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体育局2019年度专项维修改造工程三期(省体育局训练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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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体育局2019年度专项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三期(省体育局训练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体育局2019年度专项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三期(省体育局训练中心维修改造)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投资发[2023]22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9号省体育局训练中心。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省体育局训练中心部分年久失修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1)消防管网维修改造;(2)投掷管门厅维修改造;(3)小轮车场地建设工程;(4)篮球馆、排球馆LED灯更换;(5)篮球馆的出新及维修。
2.1.3合同估算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其中各专项部分最高限价详见“工程总承包最高限价明细表”。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投标总价或某一专项部分报价超过各自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44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工期31天,施工工期213天)。
2.2招标范围:江苏省体育局2019年度专项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三期(省体育局训练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总承包,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者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建筑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或勘察设计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正式员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业绩承担日期)以来完成过单项业绩金额人民币59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房地产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的单项合同业绩。
①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如为设计业绩,则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和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则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单项业绩金额:如类似工程为设计业绩,则该单项业绩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590万元及以上;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人民币为590万元及以上;单项业绩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业绩承担日期:如为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通过日期为准。
②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应录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以诚信库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的业绩。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业绩承担日期)以来承担过单项业绩金额人民币59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房地产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②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业绩承担日期)以来,承担过单项业绩金额人民币59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房地产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③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业绩承担日期)以来,承担过项目总投资人民币59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房地产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及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④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应录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以诚信库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上述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的业绩。
3.3.3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2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投标人近1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投标人近三个月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7其他要求:
3.3.7.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单位及人员须满足如下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②施工负责人(同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A.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施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7.2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现场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3.7.3投标人企业资质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办市函【2022】361号要求的,从其规定处理。
3.4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本项目负责施工的企业,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申请人牵头方的正式员工。(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2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sggzy.jszwfw.gov.cn/)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江苏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http://www.jszb.com.cn/JSZB/bsz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7.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7.1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7.2资格审查合格要求详见“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从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选择相应扫描件(本招标文件的扫描件是指对证书等原件通过扫描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且可被“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网上交易平台所识别的数据文件,下同)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的材料,且对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不需要提供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需要提供的资料,请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所需其他材料”处上传,未上传不予认可。
7.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一)评标程序:评标阶段(定量),确定7名中标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形式性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评分100分,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同且并列第7名的,则第7名并列单位均进入定标阶段;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的投标人不足7名但不少于3名时,推荐所有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评审方法如下: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5人。
定标会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定标方法:
①票决法;
②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标准:
①投标报价;
②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③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情况;
④投标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19楼
联系人:曾工
电话:025-83286919
江苏省体育局2019年度专项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三期(省体育局训练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体育局2019年度专项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三期(省体育局训练中心维修改造)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投资发[2023]22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9号省体育局训练中心。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省体育局训练中心部分年久失修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1)消防管网维修改造;(2)投掷管门厅维修改造;(3)小轮车场地建设工程;(4)篮球馆、排球馆LED灯更换;(5)篮球馆的出新及维修。
2.1.3合同估算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其中各专项部分最高限价详见“工程总承包最高限价明细表”。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投标总价或某一专项部分报价超过各自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44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工期31天,施工工期213天)。
2.2招标范围:江苏省体育局2019年度专项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三期(省体育局训练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总承包,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者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建筑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或勘察设计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正式员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业绩承担日期)以来完成过单项业绩金额人民币59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房地产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的单项合同业绩。
①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如为设计业绩,则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和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则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单项业绩金额:如类似工程为设计业绩,则该单项业绩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590万元及以上;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人民币为590万元及以上;单项业绩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业绩承担日期:如为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通过日期为准。
②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应录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以诚信库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的业绩。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业绩承担日期)以来承担过单项业绩金额人民币59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房地产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②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业绩承担日期)以来,承担过单项业绩金额人民币59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房地产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③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业绩承担日期)以来,承担过项目总投资人民币59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房地产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及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④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应录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以诚信库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上述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的业绩。
3.3.3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2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投标人近1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投标人近三个月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7其他要求:
3.3.7.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单位及人员须满足如下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②施工负责人(同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A.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施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7.2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现场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3.7.3投标人企业资质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办市函【2022】361号要求的,从其规定处理。
3.4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本项目负责施工的企业,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申请人牵头方的正式员工。(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2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sggzy.jszwfw.gov.cn/)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江苏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http://www.jszb.com.cn/JSZB/bsz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7.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7.1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7.2资格审查合格要求详见“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从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选择相应扫描件(本招标文件的扫描件是指对证书等原件通过扫描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且可被“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网上交易平台所识别的数据文件,下同)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的材料,且对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不需要提供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需要提供的资料,请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所需其他材料”处上传,未上传不予认可。
7.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一)评标程序:评标阶段(定量),确定7名中标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形式性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评分100分,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同且并列第7名的,则第7名并列单位均进入定标阶段;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的投标人不足7名但不少于3名时,推荐所有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评审方法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细则 | |
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9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 |
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以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以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为90%~100%,本标段为95%。 上述两种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作为计算的依据。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90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4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 总体概述: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体育场馆施工实施计划、体育场馆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 | 优: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无:0分。 |
体育场馆设计管理方案: 1.项目解读准确、体育场馆设计构思合理。 2.体育场馆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体育场馆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体育场馆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体育场馆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优:2分;良:1.8分;中:1.6分;一般:1.4分;无:0分。 | ||
体育场馆材料的管理: 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 | 优: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无:0分。 | ||
体育场馆施工场地布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优: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无:0分。 | ||
体育场馆施工技术及重难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优: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无:0分。 | ||
体育场馆施工资源配置: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优: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无:0分。 | ||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 | 团队负责人(含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的得0.5分;设计建筑和给排水专业的具有国家注册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本项满分2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因资料不全而影响该项评审的,不得分。) | ||
体育场馆四新技术: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 | 优: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无:0分。 | ||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超过100页扣0.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5人。
定标会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定标方法:
①票决法;
②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标准:
①投标报价;
②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③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情况;
④投标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19楼
联系人:曾工
电话:025-8328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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