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粤海校区地下管网勘探及测量合同公示
金额
19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6万元
招标公司深圳大学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粤海校区地下管网勘探及测量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大学拟对粤海校区地下管网勘探及测量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粤海校区地下管网勘探及测量

合同金额(元):1960000.00

中标供应商:宁波华东核工业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合同P6第三条(二)付款方式2条款中,原付款方式:
“(3)项目验收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付款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5%的款项,即490000元。
(4)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为期一年的维护期工作并提交维护期工作报告,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作成果、付款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上述合同条款变更为以下内容:
“(3)项目验收完毕,经甲方结算审核后,乙方支付项目维护金(合同总价的5%)即人民币98000元,由乙方以转账方式转入甲方账号(不计利息)。乙方提供相关付款材料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剩余款项,即人民币588000元。
(4)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为期一年的维护期工作并提交维护期工作报告;维护期满后,乙方提出退项目维护金申请后,经甲方审核并扣除相应款项(如有)后,将项目维护金98000元无息退还给乙方,但并不免除乙方在维护期内的维护责任。”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财政资金拨付原因,该项目经费须在2024年12月前完成支付,原合同P6第三条(二)付款方式影响项目经费支付,需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



变更依据如下: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第二章第(二)节:
3.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调整采购标的尺寸、规格、数量、付款方式等;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大学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南海大道368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