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姚逸民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序号

名称

供货地点

规格参数

备注

1

2023年上海动车段上海南动车运用所电动桥式起重机整修2023-219-YW-ZZ-B-0

上海动车段

见附件

二次公告

二、潜在投标单位的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整修设备的生产或代理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
2.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3. 若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须提供该项目整修设备的生产制造资质及技术评审文件;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具备该设备相应资质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有效期内授权维修证明(加盖企业公章);涉及特种设备重大维修,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证明。
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份及以上的该类设备整修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如涉及到商业机密可隐藏,同一客户仅算一次业绩)。同时,须提供盖公章的“保证客户信息真实”的保证函;
5. 投标人须提供2个及以上使用单位出具的同类设备整修用户评价证明;
6. 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7. 投标人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局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检、质量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1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国铁采购平台线上报名后再进行微信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最新营业执照副本(需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代理授权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姚逸民,13917074116(微信同号)。
4.报名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老翔黄路600号,上海动车段1号楼2楼209室-经营开发部。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报名后发布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准备时间: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招标时间及招标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递交投标文件及谈判地点:上海动车段
3.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时,带好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上海动车段将不承担投标单位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编制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有以下现象的视为废的投标文件,将取消投标资格:
1.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
2.未按照要求装订的投标文件;
3.未加盖正式公章的投标文件;
4.须签字或盖章的页面而未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
5.参加谈判的不同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有互相关联的投标文件;
6.不同的投标单位文件价格组成分析成规律性递增或递减的投标文件;
7.其他存在严重错误的投标文件。
七、有下列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
1.对报名参加谈判而到期未参加谈判会议的单位将禁止进入上海动车段业务外包项目市场一年;
2.对有串通或恶意报价扰乱市场行为的投标单位经核实后将禁止进入上海动车段业务外包项目市场一年;
3.对造成直接不良后果和不良影响的投标单位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将禁止进入上海动车段业务外包项目市场二年;
4.对造成严重影响的投标单位或已确定为中标单位而放弃承揽业务的单位将终身禁止进入上海动车段业务外包项目市场。
八、本次谈判采购采取经评审合理最低价承揽业务的方式。
九、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见附件

附件:



技术规格书/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动车段2023年上海南动车运用所电动桥式起重机整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地点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661号内。
二、整修项目需求

项目名称

设备编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地点

2023年上海动车段上海南动车运用所电动桥式起重机整修

411012001


1

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上海南动车运用所


三、整修标准及配件更换情况
1. 设备整修标准

检修项目

检修范围

标准与要求

备注

整车钢结构及外围部分

大车止挡

焊缝整齐、无开裂,安装牢固。


主梁与端梁的连接

目视检查连接部位牢固、无松动变形;连接螺栓无变形、断裂。


主梁钢结构

目视检查焊缝整齐、无开裂。


端梁

各紧固螺栓无松动、变形。


缓冲器

无松动、损坏及老化 ,更换损坏及老化部件。


小车止挡

牢固可靠、无松动;焊缝整齐、无开裂。


小车限位尺

牢固可靠、无松动;焊缝整齐、无开裂。


I型梁或 C型轨

接头牢固,螺栓无松动。


托臂

各螺栓紧固、无松动、变形;电缆线固定牢固。


大车、小车车轮

表面磨损情况正常,车轮踏面磨损严重时需更换。


大车、小车走行钢轨

状态良好,无变形;螺栓无松动、脱落。


大车运行机构部分

大车运行机构的固定

螺栓/母紧固、无松动、变形;


