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华润万象城片区交通堵点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32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1/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b00038
预算金额267.35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九龙坡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盛果
招标代理机构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奕68788709
中标公司重庆攸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华润万象城片区交通堵点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华润万象城片区交通堵点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一、项目号:
21B00038 采购执行编号:
21B00038-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名称:
华润万象城片区交通堵点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攸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牡丹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 2,3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华润万象城片区交通堵点整治项目 | 华润万象城片区 | 60天 | 按建设部门要求配备 | 按建设部门要求提供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辉(采购人代表) 李道南 李喜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总计:-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采购[2016]11号)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查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采购经办人:盛果
采购人电话:023-6843626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直港大道天宝路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奕
代理机构电话:68788709
代理机构地址:九龙坡西郊三村九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奕
项目联系人电话:68788709
十、附件
华润万象城片区交通堵点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审.docx
华润万象城片区交通堵点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审.docx
QQ图片20211229133451.jpg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notices/detail/1052267614648446976
温馨提示:
本项目成交(成交)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采购[2016]11号)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查询。
竞争性磋商
文件
项目编号:21B00038
项目名称:华润万象城片区交通堵点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九龙坡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采购机构: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篇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3
第二篇 竞标人须知...................................................................13
第三篇 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和商务需求..............................24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38
第五篇 合同条款.......................................................................47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59
第一篇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九龙坡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按照九龙坡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华润万象城片区交通堵点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竞标人前来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内 容 | 最高限价 (万元)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成交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备注 |
华润万象城片区交通堵点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 |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篇 | 267.353835 | 2.6 | 1 |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1.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2.本项目不联合竞标。 3. 本项目所投品牌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预算金额为267.353835万元。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竞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 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施工员 )及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按国家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配备并持相应证件上岗。(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中承诺,见格式)。
注:专家备查以上资质原件(建筑企业资质除外),未提交视为无效响应。
见第四篇“资格性检查”提供资料。
四、有关说明
(一)竞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竞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龙坡区)” (https://www.cqggzy.com/jiulongpoweb/)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本项目为不报名竞标。
(四)竞标人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按时交纳了磋商保证金。
(五)磋商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9幢1-1
(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接件窗口)
(六)提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1年12月 28日北京时间9:00-9:30
(七)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9:30
五、磋商保证金
(一)本项目采用不报名竞标方式。
(二)采用电汇或网银方式等非现金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
2.1办理基本账户信息登记:竞标单位在竞标前必须到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现场办理完成银行基本账户信息登记,办理截止时间在项目开标前3小时(工作时间内办理),否则竞标保证金无效, 当场退还竞标文件。登记办事指南及表格下载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龙坡区)” ( https://www.cqggzy.com/jiulongpoweb/)。
2.2采用电汇或网银等非现金递交方式
从竞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账号必须与竞标人的基本账户账号一致,不得使用其它方式及其他账户转账,否则竞标无效。转账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请竞标人注意竞标保证金电子票据的在途时间,未充分计算在途时间造成保证金延迟到账的,竞标人自行负责。
2.3竞标保证金账户
银行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西郊支行
银行账号: 50050103410000000274-000176
(打款时必须填写总账号和分账号并认真核对,出现磋商保证金未到指定账户的情形由竞标人自行负责)
银行账户名称: 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2.4竞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8: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5竞标人竞标时携带竞标保证金银行票据原件至开评标现场备查核对。
2.6电汇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的保证金退还
2.6.1采购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退还未成交的竞标保证金及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到基本账户。双方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交一份合同原件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到交易中心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竞标保证金及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到基本账户。
2.6.2区交易中心实行磋商保证金自动退付。因竞标人在竞标前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竞标或无法收、退磋商保证金的,竞标人自行负责。
2.7因竞标人注册登记信息有误,导致竞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的,竞标人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部(023-68788580)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
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023-68788580、023-68780728
(三) 以纸质竞标保函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3.1纸质竞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竞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
(2)具体要求:竞标人须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银行开具的纸质竞标保函正本扫描件,纸质竞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保管。纸质竞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竞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竞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
若竞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竞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竞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竞标保函无效,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响应处理。
3.2以纸质竞标保函形式担保的磋商保证金的金额:见本篇。
3.3竞标人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竞标保函能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相关银行核验真伪,并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纸质竞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竞标保函视为无效。
3.4竞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竞标保函原件应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竞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响应处理。
3.5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竞标人的纸质竞标保函开展核验。采购人按照竞标人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竞标保函进行核验的,或发现竞标人递交的纸质竞标保函弄虛作假的,对已取得成交供应商,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竞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对纸质竞标保函无法核验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竞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3.6纸质竞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除成交人以外的其他竞标人退还纸质竞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竞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竞标人与银行协商。采购人应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向成交人注销纸质竞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竞标人与银行协商。
六、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竞标人成交后签合同前,向采购人以现金或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10%。如成交人未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予签订合同。
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退还履约保证金至成交人账户。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其它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龙坡区)” (https://www.cqggzy.com/jiulongpoweb/)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竞标人注意下载;无论竞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竞标人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4.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5.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竞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应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九龙坡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联系人:盛老师
