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dwz23-k-009b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康达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1901281717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浙江康达建设有限公司及分公司2023年第九批货物类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DWZ23-K-009B)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浙江康达建设有限公司及分公司2023年第九批货物类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 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浙江康达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杭州溪尚餐厅食材采购项目(蔬果含豆制品、蛋、水果、杂项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杭州溪尚餐厅食材采购项目(蔬果含豆制品、蛋、水果、杂项类))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8日 17时00分到2023年09月07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通过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投标采购平台 (http:// www.zjycgzx.com)报名拟参与投标的相应标包,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投标采购平台 (http:// www.zjycgzx.com)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9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投标采购平台 (http:// www.zjycgzx.com)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浙江康达建设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康达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萧山区垦辉一路6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71-51215241
电子邮件:kdjzc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浙江康达建设有限公司及分公司2023年第九批货物
类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KDWZ23-K-009B
采购条件
浙江康达建设有限公司及分公司2023年第九批货物类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采 购工作,委托浙江康达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各标包对应采购方式详见《需
求一览表》。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2.采购范围
采购具体分标编号、包号、项目名称、采购范围、最高限价等具体内容见本
公告附件1《需求一览表》。
注:设定最高限价的项目,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否决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货物类项目投标人须满足如下资格能力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
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 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 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 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 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 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 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 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 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 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 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 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 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
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查询地点“国家电网新一代
电子商务平台”()”以及招标人《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统计表》(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
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
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
(1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行政管理机关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文件的电子版)。
(15)
如“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 .gsxt.gov.cn)未纳入投标人信息造成无法查询的,投标人可提供在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至少在投标截 止日前20天内),不得被列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16)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人 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投标单位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 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 供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 文件的电子版)
(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4)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同一制造商针对同一标包货物授权两家及 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或者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标包的货物 的投标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以及财务状况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8)在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未能妥善处理完毕的重大产 品质量问题;
3.1.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
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需求一览表》。
3.1.3《需求一览表》中标注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标包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一
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本次招标项目中的部分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详见附件1“专用资质业 绩要求”。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标段,代理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特别要求:(1)投标人已得到制造商的授权,并出具制造商与代理商共同签署的针对本
次招标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同一制造商针对同一合同包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
与投标,如授权两家及以上参与投标的或者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
其投标均被否决;
(2)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并出具制造商对投标产品满足相应要求的质保承诺;
(3)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认证证书、试验报告等资格 证明文件;
(4)投标人投标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
各标包财务要求详见需求一览表对应选项,以下为各选项对应要求。
选项选项对应详细内容
A(经审计的财务报告)A自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 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B(财务报告)B 自开标日前三个年度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C(无需提供)C 无需提供财务报告。

备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专用部分是对通用部分的修订和补充,如有通用 和专用不一致,以专用为准。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所投的包所在分标为单位,按下表规定的数量提交
投标保证金,同一种采购货物/服务(同一分标编号)分多个包时,每个分标投标
人仅需按照该分标中投标报价最高包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办理投标保证保险,提
交一份投标保证金
分标编号分标名称投标保证金(元)
收取标包及金额 详见需求一览表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
金应以银行汇款转账、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开具。
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将不需交纳本次采购的投标保证金,
仅需提供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财务证明(复印件)。
(1)投标保证金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浙江康达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
银行帐号:33050161612700002969
