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3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白雪锋 0311-8072122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胜利大街157号鑫利时间国际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巧红 0311-68127558
采购预算金额:454796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及附属设施。主线起点为环城水系,环山湖支线起点为环山湖,由北向南排水,终点为洨河,总长约为 31公里,其中主线长约 30 公里,环山湖支线长度约为 1公里。渠道设计流量为 35-165 立方米/秒,按 50 年一遇排涝标准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渠道工程(东南退水明渠,主要段落明渠形式,在部分区域位置采用暗渠方式。渠道形式断面采用矩形、梯形以及复式断面等形式,规划流量74-165m3/s)、箱涵工程(渠道依次在村路、信工路、仓丰东路、仓盛东路等被交路下穿时候,采用箱涵形式,断面开孔尺寸为5x4m等合理尺寸,孔数根据流量需求选用2-4孔。在高速及国道处采用箱涵或其他方式进行下穿,长度不等)、闸门工程(在环城水系、环山湖、渠道末端等必要场所设置水闸,环城水系处闸门,设计排涝流量74m3/s,布置3孔闸门,闸门尺寸5.0m×4.0m(宽×高);环山湖处闸门,设计排涝流量35m3/s,布置3孔闸门,闸门尺寸3.0m×3.5m(宽×高);并沿渠道为各被交路预留排水闸门)、桥梁工程(渠道在与其他规划或现状道路交叉处采用新建桥梁的形式穿越,桥梁宽度与规划路或现状路匹配,有7m、8m、30m、40m、50m、65m等多种形式)、智慧监控工程(渠道沿线设置监控摄像头,实现对渠道的实时监控。在渠道关键节点处设置水位、流量、水质等检测仪表,实时监测渠道水利参数)等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高新区、栾城、赵县。
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 、施工图设计,并提供施工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 :石家庄高新区、栾城、赵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本项目监督部门: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房建施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3、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委采取盲抽方式,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白雪锋0311-80721229招标代理机构:刘巧红 0311-68127558。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 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 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2-0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3-01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1 09:00
开标时间:2024-03-01 09:0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 161 号金明大厦 C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二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供货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 、施工图设计,并提供施工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68127558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