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淮北市烈山区丁楼一期(丁楼佳苑)项目临时围挡专业分包工程比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0/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淮北市烈山区丁楼一期(丁楼佳苑)项目临时围挡专业分包工程比价采购公告
日期: 2022-10-25 11:03
建安公司
淮北市烈山区丁楼一期(丁楼佳苑)项目临时围挡专业分包工程比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安公司就淮北市烈山区丁楼一期(丁楼佳苑)项目临时围挡专业分包工程在采购管理平台进行竞价采购,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与。
标段编号:XJ2022-10-240006
1、标段名称:淮北市烈山区丁楼一期(丁楼佳苑)项目临时围挡专业分包工程
2、标书发布时间、地点:
比价采购文件于2022-10-25 起在中煤矿建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发布,领取比价采购文件的单位可在平台自行下载。
3、物资明细
清单:清单-1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采购商务响应项 | 供应商商务响应项 |
---|---|---|---|---|---|---|
1 | 临时围挡 | 1、挖基础土方2、800*800*500mm混凝土基础3、每3m一个2.5米高140*140mm1.4厚镀锌钢管的立柱,横向4根40*60mm1.1厚方管横撑 | 2022.45 | M2 |
4、商务要求
5、技术要求
6、比价截止时间:
供应商参与比价的截止时间为2022-10-27 15:30,超过此时限的将无法在系统内进行报价。
地 址:
网 址:
电 话:15385714008
邮 箱:
联 系 人:窦艳艳
建安公司
2022-10-25 10:48
- [ 附件1 ] 比价文件.docx[ 附件1 ] 比价文件.docx
招标人: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件文价比淮北市烈山区丁楼一期(丁楼佳苑)项目临时围挡专业分包工程
分包合同比价文件组成比价公告目录编制日期:2022年10月25日工程承包分公司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具备劳务或装饰装修施工资质能力)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资格证明等,并在资金、机械设备数量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设能力。投标须知:一、控制价(如比价清单项目较多需要附excel版本清单)根据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建安公司就淮北市烈山区丁楼一期(丁楼佳苑)项目部临时围挡的专业比价公告在中煤矿建采招管理平台进行公开发布,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与。一、临时围挡专业分包比价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工程量(暂定) | 不含税综合单价(元 ) | 税金 3 %(元) | 含税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临时围挡 | 1、挖基础土方2、800*800*500mm混凝土基础3、每3m一个2.5米高140*140mm1.4厚镀锌钢管的立柱,横向4根40*60mm1.1厚方管横撑 | M2 | 2022.45 | 90.97 | 2.73 | 93.7 | 189501.74 |
2 | ||||||||
3 | 暂定总价(含税) | 大写【壹拾捌万玖仟伍佰零壹元柒角肆分】 (小写¥:189501.74 元) | ||||||
4 | 备注 | 1.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及施工难度、因市场价格变动可能遇到的一切风险,合同实施过程中均不再调价。2.其余参照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要求。3.以上价格包含建筑行业3%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包含利润、措施费、税金。4.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现场实测实量的高度*长度=实际工程量。 |
5.2、地址、电话:安徽省宿州市淮河东路249号。0557-3717883邮编:2340005.1、单位名称: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分公司5、招标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4、现场勘查:报名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应携带公司资料实地考察现场,并与项目部联系人沟通项目情况,否则招标人不予审核报名资格,资料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类似工程业绩证明。疫情期间,投标人进入施工现场请做好个人防护,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应提前准备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3、中标单位选定:合理低价中标,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候选人做出排名。2、比价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15:30(北京时间),超过此时限将无法在系统内进行报价。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15:30(北京时间)
6.4、报价出现异常波动的。6.3、报价均超出标的的。6.2、近三年内公司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6.1、中煤矿山集团离、退休职工及在职职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3、联系人:贾鹏,电话:18905619017,邮箱:785114447@qq.com。
2、报价要求:投标人需在线上提交比价文件扫描件(需逐页加盖公章PDF格式并形成一个PDF多页文档,禁止逐页输出为单张的PDF格式扫描件)并填写报价。备注:比价文件组成:1、报价网址:http://zmkjztb.51ygcg.com。三、其他:6.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6、投标单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6.5、上传比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附件6:资格证明附件5:投标人承诺书附件4:投标报价书附件3:投标函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比价文件组成2022年10月25日工程承包分公司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附件8: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附件7:投标方认为需要表达的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其他资料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
附件2: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代理期为年月日至合同履约结束,在此期间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投标、谈判、签约、结算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分公司的的投标工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煤三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分公司投标函附件3: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日期:年月日公司名称:(单位公章)
3、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税点:。总价(含税价):元。总价(裸价):元。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按以下投标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投标报价书附件4: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全称(公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工程量(暂定) | 不含税综合单价(元 ) | 税金 3 %(元) | 含税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临时围挡 | 1、800*800*500mm混凝土基础2、每3m一个2.5米高140*140mm1.4厚镀锌钢管的立柱,横向4根40*60mm1.1厚方管横撑 | M2 | 2022.45 | ||||
2 | ||||||||
3 | 暂定总价(含税) | 大写【 】 (小写¥: 元) | ||||||
4 | 备注 | 1.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及施工难度、因市场价格变动可能遇到的一切风险,合同实施过程中均不再调价。2.其余参照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要求。3.以上价格包含建筑行业3%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包含利润、措施费、税金。4.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现场实测实量的高度*长度=实际工程量。 |
投标人承诺书附件5: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全称(公章):
5、我方同意贵方不受你们所受到的任何投标文件约束。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3、我方承认投标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2、我方以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我方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后,我方愿已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条件参与投标,我方条件以投标书所显示的内容为准。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分公司:
投标人:10、我方承诺若出现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报价清单和系统中报价不一致时,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9、我方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负责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毫无疑义的接受贵方授予的承办协议并严格依照贵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贵方签订承办协议。7、我方相信贵方招标结果是公正、合法的,无论我方中标还是落标,我方将毫无疑义接受这一结果。6、我方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2、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许可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格证明附件6: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附件8:投标方认为需要表达的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其他资料附件:75、一般纳税资格证明资料4、安全生产许可证3、银行开户许可证
