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电梯维护保养项目-电梯维护保养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
上海宿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梯维护保养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
上海宿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电梯维护保养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电梯维护保养项目
二、维保清单:见附件一。
三、投标报价及其他
1、请各投标单位按照年度服务价格进行报价,总价一次包定。报价包含维保服务费、辅材费、检测费、税金和维保期内各种风险费用,以及完成维保服务需要的附属工程、临时设施、辅材料设备机具等其他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服务起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规定日期止。
2、本项目包含政府规定的检测费用。
3、本项目最高限价4.32万元/年(含税),每年经公司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
4、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全年维保费用分2次付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设有固定的经营地点。拥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电梯维修保养服务资质。
3、投标人注册地址为上海市辖区范围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如注册地在上海市辖区外的投标人,须在上海市辖区内设有固定的维保服务点,并提供维修服务点照片资料及相应房屋购买或租赁证明。
4、投标人至少配备5名以上取得电梯维保资格证书的电梯维保人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费用
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日内以书面文件送至八楼803-1(上海市闵行区泰虹路456弄22号楼),招标人有权视情况对招标活动进行澄清及修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五、投标文件编制
(一)编制须知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招标人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二)编制要求
结合第五条第(一)条要求,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不得有缺项和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目录。
2、营业执照。
3.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4.投标人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在注册地外的需提供要求区域内的维保地点证明。
以上为资格审查文件,材料未注明原件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
(三)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内容确认规定
1.投标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分别密封,不得并入一个密封袋中。袋口加贴密封条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为部门或其他专用章)。封面处注明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2.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允许有加行、涂改,允许个别补充、修改,但补充、修改处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六、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10时。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泰虹路456弄22号楼
(三)招标联系人及电话:钱爱军 18951360055
七、开标
(一)开标时间:2023年 11月9日15时。
(二)开标地点:上海宿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803-1会议室
(三)上述时间和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招标人有权进行变更。
八、评标
(一)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由上海宿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招投标办法组建评标小组。
(二)被认定为废标的情形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的。
2、为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密封投标文件的。
3、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未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符合要求的响应的。
4、有被认定为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妨碍招标活动等行为的。
5、招标人认为废标的其他情形。
(三)评标方法和程序
1、评标小组先集体审查投标文件,看是否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
2、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3、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四)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本评标办法解释权属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
九、中标
(一)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电话通知。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入档封存,恕不退还。
(二)履约保证
1.中标人须独立完成项目服务,不得分包项目,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项目,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保留作出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三)合同签订
1.中标人从收到中标通知的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见招标书项目要求主要内容。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
3.其它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十、投标文件有效期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其它投标文件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后,自然失效。
上海宿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 2日
附件一:
1、电梯型号规格及参数
买卖合同号 | 梯号 | 型号 | 速度 (m/s) | 层站 (站/门) | 数量 (台) |
16H2G20-AHR | 17 | HOPE-IIG | 1.00 | 11/11 | 1 |
16MAX13-AEP | 1 | MAXIEZ-CZ | 1.75 | 11/11 | 1 |
