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安区中心】咸安区双溪桥镇担山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咸安区双溪桥镇担山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XAZX-202110QT-012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金额
1696.1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azx-202110qt-012001001
预算金额1696.1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88714915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8
公告正文
【咸安区中心】咸安区双溪桥镇担山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咸安区双溪桥镇担山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XAZX-202110QT-012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安区双溪桥镇担山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咸安区双溪桥镇担山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XAZX-202110QT-01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2110QT-0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双溪桥镇担山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已由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安发改审批字【2021】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桂裕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桂裕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双溪桥镇担山采石场
建设规模:治理工程涉及挖石方、场地平整、植被复绿等面积为377814.10m3,详见后附的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咸安区双溪桥镇担山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包含挖石方、坡面清危、绿化工程、购置种植土等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2-20
合同估算价:1696.15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自然(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完成过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或边坡治理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结果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平均利润大于0(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②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③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黑名单;④在近三年内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声明)。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5)其他要求:①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不得相互兼职。③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品种齐全,可充分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进行开标会议。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下载专区-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相关操作流程,做好准备工作。因投标人业务流程操作不熟悉、迟到(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进入系统签到)等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则视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咸
安区桂裕
资源循环
科技有限
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江海
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
安区咸安
经济开发
区通江大
道57号
地址:
武汉市武
昌区红巷
37号红
巷艺术城
A333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18171898851
电话:
1887149150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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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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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1年10月2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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