日期:年月日承诺人:如发生农民工讨薪现象,每发生一次,罚款10万元我公司承诺在该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愿意接受有关部门处罚。致: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分公司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专业分包合同临时围挡工程淮北市烈山区丁楼一期(丁楼佳苑)项目工程承包分公司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总承包人: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分包人:总承包人: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分公司
专业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安徽省宿州市淮河东路249号账号:34001729408053000388开户行:安徽省宿州市建行煤炭支行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1300781057631U法定代表人:井志彬
电话:住所地:账号:开户行: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1、分包工程名称:淮北市烈山区丁楼一期(丁楼佳苑)临时围挡专业分包工程一、分包工程概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甲方与业主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淮北安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淮北烈山区顶楼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项目总承包合同》和甲方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甲方和乙方就甲方总承包工程中的临时围挡专业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发票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增值税发票类型:普票()专票()请在对应项划√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4、分包方式:专业分包(详见附件一《单位工程(专业分包)一览表》)分包方式:包验收、包试验、包资料、包安全文明、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等以上所有设备材料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并能投入正常使用,附带合格证和检验合格资料等甲方需要的资料乙方须及时提供。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烈山区丁楼佳苑(一期)棚改安置项目现场临时围挡主要包括南起项目部大门口道路两侧西至配电室北至13#楼后方围挡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作,保证工完料清。并包工程辅助用料和人工费用。提供合同要求的专用增值税发票。2、分包工程地点:淮北市烈山区孟山路东、淮矿铁路专用线南
资质证书号码:二、乙方资质情况8、乙方在投标前已实地考察现场,无论合同清单中是否单列措施费用,合同价款中均视为已包含措施费及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方案经甲方认可后,对于该工程所特需的施工便道、道路硬化、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围护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承包的工程承诺不得转包或再次分包,并确保该工程的进度、质量、资金要求;如乙方无法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进度、质量要求的,属于乙方违约,乙方愿意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罚款等违约责任。6、乙方承诺积极配合其他分包单位工作且不另收取其他分包单位服务费和配合费。5、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单方调整乙方工程承包范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并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四、工程质量标准(2)固定总价模式:除设计变更外,以甲方、建设单位验收合格的固定总价合同中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或固定总价合同中所列清单工程量、图纸中包含的该工程的所有工程量为最终工程量,未施工或未验收合格的作相应扣减。工程量:(1)固定单价模式:附件一《单位工程(专业分包)一览表》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现场实测实量的高度*长度=实际工程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复审时间及有效期限:资质专业及等级:
5、乙方必须严格依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含相关说明资料)及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规范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工程施工前7工作日,向乙方提供图纸,乙方在收到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向业主方或监理方报告。在图纸最终修改方案批准前,乙方应当保护施工现场,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损失发生。根据业主方对图纸错误所做的工期顺延措施,甲方在不超过该范围内对乙方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主张额外索赔。4.图纸交底3.本分包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月,保修期为12月,乙方对本分包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缺陷责任、保修时间从本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使用之日算起。2.乙方施工的分包工程质量除应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要求外,双方约定乙方施工的本分包工程的质量标准为:合格。1、本工程质量标准及采用规范,符合总包合同标准要求;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0天(以上工期为暂定时间,具体开工进场要求日期及阶段、节点工期时间要求以甲方通知及工期计划安排为准)。五、工期9、因分包工程存在不合格项导致甲方二次或多次竣工验收的,甲方有权扣除本合同总价款2%/次作为违约金。8、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出现产品质量、安装质量、进度、资金等问题及其它不符合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需无条件撤场,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工程款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60%结算。7、严禁乙方在施工现场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及设备。本工程所用材料及设备乙方必须按招投标报价所列品牌及规格采购,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擅自使用其他品牌或规格的,一经发现,除勒令乙方拆除、材料或设备全部清场外,乙方需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后续再次发现的,违约金数额翻一倍,依次类推。6、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一经发现,乙方必须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终止施工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业主调整工期,本合同工期相应调整,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索赔。5、乙方应将根据业主总工期及分包分项工程工期要求制定的分包工程施工计划报甲方审批。4、乙方应在调整事项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未批复,视为不同意调整工期。3、因不可抗力、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由设计部门出具正式设计变更文件)、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顺延,需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调整,其余情况概不调整。2、施工中实行工期节点控制,以甲方确定工期节点为准,当乙方连续两个工期节点延误,甲方有权采取1万元处罚的处理措施;另外,因乙方原因,当工期超出计划工期10%时,甲方有权采取任何保证工期的措施,包括罚款、重新划分乙方施工范围、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另行选择分包商等措施。
②分包人为合同工程合理订购但尚未运到工地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货款;①分包人在开工前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及损失;(4)双方同意,不论任何原因停建,以下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包含但不限于:(3)本工程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原因造成停建的,双方因此产生的损失由各自自行承担,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内容由双方按结算的相关约定办理工程结算,不合格的工程内容由分包人自行承担损失。(2)本工程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停建的,承包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自承包人终止合同的通知送达分包人时本合同即终止,本合同终止后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处理后续事宜。(1)本工程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建的,由承包人书面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应在承包人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停止施工,并在停止施工后7日内退出施工场地。分包人未按时停止施工或者未按时退出施工场地的,所产生一切费用及相关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书面通知前已完成的合格工程内容由双方按结算的相关约定办理工程结算,不合格的工程内容由分包人自行承担损失,分包人同意放弃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2)因承包人原因本工程一次性连续暂停施工7天以内(含),分包人不收取任何费用,并自愿放弃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且工期不顺延。(1)承包人需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暂停施工。分包人应当按承包人通知要求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分包人收到发包人暂停施工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以书面形式描述现场实际情况报承包人复核。8.暂停施工和缓建(暂缓施工):⑤工程停建后分包人的其他预期收益及损失(包括未实施工程的预期收益及利润等)。④分包人为完成合同工程而预期开支的费用;③分包人撤离现场所需的雇员遣送费和临时工程拆除的费用;