16MAX13-AEP | 2 | MAXIEZ-CZ | 1.75 | 11/11 | 1 |
附件二:维保内容与责任(具体以合同为准)
(一)乙方责任
按国家行业、生产厂家标准及电梯保养规范进行全面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按照规定要求每半月由中标人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
1、电梯:
(1)安全部件:制动器各销轴部位、制动器间隙、限速器各销轴部位、轿顶检修和急停开关、轿厢检修和急停开关、轿门安全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轿门门锁电气触点、层门门锁电气触点、底坑急停开关、制动衬、验证轿门的电气安全装置、限速器轮槽、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制动器上检测开关、上下极限开关、制动器铁芯(柱塞)、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限速器安全钳联动、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称重装置、安全钳钳座等安全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洁、润滑和更换。
(2)机房:机房滑轮间环境、手动紧急操作装置、曳引机各销轴部位、编码器、曳引轮槽、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曳引轮和导向轮轴承部、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控制柜各仪表、减速机内齿轮油、控制柜接触器和继电器触点、导电回路绝缘性等机房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洁、润滑和更换。
轿厢:轿顶环境、导靴上油杯、轿厢风扇、应急照明、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轿内显示、指令按钮、轿门在开启和时的状况、轿厢平层精度、位置脉冲发生器、导靴靴衬或滚轮、各反绳轮轴承部、轿顶和轿厢架和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轿底各安装螺栓等轿厢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洁、润滑和更换。
(3)井道:对重块及压板、井道照明、层站召唤、层楼显示、层门地坎、层门自动关门装置、层门门锁自动复位、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层门和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或链条或胶带、层门门导靴、消防开关、补偿链(绳)与轿厢和对重的连接处、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轿厢和对重的导轨、随行电缆、层门装置等井道部件的检杳、调整、清洁、润滑和更换。
(4)底坑:底坑环境、缓冲器、对重缓冲距等底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洁、润滑和更换曳引钢丝绳或曳引钢带、补偿钢丝绳、补偿链、限速器钢丝绳、曳引绳头组合的检查、调整、清洁、润滑和更换。
轿厢围壁、包括固定或可移动的面板、门面板、轿门扇、吊顶、轿厢照明、厅门扇、门框及地坎的检查。机房温度、齿轮箱、齿轮箱轴承、油封、查看故障记录、限速器护罩和楔块、轿门、开门机、厅门导轨、隔光板或磁条、E&I操纵盘、地坎护板、控制柜内保险、电子板和风扇、变频器、交/直流转换驱动器、可控硅、曳引轮防护、井道开关和换速开关、钢带PPT、补偿绳绳轮、补偿链防晃器、轿顶接线盒、安全钳开关及轴销、控制柜防尘网、电刷和换向器、曳引机固定螺栓和减震胶垫等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洁和更换。
(5)中标人须按照合同条款,保留现行的工程线路图。中标人须以设备安装时的国家安全标准维护甲方的电梯。当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的法规或标准发生改变时,按改变后的法规或标准执行。中标人须保留例行保养记录。
2、合同提供的所有常规保养工作,均在正常工作时间(除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内进行,若甲方有特殊需要,中标人须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相关费用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中标人须接到甲方紧急报修后,按照政府法规以最快速度及时派工程师赶赴现场排除故障。本合同提供每天24小时的紧急故障处理服务并保留记录。中标人须针对困人故障进行回访。
积极配合甲方通过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中标人须投保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产品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
中标人须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3、备件和零件
(1)为甲方储存合理数量的专用备件和更换零件,当发现电梯部件依靠日常维护保养不能安全运行时,免费对相应部件进行修理或更换。
(2)免费提供例行保养所需之棉纱、润滑油和润滑脂。
(3)对于本合同内包含的配件实行免费送货上门。
(4)下列外围设备和辅助周边设备将不在本合同之内:
电梯:轿厢围壁、包括固定或可移动的面板、门面板、轿门、吊顶、光线散射屏、灯泡、荧光灯管、扶手、镜子、地面装饰及其它建筑装饰和配件;厅门、门框及地坎、沉箱、液缸和管道,从配电房至机房的供电装置、通讯设备、保安系统等非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及电梯井道机房之外的电线。
4、中标人须承担因中标人原因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5、在电梯维保过程中,电梯维保单位提出的任何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均必须得到采购人确认,经采购人鉴定(如有必要,可提请技术检测部门鉴定)如确需更换,则须采购人签字确认,如委托电梯维保单位购买,则价格按成本价结算。
(二)甲方责任
1、出于安全的需要,甲方不能允许未经中标人授权的人员修理、改动、更换设备的任何部件。否则,对此产生的损失将由甲方承担。
2、维修现场
(1)甲方有义务为中标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惯例的规定清除任何危险物品。同时,甲方应按政府法规对设备维护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通风,控制好有利于设备安全运行的温湿度。
(2)甲方同意在显著位置张贴和保存所有有关乘客使用设备的指引或警示。
(3)甲方对设备情况的反映
1)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当电梯发生紧急事件后,甲方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如果电梯日常运行不正常或出现任何险情,甲方应马上直接通知中标人。甲方未予及时直接通知中标人而导致现场故障排除措施的延误或扩大损失的,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中标人不承担责任。
2)甲方应接受中标人人员保证设备高效安全运行的建议,协助其做必要的工作。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中标人所提之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中标人不承担责任。
3、确认责任
甲方负责电梯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中标人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和召修服务分别在《电(扶)梯维护保养工作单》和《电(扶)梯维修报告》上签字确认。
附件信息:上海宿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电梯维护保养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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