减速箱

密封处无漏油 ;运行时无噪音。


电动机

外观正常;连接螺栓牢固可靠,无松动、变形;运行无杂音、发热及振动;电机绝缘电阻大于5兆欧。


制动器

能够正常开合;摩擦片磨损量不大于原厚度的50%。


冷却风扇

风扇固定牢固可靠、无松动;风扇叶片无变形、松动、脱落。


风扇罩子

安装牢固,状态良好。


大车十字限位

限位开关动作有效。


大车运行机构部分

小车运行机构的固定

螺栓/母紧固、无松动、变形。


减速箱

密封处无漏油 ;运行时无噪音。


电动机

外观正常;连接螺栓牢固可靠,无松动、变形;运行无异常的杂音、发热及振动。电机绝缘电阻大于5兆欧。


制动器

能够正常打开;摩擦片厚度满足要求;摩擦片磨损量不大于原厚度的50%。


冷却风扇

风扇固定牢固可靠、无松动;风扇叶片无变形、松动、脱落。


风扇罩子

安装牢固,状态良好。


葫芦起升机构部分

葫芦运行机构

连接螺栓无松动、变形,无异音。


小车缓冲器

无松动 、损坏及老化 ,更换损坏、老化部件。


葫芦运行车轮

表面磨损情况正常、未超限;注入润滑油。


减速箱

密封处无漏油 ;运行时无噪音。


电动机

外观正常;连接螺栓牢固可靠,无松动、变形;运行无杂音、发热及振动。电机绝缘电阻大于5兆欧。


制动器

能够正常开合;摩擦片磨损量不大于原厚度的50%。


冷却风扇

安装牢固,状态良好。


卷筒

表面磨损情况正常;润滑良好;钢丝绳无跳槽;钢丝绳压板螺栓牢固可靠,无松动、变形。


导绳器

磨损严重更换;导向轮无偏磨、松动;固定螺栓无松动、变形。


钢丝绳

无损伤,腐蚀、松股,断丝、断股等缺陷 ;1个捻距内断丝数不超过钢丝总数的10%、绳径不得小于公称尺寸93%、径向磨损不大于原直径40%。


动滑轮检查

无损伤、裂纹,壁厚磨损情况正常,损坏后更换。


动滑轮轴承检查

能正常转动。


定滑轮组

钢丝绳无跳槽;滑轮无明显磨损,表面无裂纹。


锲形块,锲形屋

锲形块,锲形屋状态正常;钢丝绳尾端固定牢固。


卷筒两端及轴承

紧固可靠,润滑良好; 运转时无噪音。


减速箱

减速箱的固定牢固可靠;密封处无漏油 ,检查补充齿轮油;运行时无噪音。


起升电动机

外观正常;连接螺栓牢固可靠,无松动、变形;运行时无异常杂音、发热及振动。


制动器

能够正常打开;制动摩擦片磨损的厚度不超过原厚度的50%。


风扇

安装牢固,状态良好。


定滑轮轴承

能正常转动。


电控箱

柜体

外观正常、无变形。


柜内元件

检查柜内电器元件状态良好、无故障。


警示器(扩音器)

工作正常。


柜内接线

接线牢固可靠、无松脱。


端子排

外观良好,无松动、变形。


操作盒

操作盒

按钮功能正常,接线无松脱;电缆无破皮、断裂;外壳无破损、变形。


限位开关

大车红外防撞开关

工作正常;接线无松动、脱落。


小车红外防撞开关

工作正常;接线无松动、脱落。


大车限位

工作正常;接线无松动、脱落。


小车限位

工作正常;接线无松动、脱落。


受电系统

集电器

工作正常;牵引架状态良好、固定牢靠;接线正常、无松动、脱落。


接地电阻

专用接地线

接地电阻≤4Ω。

  1. 设备整修工作量明细(包含但不限于)

序号

整修项目

规格

数量

1

大车车轮修复及更换润滑油

QD10/3t-16.5m A5

4个

2

小车车轮修复及更换润滑油

QD10/3t-16.5m A5

4个

3

起升卷筒修复及更换润滑油

QD10/3t-16.5m A5

2套

4

减速机修复更换密封圈

QD10/3t-16.5m A5

5套

5

滑触线受电器更换

QD10/3t-16.5m A5

2套

6

舱门开关更换

QD10/3t-16.5m A5

2套

7

电机修复及更换碳刷

QD10/3t-16.5m A5

5套

8

减速机机油更换

QD10/3t-16.5m A5

5套

9

起升限位增加(新标准)

