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康泰明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检测类项目辅助技术服务框架采购(二次采购)公开询价采购公告(采购编号:XM2023060049)
金额
10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珠海康泰明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检测类项目辅助技术服务框架采购(二次采购)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XM2023060049)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珠海康泰明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检测类项目辅助技术服务框架采购(第2次)询价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询价对象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询价对象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珠海康泰明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检测类项目辅助技术服务框架采购(第2次)框架采购
2. 采购人:珠海奥粤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结果使用单位:珠海康泰明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3. 采购模式:询价采购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预计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报价人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不排除实际采购量与需求预测量偏差较大的情况,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6. 采购代理机构:珠海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2采购范围:
配合珠海康泰明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含通信分公司)承接的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检测项目提供检测辅助服务等配合工作。
质量目标: 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
工期要求:按照项目建设投资方或委托方与采购结果使用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的计划开竣工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项目建设投资方或委托方及(或)监理发布的开工日期为准,相应竣工日期根据实际开工日期相应顺延。
1.3结算方式:据实结算。框架有效期内,如遇国家、行业、网省公司、平台公司发布新定额或新的计价标准,近照最新定额或计价标准做为结算依据。
1、技术服务费按成交费率据实结算:依照采购方/总包方与建设单位的结算价,扣除设备、材料、管理投入等成本后,按照最终成交费率计算分包商的技术服务结算价。
2、分包结算考核:办理分包结算时,将分包商多维度评价得分作为分包结算金额考核依据,原则如下:
(1)结算考核多维度评价原则:办理分包结算时,按照《珠海奥粤能源有限公司电力施工类分包商多维度综合评价方案(试行)》(珠奥粤营〔2023〕3号附件)的评价标准,对单个项目开展分包商结算评价,评价得分占结算考核多维度评价得分的60%。截止到结算时,奥粤公司最新发布的电力施工类分包商多维度综合评价得分占结算考核多维度评价得分的40%。
序号 | 评价内容 | 得分占比 | 评价周期 |
1 | 单个项目分包商结算评价 | 60% | 针对单个项目开展 |
2 | 奥粤公司电力施工类分包商多维度综合评价 | 40% | 每两个月开展一次 |
合计 | 结算考核多维度评价 | 100% | 针对单个项目结算时开展 |
(2)结算考核多维度评价应用:
多维度评价得分 | 结算考核调整系数计算标准 | 结算考核调整系数范围 |
得分≥90分 | 无扣减 | 1 |
80分≤得分<90 | 结算考核调整系数=0.99+[(0.99-0.98)/(90-80)]×(考核分-80) | 0.99-0.98 |
70分≤得分<80 | 结算考核调整系数=0.97+[(0.97-0.96)/(80-70)]×(考核分-70) | 0.97-0.96 |
得分<70 | 结算考核调整系数=0.95 | 0.95 |
最终结算金额=实际结算金额×结算考核调整系数 |
1.4分包专业
序号 | 项目类型 | 工程内容 | 采用分包方式 | 备注 |
1 | 其他 | 配合珠海康泰明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含通信分公司)承接的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检测项目提供检测辅助服务等配合工作。 | 技术服务 |
1.5付款方式:
进度款 :技术服务工作达到一定进度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进度结算,甲方在20天内核实工作量。在双方确认工作量无误后,乙方可向甲方递交【进度款支付申请】;乙方提交的相关资料经甲方核实无误后90天内,甲方付给乙方相应进度款。
结算款 :甲方与业主方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后30天,乙方可申请项目结算,甲方在20天内核定工作量。在双方确认工作量无误并签署【工程结算书】后,乙方可向甲方递交【结算款支付申请】;乙方提交的相关资料经甲方核实无误后90天内,甲方付给乙方结算款。
质保金:质保期满且乙方提交【质保金支付申请】后90天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1.6 承发包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报价费率在85%以下(不含本身)且不低于其成本均为有效报价,但报价费率在75%以下(不含本身)的须在报价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询价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1.7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段 编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控制价上限(万元) | 最高投标费率 | 标书费(元) | 投标保证金 |
1 | 1 | 珠海康泰明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检测类项目辅助技术服务框架采购(第2次) | 1000 | 1000 | 85% | 500 | 不收取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拟成交的2家分包商,按以下比例分配框架额度:
分包商 | 分配比例 | 预估金额(万元) |
第一名 | 60% | 600 |
第二名 | 40% | 400 |
1.8框架协议有效期说明:
1.框架协议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分包或转包
中标单位不得违规分包或转包中标项目,中标单位应当就本项目向招标结果使用单位负责。如有故意隐瞒、资料造假等行为,招标结果使用单位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珠海奥粤能源有限公司有关制度追究责任及违约赔偿。
1.9成交单位退出及处罚机制:
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成交单位出现违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成交单位违约及赔偿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结果使用单位有权对成交单位实行处罚:
1.在有效期内,成交单位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需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采购单位或采购结果使用单位,按照《珠海奥粤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珠海奥粤能源有限公司采购实施细则》进行处理。给采购单位或采购结果使用单位造成其他损失的,按框架协议及单项合同约定支付采购结果使用单位违约金,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解除框架协议及未履行完毕的单项合同。
2.当成交单位出现以下情况时,采购结果使用单位有权解除已签订的框架协议以及未完成单项合同,并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或采购结果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具体如下:
