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碳普惠方法学研究技术服务及浙江省低碳宣传服务项目合同合同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71-2886912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合同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11NMB1690461202414001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碳普惠方法学研究技术服务及浙江省低碳宣传服务项目合同
首次公告日期: 2024-10-21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 1、在乙方3家单位后分别标明1、2、3;
2、第六项 付款方式 第3条由原来的【乙方(牵头方)负责接受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等专项 标项一合同款项的收取和支付;乙方(牵头方)在接收款项后,自收到乙方(成员方1)、乙方(成员方2)提供的发票后14日内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比例(即乙方收取款项×约定的比例)支付相应款项给乙方(成员方1)、乙方(成员方2)】变更为【自收到乙方1、2、3提供的发票后,甲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合同额分配比例(即本合同中标金额×约定的比例),分别向乙方1(比例为41.66%)支付 249126.80 元,向乙方2(比例为41.67%)支付 249186.60 元,向乙方3(比例为16.67%)支付 99686.60 元。】
3、因乙方1(牵头方)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公司法人由方章平变为贾佳。
其他补充事宜:无。
 
变更日期: 2024-11-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在乙方3家单位后分别标明1、2、3;
2、第六项 付款方式 第3条由原来的【乙方(牵头方)负责接受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等专项 标项一合同款项的收取和支付;乙方(牵头方)在接收款项后,自收到乙方(成员方1)、乙方(成员方2)提供的发票后14日内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比例(即乙方收取款项×约定的比例)支付相应款项给乙方(成员方1)、乙方(成员方2)】变更为【自收到乙方1、2、3提供的发票后,甲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合同额分配比例(即本合同中标金额×约定的比例),分别向乙方1(比例为41.66%)支付 249126.80 元,向乙方2(比例为41.67%)支付 249186.60 元,向乙方3(比例为16.67%)支付 99686.60 元。】
3、因乙方1(牵头方)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公司法人由方章平变为贾佳。
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本级)
电 话:0571-28869122
五、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