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大永明人寿2024年光大易保框架服务采购公告(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我司“关于2024年光大易保框架服务项目”已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 邀请采购 。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22年完成光大易保系统建设,建立了线上入司、互动海报、热门资讯、视频专栏、智能名片、数据中心、展业工具等一系列的获客营销功能。现我司拟通过签署框架合同的方式,确定2024年光大易保系统开发及运维工作合作供应商,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2024年光大易保系统持续建设及运维保障相关工作。通过完善的运维体系保证光大易保系统的稳定运行,高效完成新需求开发、系统功能优化等开发任务。支持光大易保用户在展业营销等业务处理方面提出的问题咨询、数据抽取、数据修改,以及系统日常巡检、批处理监控等系统支持工作。
采购内容:
完成2024年光大易保系统持续建设及运维保障相关工作。通过完善的运维体系保证光大易保系统的稳定运行,高效完成新需求开发、系统功能优化等开发任务。支持光大易保用户在获客营销等业务处理方面提出的问题咨询、数据抽取、数据修改,以及系统日常巡检、批处理监控等系统支持工作。
3、应答人资格及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方须具备以下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类、服务类营业执照;
(2)参加此项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足够的财力和资金,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经营状况、商业信誉、资信良好;
(4)未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
4、应答人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并具备上述基本要求的报名供应商,可于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应答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需盖章扫描并同时提供Word版)及项目报名要求的其他辅助文件电子版扫描件(电子文件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发送至: xiongwei.shi@sleb.cn ;
项目报名联系人:史雄伟
联系电话:010-59128430;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单位,我司将在报名截止且采购方案审批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 邀请采购 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联系人邮箱。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单位被责令停业的;
(2)应答单位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单位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应答单位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诉讼问题的;
(5)应答单位报名后,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项目相关人员私下接洽,一经发现,报名无效且否决其应答。
6、费用承担
应答人准备和参加应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保密
(1)参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推荐人及应答人应对报名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推荐人信息影响项目及评审相关人员。
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特此公告
日期: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附件1.2-供应商信息表.xls
附件1.1-项目报名表.docx
我司“关于2024年光大易保框架服务项目”已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 邀请采购 。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22年完成光大易保系统建设,建立了线上入司、互动海报、热门资讯、视频专栏、智能名片、数据中心、展业工具等一系列的获客营销功能。现我司拟通过签署框架合同的方式,确定2024年光大易保系统开发及运维工作合作供应商,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2024年光大易保系统持续建设及运维保障相关工作。通过完善的运维体系保证光大易保系统的稳定运行,高效完成新需求开发、系统功能优化等开发任务。支持光大易保用户在展业营销等业务处理方面提出的问题咨询、数据抽取、数据修改,以及系统日常巡检、批处理监控等系统支持工作。
采购内容:
完成2024年光大易保系统持续建设及运维保障相关工作。通过完善的运维体系保证光大易保系统的稳定运行,高效完成新需求开发、系统功能优化等开发任务。支持光大易保用户在获客营销等业务处理方面提出的问题咨询、数据抽取、数据修改,以及系统日常巡检、批处理监控等系统支持工作。
3、应答人资格及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方须具备以下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类、服务类营业执照;
(2)参加此项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足够的财力和资金,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经营状况、商业信誉、资信良好;
(4)未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
4、应答人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并具备上述基本要求的报名供应商,可于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应答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需盖章扫描并同时提供Word版)及项目报名要求的其他辅助文件电子版扫描件(电子文件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发送至: xiongwei.shi@sleb.cn ;
项目报名联系人:史雄伟
联系电话:010-59128430;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单位,我司将在报名截止且采购方案审批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 邀请采购 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联系人邮箱。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单位被责令停业的;
(2)应答单位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单位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应答单位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诉讼问题的;
(5)应答单位报名后,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项目相关人员私下接洽,一经发现,报名无效且否决其应答。
6、费用承担
应答人准备和参加应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保密
(1)参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推荐人及应答人应对报名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推荐人信息影响项目及评审相关人员。
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特此公告
日期: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附件1.2-供应商信息表.xls
附件1.1-项目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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