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布拖县地洛镇桥边村农文旅旅游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20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布拖县地洛镇桥边村农文旅旅游建设项目布拖县地洛镇桥边村农文旅旅游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布拖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布发改经信函 [2023]5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布拖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布拖县地洛镇人民政府   
2.2 建设地点: 布拖县地洛镇桥边村    
2.3 项目规模: 本项目实施通组路硬化工程,对各组团部分散户建筑进行风貌改造,在各组核心区域以及重要节点布置太阳能路灯,提质改造现状 4 处民俗文化坝子改造,新建3处240平方米民俗文化坝子等    
2.4 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7月  
2.5 项目总投资:   2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2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 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建设工程招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证书全本复印件、职称评定表、任职文件及人力资源部门官方网站职称查询截图);2.拟任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分类项目业绩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所有资料须清晰可辨并逐页编码;2、申请文件格式应具有可查询目录(含业绩项目名称),人员汇总表、申请人分类业绩汇总表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否则视为无效文件做不通过处理;3、比选申请文件应规范、无偏差、清晰,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4、比选申请人应承诺承担因比选文件存在偏差或材料不齐等导致比选文件不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5、提供比选申请人招投标信用评级AA级以上网络查询截图,并在人员、业绩、资格应完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及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6月02日15时30分  至  2023年06月0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6月02日15时30分至  2023年06月07日15时3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布拖县地洛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马老师         
    电    话:  0834-8535055    
    传    真:              
                    
                2023年06月02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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