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1309241700102001海兴县宣惠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7/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柳主任0317-662663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建召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G1309241700102001海兴县宣惠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兴县宣惠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人为海兴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方案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所需的勘察、测量及施工服务工作。
(1)项目名称:海兴县宣惠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项目地点:海兴县境内;
(3)招标范围:方案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所需的勘察、测量及施工等服务工作;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5)勘察设计周期:50日历天,2017年7月15日前完成;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专业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报名
4.1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4月19日 8:30至2017年4月25日16:00(北京时间),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向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逾期缴纳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款凭证备注、附言或用途内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但简写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未明确项目名称的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缴纳方式:电汇、转帐、网银支付方式交纳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
名 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兴县支行
账 号:50607001040016888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即视为招标人接受报名,无需书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无效。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对本项目本次招标有效。投标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时间段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http://hxzwzx.cangzhou.gov.cn/ggzyjy/zbwjxz/index.shtml。)报名截止时间后删除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500元,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3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除因不可抗力无故不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兴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海兴县海滨路15号
联系人:柳主任
联系电话:0317-662663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建召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7031153-8012、13315159876
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17-554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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