②除本合同第五条第8款中的(3)项约定外的其它任何损失。①分包人在开工前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及损失;(6)双方同意,不论任何原因缓建(停工),以下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不给予任何补偿:(5)本工程竣工移交前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原因造成缓建(停工)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延误的工期经承包人书面确认后相应顺延;但对因此发生的工程及材料毁损、灭失、材料涨价、工人停工和现场机械、脚手架停置等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不再给予补偿。(4)因分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暂停施工、缓建(暂缓施工)的,由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工期不顺延。(3)因承包人原因本工程一次性连续暂停施工在7天以上(不含),从承包人通知暂停施工之日起至复工之日止,工期相应顺延,并由承包人支付现场机械停置费、脚手架、和生产工人停工、窝工费;其中现场机械停置数量由双方当场书面确认后,按工程定额基价及相关配套文件计算单价;脚手架由双方当场书面确认后按合同(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计算)或市场租金计算停置费;生产工人停工、窝工人员数量按不超过6人计算,按本合同签订的签证计日工价计算生产工人停工、窝工费;如工程缓建后承包人要求分包人出场的,上述费用计算至承包人通知出场之日止。除以上费用外承包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和损失,分包人同意放弃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因承包人、属地疫情管控造成的停工时,停工一切损失各自承担,互不追索;因分包人疫情管理不严或未按项目部疫情防控政策实施而造成停工,停工的一切损失(包含承包人和其他分包人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并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合同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无元整。第一种:固定总价。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为:¥无元,税金¥无元,合计合同含税金额为:¥无元。1.本合同计价方式:选择计价方式为第二种。(一)合同价款的确定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条件(7)除本合同第五条第8款中的(3)项约定外,不论任何原因缓建(暂缓施工),分包人在收到书面复工通知之前所发生的其他任何费用及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无。分包人已充分熟悉图纸和施工现场情况,对于施工图纸中含有的内容而工程量清单中未有列出的项目,视为相应工作的价格已经包含在其他项目中,分包人不得另外提出额外增加费用。具体工程量或工时依据施工图及乙方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为准。除非另有规定,合同单价包括执行和完成合同所描述工作的全部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亦不论它们是否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可以预见。合同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暂定)。(工程量清单及单价附后)。第二种:固定单价。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为:¥元(暂定),税金¥元(暂定),合计合同含税金额为:¥元(暂定)。本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①完成合同承包内容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税金;②乙方施工操作人员所需政府部门手续费、暂住证、培训费及各类保险费;③各种工具用具费、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费;④施工场地内所有材料按规格尺寸码堆和搬运费;⑤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合同单价详见附件《工程量计价清单》,除设计变更外,以甲方、建设单位验收合格的固定总价合同中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或固定总价合同中所列清单工程量、图纸中包含的该工程的所有工程量为最终工程量,未施工或未验收合格的作相应扣减。扣减单价按照合同中相同单价或类似单价执行,若没有相同或相似单价,以双方进行的市场询价为准进行扣减。对于施工图纸中含有的内容而工程量清单中未有列出的项目,视为相应工作的价格已经包含在其他项目中,分包人不得另外提出额外增加费用。除工程设计变更、未施工或未验收合格的外,本合同价款不因任何事由进行调整。
(2)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90%;(1)工程进度款按当月业主确认已完工程进度的80%支付;3.在不超过业主方对甲方工程款支付比例的前提下,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比例为:2.甲方从业主方结算到工程款后,甲方可以与乙方结算工程款,本约定视为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价款的前提条件。1.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二)付款条件
8.合同履行期间各地政府对环境治理带来的风险由乙方承担。7.乙方在领取工程进度款前,需到甲方财务上交上月项目部的工期、安全、质量、材料浪费、文明施工等处罚,否则甲方停止办理当月进度款,造成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6.乙方在请求支付工程款前,必须按照工程进度和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乙方未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及监理签字、盖章认可的与工程进度同步的书面内业资料前,甲方有权中止付款直至乙方按照本款要求提供当期结算金额对应的发票和内业资料后,在合理期限内恢复付款。5.业主未及时支付甲方工程款,致使甲方无法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应付工程款,乙方必须保证现场继续施工且不得影响其投标时所承诺的工程进度,并不得因此对甲方提起仲裁或诉讼。延期支付的工程款不计利息。4.若业主拖延支付甲方总包工程款的,同样视为甲方对乙方分包合同款的付款条件不成立,且甲方对此部分分包合同款不承担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责任。(3)工程结算内部审计后支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97%;余款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取利息)
1.安全环保目标:安全生产无事故,重伤轻伤事故均为零,环保确保违规文件为零。七、工作目标要求3、乙方/供方向非本合同当事人提供发票行为不当,引起国家税务管理机构或公安机关查处,要求甲方/需方配合调查的,乙方/供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格5%的违约金。发票甲乙双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与税务局备案信息保持一致),同时备注栏要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项目名称、税务局备案印章,且乙方必须保证合同、资金、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四流合一,否则造成发票未经税务部门认证通过,后果由乙方自理。1、分包人领取分包工程款前,需提供对公账户,于每月25日开具当月分包工程总结算金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配合甲方办理完税金抵扣手续后,方可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三)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
1.甲方指派项目经理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农民工工资支付目标:无拖欠。4.进度目标:按照项目施工进度要求,不拖期提前完工。3.质量目标: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2.文明施工目标:省级文明工地。
5.乙方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进度、质量、机械设备保管和使用、文明施工及员工工资发放等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从保证金和押金中直接扣除。乙方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差额或直接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以补齐差额。4.有权要求并收取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及大型机械设备和巨额周转材料使用押金等各类保证金和押金。3.有权审批乙方编制上报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专项施工等方案。2.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职权:项目经理。姓名:刘浩鹏职称工程师:
