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学院:长沙学院敏学7号栋学生宿舍生活设施(家具)采购需求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学院敏学7号栋学生宿舍生活设施(家具)采购,采购内容包括二连步梯公寓床954套,组合桌柜1908套,写字椅1908张,自习室采购实木课桌130张,实木座椅130张。 二、相关标准: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如有未特别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则统一执行最新标准、规范。 GB 18580-201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4-2001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35601-2017 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 GB/T 3324-2017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5607-2017 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 GB 28481-2012 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QB/T 4071-2010 课桌椅 QB/T 2741-2013 学生公寓多功能家具 QB/T2189-2013 家具五金 杯状暗铰链 QB/T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QB/T3832-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 QB/T3827-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 三、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采购人通知供货后2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中标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技术/服务人员配置 投标人需合理安排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包含运输人员、现场施工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其他人员等,并提供具体方案。 2、安全文明施工 投标人需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提供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方案。 3、生产、供货、安装进度计划 根据本项目要求的交付时间,投标人需对产品生产、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卫生清洁等合理安排进度和计划,确保如期按质按量交付,提供生产、供货、安装进度计划横道图,横道图时间应从签订合同起至项目完成安装具备验收条件止。 4、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4.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4.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5、验收要求 5.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2所供产品的规格、数量符合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 5.3所供产品的材质、颜色符合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 5.4所供产品的外观完好,无严重碰撞、表皮脱落、五金件生锈等明显瑕疵。所供产品结构牢固,无安全隐患。 5.5★中标单位在批量生产前,床、桌柜家具必须生产一个样品经使用单位书面认可同意方可批量生产。 5.6所有产品均已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5.7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附件 、工具、技术资料等齐全;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 5.8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时所报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等一致,否则无法通过验收。 5.9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10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11验收方式:项目按政府采购的一般程序验收。合同签订完成,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成达到验收标准后6个月内组织项目验收。 6、质量保证 6.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6.2本项目整体质保三年。质保期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6.3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产品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6.4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时,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准,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6.5提供符合项目需求的设计方案。定制产品的设计理念需遵循“设计于人,服务于人”的原则。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兼顾宿舍房间建筑面积以及不规则的空间布局等因素。设计的产品符合行业标准,达到耐用、实用目的;把控合理的空间比例关系,达到室内风格的整体协同,功能合理,尺度精准。 6.6投标人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都须有严格标准,无论生产经营或者使用过程中,均健康环保,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确保产品保质保量如期交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原材料的采购(包括原木的采伐、加工)、运输、生产过程、成品运输、安装等。 6.7★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提供的货物接受采购人破坏性抽样检验检测,破坏性检验成品由中标人负责,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6.8投标人可根据所投产品及原材料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其中所提供的原材料检验报告应当实际运用到本次投标产品之中,并在中标后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原件供采购人核实。 7、售后服务 7.1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及商务人员提供专业、及时的技术咨询及现场服务,结合实际需要,定制完整的服务方案。 7.2提供5×7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4时内上门维修。 7.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 5.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2所供产品的规格、数量符合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 5.3所供产品的材质、颜色符合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 5.4所供产品的外观完好,无严重碰撞、表皮脱落、五金件生锈等明显瑕疵。所供产品结构牢固,无安全隐患。 5.5★中标单位在批量生产前,床、桌柜家具必须生产一个样品经使用单位书面认可同意方可批量生产。 5.6所有产品均已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5.7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附件 、工具、技术资料等齐全;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 5.8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时所报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等一致,否则无法通过验收。 5.9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10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11验收方式:项目按政府采购的一般程序验收。合同签订完成,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成达到验收标准后6个月内组织项目验收。 七、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采购人通知供货后2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交货方式:中标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结算方法 2.1支付方式:长沙学院(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 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凭用户的验收证明单,乙方出具的相关票据支付合同总额的95%;质保期满三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 3.本项目采用总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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