10t

1台

10

起升限位增加(新标准)

3t

1台

11

滑触线更换

4*35/150A

60米

12

滑触线指示灯

3*100mm

1套

13

遥控器(新标准)

QD10/3t-16.5m A5

1台

14

钢丝绳

10t

1套

15

钢丝绳

3t

1套

16

声光报警器(新标准)


1台

17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费

QD10/3t-16.5m A5

1台

18

试验砝码租赁费

12.5t

1项

19

砝码运输费


1项

20

整修调试人工费

15天*3人/天

45人工


四、整修后质量技术性能指标
主起升机构起重量 10t
副起升机构起重量 3t
跨度 18.5m
起升高度 9m
主起升机构速度 9.8m/min
副起升机构速度 18.5m/min
小车运行速度 44.2m/min
大车运行速度 69m/min
最大轮压 127kN
五、质量保证条款
1.投标单位须保证整修后设备质量稳定可靠,并有72小时响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整修后按照《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查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Q0002-2008)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配件更换数量及整修质量。
2.配件更换后的质保期为_12_个月,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并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3.设备整修后,对于该设备的同一故障以及与故障密切相关的其他质量问题质保期为 12 个月,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并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4.质保期内,投标单位承诺,当设备维修(更换)配件出现质量问题时,投标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到用户知后(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 7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调试或更换。若投标方违反上述约定,用户有权请第三方对设备进行维修,维修费由投标单位承担。
5.质保期内,因投标单位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设备故障或造成事故的,投标单位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同时,对维修或更换的配件,从返修竣工后用户验收确认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6.设备因同一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投标单位应当负责联系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达到相应质量标准,同时承担相应费用及造成的损失。
7.为避免用户单位扩大设备维修成本支出,提供设备的配件具有同类型设备通用性,更换配件需与用户单位同类设备(同型号)互换使用。
8.投标单位需合法拥有或被授权拥有整修所需的原设备制造图纸。
六、质量责任追究条款
1.投标单位交付维修设备的,从应交付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逾期一日,投标单位按合同总金额的 1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用户所受的损失。逾期交付超过 15 日的,用户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投标单位应当返还送修设备,并且按合同总金额的 10 %向用户支付违约金。
2.投标单位不能按时修竣或办理交接时,未在约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延时理由、预计延时期限通知用户的,按合同总金额的 5 %向用户支付违约金。
3.因投标单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投标单位应向用户支付合同总费用 5 %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用户损失的,投标单位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投标单位履行合同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铁路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合同约定,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用户支付的费用等。
5.投标单位提供服务未达用户要求标准的,投标单位应向用户支付合同价款的 5 %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的,投标单位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或设备损毁的,用户有权要求投标单位赔偿损失。
七、服务要求
1.为确保设备的整修质量,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应自行组织到现场对整修设备进行现场勘察(费用自理),制定合理化的整修方案,并在投标时提供详细的更换件明细及成本分析表。
2.整修工期不超过15天(包括设备拆解、检修、组装、调试)。中标方须提前制定整修施工方案并经用户确认,整修施工方案须明确作业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施工计划、确保用户维持正常生产的过渡方案和安全应急措施。
3.为保证此项目高效率的顺利开展及完成,所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掌握本次整修涉及设备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结构特点等,并提供满足该设备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整修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应包含设备原理图、结构图、现场图等资料,与整修交接验收资料一并交接。
4.设备完成验收一周内,中标方免费负责对用户方技术人员及操作工进行设备软件和硬件部分构造、操作、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并使操作、维护人员具备正确、独立操作系统及维护保养设备的能力。
5.设备整修完毕后,由中标方负责办理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并依法取得检验合格证明,并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中标方需提供《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查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Q0002-2008)要求提供的设计文件,至少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电气系统原理图;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其使用维护说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整机型式试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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