汇款摘要: KDCGxx-xx(xx标-包x)投标保证金
以银行汇款转账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
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转账;以银行汇款转账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的,
应提供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打印的《基本存
款账户信息》。
(2)如采用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详见招标文 件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保险视为无效。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作 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应由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持保单查询的 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年度投标保证保险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否则视为无效。本次仅接受线上办理的电 子保单,保单办理网址:https://www.caej.com.cn,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中准确 填写对应标段保险额度即可,无需提供保单。保险办理投标人咨询电话:英大长 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0571-51215659/13808467194。
(3)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的: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日的一个工作日前交至浙
江康达建设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接收联系人唐女士:18789193031
地址:萧山区垦辉一路6号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注册并登陆“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投标采 购平台 (
”(以下简称:“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投标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查阅本次采购详细 信息,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请于2023年08月28日17时00分至2023年0 9月0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投标采购 平台 (报名拟参与投标的相应标包,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5.2本次实行网上发放电子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获取,报名参加的潜在
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投标采购平台”点
击标书获取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按照上述程序报名
并点击标书获取才视为成功报名参加本次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采用电子化投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在线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现场参与开标,评标以在线提交的电子
版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为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投标采 购平台 (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9日10: 00时。上传要求详见本章第8.1条,具体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投标人在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投标,同时需要对投标文件有效性进行
验证,以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完整性。所投标包上传投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报价后,即视为线上已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回执需要开标后下载。投标人可在“标 书递交”页面查看是否递交。
6.3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投标采购平台”的电 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等其他任何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投 标文件的修改文件。“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投标采购平台”不接受未按规定 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5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投标采购平台 (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采用网上公开开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上网查看开
标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投标采购平台 (
”上发布招标公告及中标候选公示、中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方式、投标、开标等事宜。
8.其它注意事项
8.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投标采购 平台”进行投标文件响应,已完成投标响应的标包方可通过“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 集团招投标采购平台”填写投标人相关信息及保证金等内容。因投标人误填此文
件引起的不一致或误解,将视为对采购文件的响应存在重要偏差,责任由投标人 承担。
重要提示:本次采购暂不收取纸质资料,各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标书及 投标文件U盘,所有投标行为均在本项目所在平台完成,请按如下标准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上传 相应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人如不按要求在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标采 购平台上传电子文档,则按重大偏差处理。
内容具体如下: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电子签章件,上传至对应位置处)
2)商务文件(电子签章件,上传至“商务文件”处)
3)报价表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签章件,上传至对应位置处)。
4)技术文件(电子签章件,上传到“技术文件”处)
5)报价:在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上完成行报价的相应输入,本 次招标报价以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投标采购平台 (
电子报价为准,请保证平台电子报价的含税总价与电子版投标 文件含税总价一致。
特别注意:电子报价时的单位“项”、数量“1”为整个项目,电子报价时填写的单价 =投标总价。注意与货物清单中的单位、单价要区别,避免报价错误。
提交电子文件时对于上传是否成功的判定,应以加密的投标报价文件(数据)是否在截标时间前存在于招标人服务器为标准。
上传文件可用word文档在插入授权人签名后,直接转换为pdf文档上传平台,由平台加密签章。
8.2如投标人未在“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投标采购平台”上进行报价填 写导致无法在线开标,其投标作否决处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必须使用电子钥匙进行加密,如果已有国网电子商 务平台()电子钥匙的可以在“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投 标采购平台”通用,如果没有请根据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办理要求尽快办 理并进行安装。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投标人高度重视。
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办理地址:k.utcsoft.com/ecp.html
8.4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及电子钥匙而导致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增值税税率若国家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8.6如技术规范书内有具体的采购范围,投标人需按照技术规范书内的采购 范围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
8.7如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康达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萧山区垦辉一路6号
招标业务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9012817178
(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已约定事项、平台操作事宜投标过程中电话不提供解 答,招标文件的澄清仅在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投标采购平台提出,平台 操作事宜详见平台操作手册。)
有关“浙江云采购中心华云集团招投标采购平台”具体操作的问题请咨询网 站运维人员。
联系电话:0571-51212191 0571-51212192
10.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国 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原有法律法规进行调整,本招标文件将按照新颁布或 调整的法律法规执行。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需求一览表》
2023年08月28日
附件1:《需求一览表》
灿 汛
灿 灿
笥饼 笥饼 补饼 笥饼 笥饼 沼 沸 涓亡 涓讠 涓亡
盐 盟 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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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 曹 曹 曹 曹 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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