1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或重做的,或乙方返修、重做仍未能达到本合同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不予结算不合格部分的分包工程款。甲方有权另找其他施工单位进行返修或重做。由此增加的成本及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0.乙方的施工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进度、质量、机械设备管理和使用、文明施工及员工工资支付等方面未达到甲方项目管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次500元的罚款。9.有权定期和随时对乙方施工的进度、安全和质量、用工管理和工资发放等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检验检测。8.有权对乙方施工使用的材料、机械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和委外检测,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7.及时交付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机械设备等。6.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进场施工人员实名制花名册、影像和工资确认发放表,有权受委托代扣代发乙方施工人员工资。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甲方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乙方需指派专人配合甲方劳资专管员对乙方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17.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完整提交分包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等资料原件。16.有权在扣除各项代付、垫付、检测、检验、罚款、赔偿金和违约金等所有款项后,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15.甲方有权根据双方签认的试验检测数量依据项目和单价在每次与乙方结算时直接从应付分包工程款中扣除。14.有权审批确认乙方施工的分包工程量。有权按照甲方关于项目工程结算的制度和本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款进行结算。13.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12.有权根据业主和监理的要求对分包工程内容和工期进行变更。乙方应接受上述调整并不得对上述变更调整向甲方索赔。
姓名:职称:1.乙方指派的项目负责人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0.其他:无。19.乙方实施的工程进场的材料、构配件,甲方有权进行验收,乙方实施工程进场材料及构配件须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若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方、监理、审计、质监等部门对上述验收结果有异议,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检查整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1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施工需要,配齐工程后续各类技术管理人员。若乙方不能满足合同或施工要求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要求乙方更换现场技术及管理人员直至满足合同及施工要求的条件;如在10个工作日内或者连续更换2次以上,乙方仍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乙方清除出场,乙方无权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4.应全面遵守与分包工程施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遵行业主和监理对分包工程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应遵行甲方对分包工程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3.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已完合格工程进行结算和支付工程款。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对其施工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支付工程款。(一)主张工程款职权:
(四)劳动用工管理8.乙方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经甲方审批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应严格执行,确保甲方总包合同工期目标实现。如因业主调整工期,本合同工期得以相应调整,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索赔。(三)如期完成分包工程7.乙方必须对进场人员展开三级安全教育,购买工伤保险,必须认真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召开班前会议、安全例会、安全检查。6.不得以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合同或文件。乙方对外签订与分包工程有关的任何经济合同或文件,均应在甲方备案。未经甲方确认备案的合同甲方不予认可,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5.不得将分包工程再转包或分包,否则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4.乙方必须对其员工进行岗前、岗中及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或者疑似病例,必须书面通知到职工本人,同时报备于甲方。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按要求报备后相关责任仍由乙方承担和处理)。13.对于乙方驻地负责人未经甲方项目经理同意而离场,甲方有权给予1000元/天的处罚。乙方驻地负责人私自离场超过7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合格驻地负责人或解除合同。12.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如需更换,应至少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更换人员虽经甲方同意,乙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所更换人员职务向甲方缴纳违约金:项目经理无万元/人,总工无万元/人,技术员无万元/人,其他人员无万元/人。11.乙方必须依法办理与分包工程施工相关的所有保险,包括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在开工前将购买保险的相关资料上报甲方。10.乙方必须在次月3日之前提交本月人员出勤表,甲方审核后,乙方编制工资确认支付表报甲方项目部。乙方应为员工专门开设工资银行卡,委托甲方,由甲方项目部进行打卡代扣代发。工资确认支付表必须由员工本人签字和乙方公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用工工资。甲方代付工资款在支付工程款时可以直接扣除。9.乙方进场后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名册、影像和身份证明等资料,甲方进行验证并录取指纹。乙方承诺:未向甲方提供名册、影像和身份证明的人员,非本分包工程用工。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安全生产。如发现人员不符或无证上岗,甲方对乙方每人每次罚款元。
19.化石及文物保护18.乙方应严格按照环境管理体系GB/T45001-2020、业主和甲方要求的标准执行,满足有关行政机关、业主和甲方对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自行清运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7.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45001-2020、业主和甲方及上级集团安全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管理不力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五)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16.配合甲方处理因乙方工资支付等产生的劳动争议。15.乙方对所招用员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乙方应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要求建立与保存员工用工管理台账。
(六)检查与检验、检测乙方应当根据施工需要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使用建设项目临时用,不得擅自扩大临时用地范围、变更临时用地审批用途,如存在乙方违反相关法律及本合同约定使用临时用地或者造成临时用地难以复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0.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使用乙方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监理人和乙方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根据业主方最终同意并实际履行的措施处理,乙方不得直接向甲方主张索赔。在施工现场(包括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乙方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告知业主方、监理人。
(七)施工管理与质量25.无论分包工程是否已经验收,当已经隐蔽的工程需要重新检验的,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24.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应在甲方设置的现场工地试验室进行试验和检测,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工地试验室不能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应在甲方指定的机构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23.乙方自行采购备有合格证明资料的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需要抽样复验的必须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22.主管部门、业主、监理和甲方检查检验乙方施工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21.自觉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业主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到主管部门、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检查等相关指令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的安排积极配合主管部门、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返修,甲方另找其他施工单位返修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30.乙方应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内项目质量的保修责任。甲方向业主承诺的质量保修义务在分包工程范围内同样适用于乙方。2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古树名木、地下管线和未完工程部分的保护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8.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使用的机械、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或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7.乙方不得使用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构配件和半成品。需改变或代用的材料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代用建材。否则应按甲方要求返工并承担一切费用。乙方使用的材料数量应与分包工程实际需要相符,超出部分甲方不予计入合同价款。26.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等的管理和使用,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执行并承担全部费用。