(1)发生恶意投诉、恶意举报、舆情舆论等事件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2)成交单位出现拒签合同、拒不履行技术服务任务、服务质量不合格服务进度严重滞后或造成不良影响、违规分包或转包等违约情况或成交单位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3)造成项目建设投资方或委托方收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
(4)连续接到两次整改通知单(包括质检不合格、施工进度慢等)或整改函件未按照要求整改相应到位。
3.如果成交单位被纳入黑名单的(包括网省公司、珠海局、奥粤公司各层级、各业务部门发布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成交单位还未通过参与订单分配签订单项合同的,暂停其参与订单分配的资格,直至其被解除黑名单后,可继续参与订单分配。
(2)如成交单位已通过参与订单分配取得项目,但未签订单项合同的,或已签订单项合同但项目还未开工的,则终止该单项合同,同时暂停其参与订单分配的资格,直至其被解除黑名单后,可继续参与订单分配。原项目通过订单分配重新确定成交单位。
(3)如成交单位已通过参与订单分配取得项目,已签订单项合同且项目已开工的,按合同约定继续实施直至该项目完成,同时暂停其参与其余订单分配的资格,直至其被解除黑名单后,可继续参与订单分配。
4.市场禁入、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分包商: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分包商,将依法依规处置合同约定的事宜。若剩余所有成交的分包商的承载能力均无法满足需求时,则在不影响现有分包商的前提下,启动补充采购,补充采购的资质要求及评审办法等实质性内容按原方案的要求。原则上,原已成交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补充采购,补充采购后分包商总数不高于初次采购的总数。
标书费收款方信息:
收款单位:珠海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支行
帐号:44050164683500000787
标书费一经收取,概不退还
三、询价对象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4.在地方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及珠海奥粤能源有限公司范围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6.报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报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报价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同时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报价人须具备不少于10人的技术服务团队:其中具备不少于2名变电类工作负责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或电气试验)资质人员不少于2名。相关人员须提供报价单位报价截止日期前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四、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一)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以报价人网上下载的电子版采购文件为准。
凡有意参加者于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00秒至2023年06月12日09时00分00秒(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投标管理-在线报名-文件下载模块,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报名)
供应商登记及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二)采购文件售价
询价标书费按标段收取:标书费金额详见上述标的物清单
收款单位:珠海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支行
帐 号:44050164683500000787
标书费说明:
(1)转账或电汇(须公对公),标书费售后不退。
(2)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报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汇到上述指定账户。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银行缴费回执上传,为不影响标书费的确认,建议至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提交。
(4)标书费开具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下载链接发至报价单位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手机号,如提供手机号有误,接受不到发票信息,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
五、报价文件递交
(一)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报价文件的递交只接受电子报价文件,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00秒至2023年06月14日09时00分00秒
系统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09时00分00秒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4日09时00分00秒
报价开启时间:2023年06月14日09时00分00秒
电子版递交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二)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上传递交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报价人,所提交的报价文件。
(三)重要提醒: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将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发布。
七、业务咨询方式
采购服务机构:珠海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825666013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振国巷9号供电发展大厦6楼
八、监督和投诉
(一 )、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珠海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振国巷9号供电发展大厦6楼
邮编:519000
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珠海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振国巷9号供电发展大厦6楼
邮编:519000
异议联系人:张工
异议联系电话:0756-2867532
受理邮箱:435936909@qq.com(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异议受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响应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二)、监督及投诉
投标单位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若举报具体采购业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采购单位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珠海奥粤能源有限公司运营管控部举报。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振国巷9号供电发展大厦四楼运营管控部。邮政编码:519000。
(2)若举报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采购单位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珠海奥粤能源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举报。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振国巷9号供电发展大厦四楼纪委办公室。邮政编码:519000。
上述书面投诉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书面内容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珠海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6月08日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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