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交投能源”HSE管理体系咨询服务(第二次)采购询比公告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采购人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就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交投能源”HSE管理体系建设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采购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称:供应商)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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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国内公开询比。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三、询比内容
以《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以采购人及三家子公司中化交投(湖北)能源有限公司、湖北交投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业务板块与管理现状为依据,以《国务院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为指导,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GB/T 45001-20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的规定,结合行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及相关方面对公司的要求,为公司提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咨询服务,以及湖北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通过进行顶层系统化设计,为采购人建立一个科学、系统、完善、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考核体系、综合应急体系,编制各类体系文件,开展体系文件的宣贯、培训、指导,并在后续服务过程中结合实施状况,及时进行修编和完善。
本次采购划分1个合同包,合同包号为 ZXFW-1 ,主要工作内容:(1)组织编制《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交投能源”HSE管理体系,编制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编制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组织相关制度方案的评审备案工作;(2)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的评审和认证工作等相关事宜;(3)本次招投标活动由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负责组织实施,其下属三家子公司共同参与,并承担相关的项目实施费用。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附件:资格审查条件;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报价;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工期
计划工期为 12个月。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要按询比书中的要求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若为授权代表签署,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采购人设定本次安全生产管理咨询的报价最高上限为:
报价最高上限(大写) |
报价最高上限(小写) |
捌拾肆万元整 |
84,0000.00元 |
供应商所报合同包总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
七、询比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非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专区—非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指南。网址链接:http://fzb.hjztb.com/ebid/login)。
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报名合同包下载遴选文件。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客户端”下载遴选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九、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与子期路交汇处湖北国展中心东塔27层
联 系 人:廖女士
电 话:15327125919
代理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 编:430033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7-83858328
传 真:027-83600777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与业绩要求)
资质与业绩 |
最低要求 |
资 质 |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服务范围。 |
业 绩 |
近3年内完成过1项石油石化类似的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工作成功案例。 |
注:业绩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①合同协议书;②业主证明或能够证明其完成该业绩的证明。未按要求附上述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将会导致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附件2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中级职称,近5年内曾担任过1个石油石化类似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项目人员 |
5 |
初级以上职称,近3年内曾参与过类似安全生产管理咨询服务工作。 |
注:应附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及反应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人员)的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还须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无法反映其担任相应职务的,需要另外提供业主出具的任职证明或运营单位出具的能证明担任相应职务的材料)。未按要求附上述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将会导致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附件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项 目 |
财务要求 |
财务能力 |
财务状况良好。 |
附件4 :资格审查条件(诉讼和履约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诉讼和履约 |
1. 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国家、湖北省所属交通、应急管理主管部门因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受到处分且处于处罚期内,或被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