(八)执行工程变更指令36.分包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在施工前将合同范围内施工图问题(包括错、漏、矛盾及明显不合理、不经济)提出,由分包人书面报告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协调相应的设计单位,分包人需积极配合,在工程实施前予以解决,完成变更审批后方可实施。若分包人未能事先发现或未经审批自行施工,造成工期延误、造价的变更或质量缺陷等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若分包人未及时报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人承担。35.乙方工程必须实行三检制,认真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分项工程得分不得低于95分。及时收集工程内业资料、影像资料,配合甲方进行优质工程申报,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创优费用包含在单价中,不另计费。34.工程创新:乙方应积极采用四新技术进行施工,并按甲方要求实施工程科技创新,根据科研课题进行合同拆解(工、料、机),严格立项、研发、研究总结、经费归集等工作,积极进行成果申报,甲方具有署名权。33.乙方分包工程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进度、质量、材料节约、机械保管和使用、文明施工及工人工资支付等违约事项时,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各种保证金和押金,乙方承诺无条件配合甲方在相关处理文件上予以签字认可。32.乙方违约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不能继续正常履行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退场。乙方不能及时退场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强制清场,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构成违约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履约担保和保险40.乙方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使用的材料、设备等不存在任何侵犯相关权利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九)知识产权保护39.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设备、材料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如需继续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将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38.乙方未按甲方变更后的指令施工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修或重做。37.业主或监理要求对甲方承包的项目进行变更的,乙方应按甲方审批的变更工程内容进行施工。未经甲方审批认可的,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分包合同施工内容。
(十一)竣工验收、结算和移交45.发生不属于乙方投保的保险事故时,乙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44.发生不属于乙方投保的保险事故时,乙方仍有责任配合甲方和相关部门处理,并及时全面提供涉及保险事故理赔所需的各种资料。43.及时处理乙方员工的保险事故,提供处理保险事故理赔所需的各种资料,甲方协调乙方处理事故。42.必须及时办理与分包工程施工有关的各项保险并交纳费用。并在开工前将购买保险的相关资料报备给甲方。41.应足额缴纳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保证金和押金。因乙方违约发生保证金和押金扣款时,乙方应及时补齐各项保证金和押金。
(十二)资料提交49.已竣工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由于分包人原因不能及时恢复而通过承包人另行组织恢复的费用,由承包人从分包人工程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人补足。备案,每月25日前将和班组的当月结算签字盖章后报甲方备案48.乙方与班组签订《班组承包协议》以及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在项目部47.分包工程完工通过竣工验收的,应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提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逾期未报送结算或有意拖延办理结算的,最终以甲方审核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为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原件)4套。提交不符合要求的,甲方不予结算。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当期工程款或结算款。46.分包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原件)4套。移交的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描述分包工程情况的基础资料(地质、设计文件、项目介绍等)、中标通知书、本合同文本及附件、与分包工程签订和履约有关的会议纪要或记录、各方关于本合同履约的往来文件(函件)等。提交不符合要求的,甲方不予验收。
1.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0日前,甲方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及现场完成实际进度计量,作为分包工程价款结算和支付的依据。月度分包结算需加盖甲方项目部行政章或非合同专用章,竣工结算加盖中煤第三建设集团安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公章后生效。十、工程量的确认52.乙方对承包分包工程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一切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信息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51.乙方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的,应于当日书面告知甲方。(十三)告知和保密义务50.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与分包工程施工相关的资料原件(包括不限于人员名单、工资发放表、材料合格证书、试验报告、保险单据、施工资料、竣工验收及结算资料,与履约有关的会议纪要或记录往来函件等)。乙方应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各项工作。
1.经业主和监理要求,甲方确认的,本合同的分包工程量得以变更。十一、工程变更5.前述各项乙方不得以其他变通方式确认工程量。4.乙方上报的专项施工方案虽经甲方审批,其方案中的措施费和物资消耗等不予确认工程量,也不得作为付费依据。3.对乙方自行超出图纸设计范围施工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甲方要求且未做整改的,甲方不予计量。
7.工程变更费用调整原则:在工程量清单中有对应或类似子目的,按清单中的单价调整;在工程量清单中无对应或类似子目的,按业主结算金额在甲方计取5%的总包管理费后调整分包合同价款。6.甲方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指派的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并提供相关资料。5.因业主调整甲方的工程范围、工期,甲方有权对乙方做相应调整;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未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亦有权对乙方做相应调整。乙方对以上调整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索赔。4.甲方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涉及本合同分包工程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完成索赔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3.乙方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向甲方提出变更分包工程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交业主审批。业主审批确认后方可进行分包工程款、工期或工程量的相应调整。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7天后未向甲方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涉及的支出不计入本合同的总价款。2.未经甲方同意的工程量变更,乙方即使履行了,甲方对此部分工程量也不予确认,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和甲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及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因检查不合格而造成返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二、检测、检验11.因工程变更或合同清单范围内含有暂定价的项目,承包人认价时,如承包人证实在市场上能够按承包人所认价格购买该材料设备,并将有关信息通知分包人,而分包人仍拒绝购买,承包人有权将该种材料改为承包人供应方式,并向分包人收取该材料设备采购金额15%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分包人负责。10.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设备、材料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如需继续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将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9.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8.乙方不得擅自在施工中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十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5.单项或分项工程,按国家和本合同的要求由具备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4.重新检验。