、首次提供的配件、回收旧机、一站式维修服务、提供专业设备管理控制系统、派遣工程师现场长期驻场,听从奥的斯工作安排等。项目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1.3 服务地点:天津市行政区,项目实施人指定地点。
1.4 协议执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止。
1.5 本项目设置最低限价,本项目终端残值价款最低报价为481.42元/台(不税价),含税价为544元/台,预计涉及6000台终端(此数量以最终回收数量为准),预计项目不含税总金额为2888520元(此金额根据最终回收数量浮动),税率13%。该项目不涉及天津华盛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联通)付款给服务商。应答方应答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1.6 项目实施包划分:不划分比选包。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项目实施人和项目实施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应答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所提供的税务登记证上须加盖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或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网页截图);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够开具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3 信誉要求:
(1)合规经营要求:在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选/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不存在合规经营承诺书中所列情形,并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项目实施人将查询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若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股权关联关系,评标/评审委员会(或项目实施人)将按照围标、串标或无效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无效投标/应答不论何时一经发现,中标人/中选人将被取消中标/中选资格;如已签订合同,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标人/中选人应当赔偿因此给项目实施人造成的损失。
(2)黑名单要求: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供应商、合作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禁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或者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项目。
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则项目实施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中标人/中选人承担。
2.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
(2)应答人需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
(3)在供应链平台3.0通过项目中心、招采中心实施电子采购或电子谈判的项目,项目实施人将进行MAC地址校验,如发现有不同应答人MAC地址相同,将由评审小组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5 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该公开比价比选的申请。
2.6 应答人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备有同类项目服务经验(终端售后回收),需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对于采购合同,需提供合同;对于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订单。
2.7 应答人的人员资质方面,须不少于 6 人在本公司两个月内有社保记录。(需提供以上服务人员的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提供以上全部人员与应答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之间连续2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
2.8 应答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3年12月1日9:00至2023年12月6日17:00;
4.2 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费用缴纳方式:公对公电汇,其他方式均不接受;
开户名称: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100478385340
开户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营业部
行号:104121007906
汇款备注:HBTZ-TJZGS-23007标书费;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应答人,在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应电汇支付比选文件费用并按要求发送邮件确认。
(1)购买比选文件费用需电汇至本公告中代理公司指定账号。
(2)发送主题为“HBTZ-TJZGS-23007标书费+潜在应答人名称”的邮件至zb18632103794@163.com邮箱,邮件附件应包含购买比选文件汇款凭证,潜在应答人的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用于开票的信息。
(3)比选文件将于收到邮件当日发送至购买人登记邮箱。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10: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现场递交,不接收邮寄方式):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街南京路229号(联通华盛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同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应答的资格。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唱价,项目实施人/项目实施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项目实施人/项目实施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人: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街南京路229号
项目实施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65号金兴科技大厦4楼
联 系 人:胡俊岭
电 话:18632103794
电 子 邮 件:zb18632103794@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营业部
项目实施人: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项目实施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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