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健康宁波行动医学人才培养品牌传播合作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5〕23号)精神和《宁波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小额物资(含服务、工程)采购办法》,经研究,我委决定对健康宁波行动医学人才培养品牌传播专题视频制作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参与竞标。
一、项目名称
健康宁波行动医学人才培养品牌传播合作项目
二、购买主体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项目概况
(一)主要服务内容:提炼健康宁波行动医学人才培养品牌传播主题,完成专题视频拍摄与后期制作。聚焦我市医疗卫生系统在高端项目攻坚、高层次人才引育、高精尖医学技术创新、高新设备应用等方面的最新成果,展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貌,传播我市医疗卫生系统引才理念,制作一支宁波市医疗卫生系统人才培养宣传视频,多渠道、全方位打造深入人心的宁波医疗卫生人才招引品牌。视频总长度约为240秒,提供1920*1080高清视频原版文件,宣传片拍摄的所有素材及宣传片版权归宁波市卫生健康委所有。
(二)合同期限:一年。
(三)预算价:壹拾叁万。
四、承办主体资格要求
选择以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进行。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项目承接主体具体要求有:
(一)依法在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且上年度年检合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按规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视频制作所必需的资质证书、专业人员和硬件条件,有成熟的管理和制作团队;
(三)项目承接方必须委派项目专职负责人具体负责该项目。项目专职负责人曾从事宣传视频制作工作10年以上,近两年曾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完成5部人才系列宣传片的制作。
五、招标事项告知
(1)招标文件的获取: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4日,到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领取。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2:00。
(3)投标文件递送: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专人递交至开标指定地点,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4)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15:00
(5)开标地点: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5)评标方法:我委议标小组将从资质条件、服务能力和价格等几方面进行评判打分,得分最高者为推荐中标单位。
(6)中标通知:招标结果于开标结束当日通知。未获得中标通知及未获得进一步签约蹉商谈判通知者,视为落标;我委不负责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和落标单位均不需向对方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7)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同我委签订合同;此招标方案文件作为正式合同的附件,同样受法律保护。
招标单位: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22号
联系人:阮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3887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
一、项目名称
健康宁波行动医学人才培养品牌传播合作项目
二、购买主体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项目概况
(一)主要服务内容:提炼健康宁波行动医学人才培养品牌传播主题,完成专题视频拍摄与后期制作。聚焦我市医疗卫生系统在高端项目攻坚、高层次人才引育、高精尖医学技术创新、高新设备应用等方面的最新成果,展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貌,传播我市医疗卫生系统引才理念,制作一支宁波市医疗卫生系统人才培养宣传视频,多渠道、全方位打造深入人心的宁波医疗卫生人才招引品牌。视频总长度约为240秒,提供1920*1080高清视频原版文件,宣传片拍摄的所有素材及宣传片版权归宁波市卫生健康委所有。
(二)合同期限:一年。
(三)预算价:壹拾叁万。
四、承办主体资格要求
选择以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进行。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项目承接主体具体要求有:
(一)依法在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且上年度年检合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按规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视频制作所必需的资质证书、专业人员和硬件条件,有成熟的管理和制作团队;
(三)项目承接方必须委派项目专职负责人具体负责该项目。项目专职负责人曾从事宣传视频制作工作10年以上,近两年曾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完成5部人才系列宣传片的制作。
五、招标事项告知
(1)招标文件的获取: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4日,到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领取。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2:00。
(3)投标文件递送: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专人递交至开标指定地点,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4)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15:00
(5)开标地点: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5)评标方法:我委议标小组将从资质条件、服务能力和价格等几方面进行评判打分,得分最高者为推荐中标单位。
(6)中标通知:招标结果于开标结束当日通知。未获得中标通知及未获得进一步签约蹉商谈判通知者,视为落标;我委不负责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和落标单位均不需向对方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7)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同我委签订合同;此招标方案文件作为正式合同的附件,同样受法律保护。
招标单位: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22号
联系人:阮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3887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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