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的,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必须返修或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返修或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2.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投标报价所列品牌和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抽样复验的必须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擅自使用其他品牌建材的,一经发现,除勒令乙方拆除、材料全部清出场外并承担重新采购及整改的费用。竣工移交时,材料合格证书、试验报告及竣工资料等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7.乙方应遵守适用于本工程的任何安全规则和甲方单位制订的现场安全规则,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施工期间乙方须对其现场所有雇员的安全负责,切实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其所有雇员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及适用于本工程的任何安全规则。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01及公司要求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管理及安全防护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文明施工目标:安徽省文明示范工地。4.乙方应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设专职安全员:无。专职安全员全职负责及督促落实全部安全生产措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否则甲方按每天1000元从工程款中扣取违约金。专职安全员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擅自更换,如要更换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3.安全施工目标:无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管线等事故。无重大投诉、刑事案件发生。2.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自行清运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乙方文明施工达不到规定要求,对乙方进行处罚,每次200元。
13.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与健康另行签订附件三《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乙方应及时清理现场垃圾,拆除临时设施,并负责运出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否则,按每天0.5万元扣除乙方场地占用费。工程完工后15日内,乙方没有清场、撤场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安排任何第三方清场、撤场,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对此乙方不持异议。11.乙方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任何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多余的材料必须清理干净,分类堆放。施工现场要做到随手清,要把所有材料堆入到指定的地方,对于不使用的材料应及时退还甲方,以免造成材料积压、浪费等现象。乙方必须安排专人打扫作业面及生活区,保持作业面及生活区整洁卫生。10.乙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已代为赔偿并支付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对此乙方承诺不持任何异议。9.乙方应为其雇员提供和保持一切所需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眼罩、口罩等防护设备。8.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切实措施做好施工人员的稳定工作,避免施工人员因任何原因的上访和闹事(尤其在节假日)。若发生以上情况使甲方社会信誉受到不良影响的,则视乙方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违约。此时,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安全风险费押金,同时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五、材料设备及供应3.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办理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在开工前将购买保险的明细上报甲方。2.乙方必须在次月3日之前提交本月员工出勤表,甲方审核后,乙方编制已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工资发放表报项目部,乙方应为员工专门开设工资银行卡,并出具委托书委托甲方项目部进行打卡代付代发,甲方同时把发放结果通知乙方。劳务工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并缴纳,工资确认支付表必须由员工本人签字和乙方公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甲方代付工资款在支付劳务费用时可以直接扣除。乙方承诺:未向甲方提供名册、影像和身份证明的人员,非本工程用工。1.乙方进场后向甲方提供现场人员名册、影像和身份证明,甲方进行验证并录取指纹。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安全生产。如发现人员不符或无证上岗,每人每次罚款500元。十四、劳务工管理
十六、工程验收、结算及保修5.甲方为本分包工程的施工提供的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和(或)其他设施(如有)及费用承担,由甲方根据物资管理相关规定与乙方另行签订租赁协议。4.乙方指定无为分包工程的收料人,负责甲供材料的验收和签认。其身份证明、个人签字应在甲方财务、物资等相关部门留底备案。该收料人的签收视为乙方确认收到相关物资材料且质量符合本合同要求。3.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提供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说明书、检验试验报告单等,经业主、甲方、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并应立即清除出场。2.合同约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严禁使用于本项目之外或转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采购。1.本工程材料由无负责提供。(如有甲供、甲控材料,应附《甲方供应材料清单》,必须列明规格、数量、单价和结算计价方式,并作为合同附件)。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需求计划。甲方确认后,按需求计划载明的名称、质量、品种、规格、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交付。乙方对甲供物资的质量、品种、规格不符合要求的,应在验收当时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甲供物资符合要求。
分包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结算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分包工程的申请结算资料(原件)4套。否则甲方将对乙方施工的分包工程不予结算。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维修,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承担本分包合同范围内项目质量保修责任。3.甲方向业主承诺的质量保修义务在分包工程范围内同样适用于乙方。2.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工程验收申请后,甲方组织进行验收。分包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承担相应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1.分包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4套。
1.2如因业主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导致甲方无法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乙方表示理解并承诺:前述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追究甲方的任何法律责任。双方应协同促使业主履行施工合同义务或追究业主的相关法律责任。1.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乙方向甲方发出书面催款通知书后3个月内仍未付款的,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本合同特别约定的情形除外。1.甲方违约:十七、违约责任分包工程的结算应控制在业主结算工程量以内。设计变更原则上根据业主审批的情况予以结算。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关于贯彻结算的相关制度规定和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予以月度结算、节点结算、划线结算、竣工结算和最终结算。
4.如发生农民工讨薪现象,每发生一次,罚款10万元。3.因乙方引发与分包工程有关的被诉案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等所有经济损失。2.乙方违法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1.因乙方发生违反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进度、质量、材料节约、机械保管和使用、文明施工及工人工资支付)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不予返还其履约保证金等各项保证金和押金。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预期可得利益),同时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一)全面履行违约乙方违约:
