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三角一体化-新北泰兴跨江联动快速连接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及临时使用林地咨询服务
金额
3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js-2023-081
预算金额3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工0519-856062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人(公章)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名称
长三角一体化-新北泰兴跨江联动快速连接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及临时使用林地咨询服务
服务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
招标编号
ZB-JS-2023-081
服务估算造价
总价(含税):390000.00元,总价(不含税):367924.53元,税率6%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长三角一体化-新北泰兴跨江联动快速连接建设项目南起汉江路,北接常泰过江通道收费站,全长15. 5公里,汉江路至赣江路段为高架,长约9. 8 公里,赣江路至常泰过江通道收费站段采用原有道路出新,长约 5. 7公里;同时下穿沪蓉高速对高速桥梁进行改造,并设置相应的保通道路,与薛家互通衔接段对匝道桥及匝道进行改造顺接。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沿线施工影响范围(含涉铁、涉高速等)内所有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临时使用林地报告编制。
服务内容:1、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协助招标人完成临时用地手续办理;2、临时使用林地报告编制,组织完成临时使用林地的材料收集、现场勘测、编制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协助办理林业部门关于本工程临时使用林地批复及完成上述内容所有的相关工作并获得林木采伐许可证。(附件仅供参考,如有变更按招标人要求进场后确定)注:因本项目分段按批实施,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编制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评标细则
报名时间、方式
2023年10月 20 日 至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须携带盖章的《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三)至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
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10 月 30 日9:30
投标、开标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开标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孙工 0519-85606263
投诉电话
0519-85113061
备注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编号:ZB-JS-2023-081
1、服务名称:长三角一体化-新北泰兴跨江联动快速连接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及临时使用林地咨询服务 
2、服务概况:
(1)服务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
(2)计划服务时间:本项目分段按批实施,每批次具备申报条件后90天内完成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及临时使用林地报告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获得上级部门准予行政许可。
(3)招标控制价:总价(含税):390000.00元,总价(不含税):367924.53元,税率6%
序号
分段名称
含税控制价(元)
不含税控制价(元)
1
汉江路-辽河路(含沪蓉段落改造、保通道路等)
150000
141509.44
2
辽河路-赣江路
140000
132075.47
3
赣江路-东海路
100000
94339.62
4
合计
390000
367924.53

 
(4)服务内容:1、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协助招标人完成临时用地手续办理;2、临时使用林地报告编制,组织完成临时使用林地的材料收集、现场勘测、编制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协助办理林业部门关于本工程临时使用林地批复及完成上述内容所有的相关工作并获得林木采伐许可证(附件仅供参考,如有变更按招标人要求进场后确定)。  
注:因本项目分段按批实施,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编制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
3、报名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
(2)报名单位资质类别及等级:/
(3)投标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4、其他报名条件:
(1)现场报名,须携带盖章的《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三),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23年10 月 20 日8:30至2023年10 月25 日17:00(北京时间);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于2023年10 月 30 日 上午8点30分截止),投标保证金缴纳详见附件二;
(3)若投标报名单位少于3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近3年内与招标人无诉讼关系;
(7)严禁伪造虚假文件、原件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依法严惩;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4)投标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 缴纳时间为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连续三个月。(如投标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则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提醒:以上所有资料务必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形式放在投标文件中。如采取见面开标方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30 日上午9:30
(2)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开标室
7、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本次招标工程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详见附件一)
 
招标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9-81592135
招标人地址:常州市新北区
投诉电话: 0519-85113061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端阳
联系电话:0519-85606263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附件一:
评标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商务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具体办法如下:
一、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条投标报价要求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委会对所有有效投标进行详细的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各个投标人的评审后最终得分为汇总计算所有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
三、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
1
投标报价
(6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注:所有报价按含税价计算,若投标单位税率不同,则全部按不含税价计算。
60
2
综合实力  (40分)
拟委派团队成员具有高级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限评2人,最高得4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
4
2018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的,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15
2018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临时使用林地咨询服务项目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15
投标人具有ISO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6分。需提供证书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
6

四、定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所有评标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最终累计评标得分相同的,则按不含税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且不含税投标报价相同的,则由招标人邀请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意事项:
1、评标程序:1)符合性评审(包括符合性审查、形式审查、资格审查);2)清标;3)经济标评审;4)计算评标基准价;5)汇总得分;6)定标。
2、前续评审不合格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3、一旦发现中标人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招标人有权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供复印件的材料进行原件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原件的或核查不通过的,取消中标资格,且一切后果由中标候选人自行承担。
附件二:
投标保证金说明(线下缴纳)
 
1、投标人应按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23年10 月30 日 8:30 点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投标保证金在2023年 10月30 日8:30点前未到账(以我司财务部确认到账为准),作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2、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请勿汇错,否则后果自负)
户名: 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南农商行常州高新区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8273204110701201000050058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7万元整
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  ①  )
①投标人采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将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缴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然后凭银行回单加盖公司公章作为投保保证金缴纳证明,转账、电汇需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号(若有)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③投标人采用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专业担保公司(专业担保公司名单网址详见: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tzgg/20210617/a383bb2a-03be-4f19-924b-aa7911f397a0.html投标保函方式提交。
5、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必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选择  ②③  )
①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②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银行)保函,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③非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保证金或投标(银行)保函,在中标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人除外)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银行)保函,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7、未尽事宜按《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相关要求的通知》(常发改[2023]16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三: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招标人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
投标人报名情况
投标人(盖章)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
 
投标项目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接受招标文件邮箱
 
投标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日期:
备  注
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表格内除投标报名接受人审查意见一栏其余须打印且不得修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