(三)劳动用工管理违约8.施工中实行工期节点控制,以项目部确定工期节点为准,当乙方连续两个工期节点延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的罚款。因乙方原因,当工期超出计划工期14天时,甲方有权另行调整分包工程量,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不返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向甲方支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7.乙方延误工期超过14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有权重新选择分包工程施工单位。乙方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书后14日内未退场完毕的,甲方有权强制退场,乙方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重新选择分包工程施工单位的费用以及甲方因此交纳的罚金、赔偿金),并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6.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罚款。违约金从甲方应付乙方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二)工期违约5.本合同因期满,或出现约定条款而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或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被有关司法、行政机关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日期内撤场完毕(不管甲、乙双方是否有其它需要处理的纠纷)。否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0.5万元的场地占用费。
13.乙方施工达不到有关部门、业主或甲方对施工环境保护要求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进行整改至甲方满意。甲方有权没收相关保证金并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当期应付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该赔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分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12.乙方施工分包工程中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进行整改至满足甲方要求及符合相应标准规范。甲方有权没收相关保证金并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赔偿因事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当期应付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该赔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分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四)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违约1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的,由乙方承担主管机关的各类罚款,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交纳的工人工资发放保证金。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分包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的,每更换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无元/次的罚款。甲方要求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乙方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乙方必须在无日内更换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乙方未更换相关人员超过无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分包合同总价无%的违约金。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现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每人无元/天的罚款。乙方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擅自离开现场超过无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合格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甲方并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分包合同总价无%的违约金。
17.乙方未按甲方变更后的指令施工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修或重做,工期不得顺延,该部分工程的工程款不予结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分包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六)工程变更违约16.乙方施工的分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或重做的,或乙方返修、重做仍未能达到本合同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分包工程款不予结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分包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15.乙方施工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做直至验收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顺延工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分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全部质量保证金。14.乙方使用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构配件和半成品的,或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擅自代用建材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拆除该部分材料全部清出场外,并可以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全部费用,并应向甲方支付分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五)质量违约
21.乙方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未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原件的,甲方不予办理工程结算,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结算款。20.乙方分包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时,未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原件的,甲方不予验收该工程。(八)竣工验收、结算和移交违约19.乙方施工中侵犯相关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分包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18.发生违约变更施工行为乙方拒绝返修或重做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不返还履约保证金,该部分工程的工程款不予结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分包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
25.乙方违反合同保密义务约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价10%支付违约金。24.乙方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的,未按合同要求于当日书面告知甲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分包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十)告知和保密违约23.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移交与分包工程相关的资料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验收和结算。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当期工程款或结算款,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分包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九)资料移交违约22.乙方未尽产品保护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自费修复。乙方拒绝修复的,甲方有权另找其他单位予以修复,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价10%支付违约金。
30.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项目业主方确认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最终以业主方审定的工程量为准。29.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28.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27.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项目业主方或监理人最终认定的意见为准。26.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以及政策、法律变化等。(十一)不可抗力
1.2人员工资发放保证金无元(本合同总价的无%)。1.1履约保证金元(本合同总价的5%,其中安全保证金1.5%,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1.5%)。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7日向甲方交纳下列各项保证金和押金:十八、保险及担保32.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31.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九、争议及解决4.履约保证金返还:竣工并经验收合格,相关结算及核算结束后,在扣除相关违约金及扣款后,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3.发生上述违约事项导致保证金、押金低于合同约定金额的情况下,乙方同意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时直接扣除以补齐差额或自行补齐差额。2.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做为乙方承包该工程中关于安全、进度、质量、材料节约、文明施工、各阶段工期人员保勤及农民工工资不拖欠等合同事项的承诺保证金,对于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因乙方责任出现以上约定事项未达到甲方管理制度要求之事实,甲方拥有按照甲方相关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要求标准从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的罚款、赔偿、代扣代付等事项处理权,对此,乙方承诺无条件配合甲方在相关处理文件上予以签字认同。并承诺在以上事项发生后,出现履约保证金不足合同规定金额的情况下,在7个工作日内补缴至合同规定金额。1.3超过50万元的大型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使用押金无元(本合同总价的无%)。
乙方员工指:包括乙方招用的农民工等所有进入施工现场提供劳务的人员。“业主”指:总包合同的业主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淮北安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总包合同”指:甲方与业主于2019年6月12日签订的《淮北烈山区顶楼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项目总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二十、其他如因业主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导致甲方无法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乙方表示理解并承诺:前述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追究甲方责任,双方共同努力促使业主履行施工合同或追究其相应责任。如获得业主赔偿,按分包比例补偿分包人;如没有获得业主的赔偿,双方各自承担自身损失。2.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非甲方原因总包合同解除,则乙方接到通知后按甲方的要求撤离现场,已完工程按实际完成量结算,已进场材料按总包合同处理方式处理。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总包合同终止的,乙方不能得到任何补偿,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乙方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无。联系人:;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无。联系人:贾鹏;联系方式:18905619017。4.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副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分包方对外签订任何经济合同,均应在总承包方备案,没有备案的合同与本工程无关。3.乙方承诺:在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不以甲方和甲方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牵涉与甲方有关的各类合同及文件,否则视为分包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2.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已收到并确认知晓甲方关于分包项目施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工资发放、项目规范化管理和结算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员工工资委托代发承诺书;(2)安全生产协议书;(1)单位工程(专业分包)一览表;6.本合同附件: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变更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送达不能的责任由变更方承担。专人送达、邮寄送达的以收件方收到之日为送达日。变更文件发送到对方电子邮箱之日即视同送达。
附件1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甲方:(公章)乙方:(公章)(4)乙方员工工资确认支付表。
法定代表人:井志彬总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分公司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2单位工程(专业分包)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不含税单价 | 税金 | 含税单价 | 预计金额合计 | 备注 |
总计 |
1.乙方基本情况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乙方与甲方已经签订《临时围挡专业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安徽省宿州市淮河东路249号
3.责任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2.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有效期:营业执照号码:有效期:资质证书号码:
4.5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4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4.3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4.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4.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4.双方义务
5.5负责安全防护所需材料和安全标志、标牌的提供。5.4若专业分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自备的,甲方应对乙方采购的防护用品的材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5.3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5.2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5.1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5.甲方权利和义务
6.2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职业健康和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6.1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权利和义务5.7负责向乙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待责任期满考核后按规定返还乙方。5.6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6.6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胶鞋等)和劳动防护用品(若分包合同约定由乙方自备),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6.5落实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针对分项工程和作业环境实际,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指导、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规安排操作人员带病上岗和疲劳作业。应当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和职业健康危害。6.4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实施施工、操作人员入场前、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安排上岗操作。6.3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6.12负责为本单位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6.11接受甲方比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6.10做好所使用的职工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宿舍、食堂建筑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私自接设电热水器、电炉、自制电热毯、电风扇等;不得私自容留外来人员住宿;不得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或半成品,不得供应变质食品。6.9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8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6.7向甲方申报自带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安全状况等并负责安全使用,严禁机具“带病”运转。
7.3签订地点:7.2签订时间:7.1本协议书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分包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6.14根据分包工程的安全风险程度向甲方缴纳(含税合同金额1.5%,合同签订前应将金额填入)万元安全风险抵押金。6.13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经济损失。
年月日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甲方代表人或乙方代表人或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8.协议份数
3、我公司在结算当月任务单前保证做到如实填写当月《乙方员工工资确认发放表》(见附件4),承诺做到表内数据及签字真实无误,并按时上报贵公司项目预算部门,委托贵公司发放。不在工资确认发放表内的人员非本工程用工。2、我公司持贵公司开具的《入场通知书》进入施工现场后,保证做到按项目管理要求将我方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按时报送到项目用工管理部门审查、备案;1、我公司接受并保证执行《临时围挡专业分包》合同中关于该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工资发放的约定;我公司按照贵公司的相关要求,对我公司在该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工资向贵公司做出以下郑重承诺:乙方员工工资委托代发承诺书附件3
附件4项目经理或驻地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承诺人:(公章)特此承诺!4、我公司同意贵公司代发我公司员工的工资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项目经理(驻地负责人):施工员:编制人:20年月乙方员工工资确认支付表
填报单位: (填写单位同时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分包商名称 | 工薪发至 月 | ||||||||||
工资发放形式 | □本人领 □工资打卡 | ||||||||||
序号 | 工人姓名 | 工种 | 类别 | 工龄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进场时间 | 退场时间 | 当月实际出勤天数 | 当月工资 | 本人确认 |
1 | 20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2 | |||||||||||
3 | |||||||||||
4 | |||||||||||
5 | |||||||||||
以上信息属实,分包方现场带班负责人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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