电 话:68436265
地 址:九龙坡区直港大道建设大厦16楼
(二)采购机构:九龙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经办人:刘亦
电 话:68788709
质疑经办人:黄老师
电 话:68788639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9幢1-1(老年大学一楼)
邮 编:400050
第二篇 竞标人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竞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责任承担任何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竞标人须知、采购技术和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竞标人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四篇全部内容。
(四)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或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潜在竞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磋商文件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交易中心可以不予受理。
(六)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竞标人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暗标除外)。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竞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竞标人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写和装订,未规定格式的由竞标人自定格式。
四、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二)磋商保证金:
1、竞标人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磋商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1竞标人在竞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2竞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2.3竞标人在竞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2.4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5成交人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6成交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7其他严重扰乱招竞标程序的。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密封和签署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密封:
(1)经济、商务、资格部分装订成一本(可以分上下册),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竞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采用密封小袋分别密封,密封袋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正本”、“副本”等字样,密封袋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技术文件单独装订单独密封小袋,最后所有小袋装入大袋。
(2)技术文件要求单独装订,一式二份且不分正副本,封面统一规定为使用重庆市建委技术标(暗标)专用封面(A4、白色),封面印有“施工组织设计”字样(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购买);在页面右下角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沿密封线折叠密封,不得显示出供应商名称;面页及整个技术部分均不得显示与供应商企业有关的信息。技术部分的文字部分(图、照片、表除外)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照片)及表可用A3号图幅;图(照片)及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技术文件不得编制页码、目录;技术文件不得超过200张纸(不含封面)。违反本条要求之一的,技术部分得0分(评审人员不得超出以上范围打0分)。
技术袋用密封袋密封,外面贴白纸,并写明“技术标”字样,不出现竞标人名称、单位公章信息。否则技术部分得0分。
(3)最后将正本袋、副本袋、技术袋三个密封袋统一装入一个大袋。大袋的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竞标人名称及地址,“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4)在竞标文件正本中,按磋商文件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如未按以上要求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修正错误
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按无效处理的除外,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汇总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4、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竞争性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竞标人竞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竞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竞标报价对竞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竞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竞标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处置
无论竞标人成交与否,采购人收到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及设备说明文件、各种复印件均不退还。
五、竞争性磋商评审活动程序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标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二)竞争性磋商评审活动由采购人或交易中心主持,邀请竞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三)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竞争性磋商小组若认为有必要一对一磋商,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分别与各竞标人进行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评审活动过程应由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审
评审程序见第四篇“评审程序”内容。
七、确定成交人
(一)确定成交人原则
1、合格竞标人
1.1合格竞标人即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竞标人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竞标人作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办法。
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二)确定成交人程序
1、交易中心在评审结束后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龙坡区)发布成交结果,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竞标人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出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如有竞标人对成交结果公告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成交人。
3、成交人变更
3. 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3.1.1拟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成交候选人;
3.1.2拟成交金额在100~2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成交候选人;
3.1.3拟成交金额在200万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成交候选人;
3.1.4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确认成交人,否则应重新组织采购。
3.2成交人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74号令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违规竞标人进行处罚。
八、成交通知书
(一)依法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人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人,或者成交人放弃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竞标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竞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竞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竞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竞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竞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竞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竞标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竞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竞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竞标人和其他有关竞标人。
3.其他
3.1竞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
(三)投诉
1.竞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竞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十、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竞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第三篇 项目技术需求和商务需求
一、项目名称:华润万象城片区交通堵点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
二、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三、质量要求及售后服务
1.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质保范围和质保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不低于国家有关规定。
2、产品质量达到磋商文件要求、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竞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1年。
3.产品售后服务内容
3.1竞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3.1.1电话咨询
竞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3.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竞标人和制造商应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5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3小时内解决的,应在3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3.1.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四、工期
60天
五、竞标报价
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竞标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文、《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本须知和采购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竞标人的竞标报价应是本工程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竞标报价。
2.竞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综合单价或总价。竞标人没有填入综合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综合单价和总价中。
3.竞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一致。竞标人对采购人发出的清单中所有内容(措施项目清单除外)不得修改,否则作否决竞标处理。
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规定的时间前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4.本工程全部清单项目综合单价限价。评审过程中,评标专家发现清单子项超综合单价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施工阶段,发现中标单位清单子项超综合单价限价,将对超限的清单子项综合单价作调整,清单子项综合单价=清单子项综合单价限价*(竞标总报价/最高总限价)。
5.竞标人的竞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清单综合单价和措施费不得超过相应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267.353835万元。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6. 安全文明施工费:
6.1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6.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文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16425.32元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竞标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7.措施项目费最高限价61241.45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措施项目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7.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竞标人参考,竞标人在竞标报价时可参照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以中标施工组织措施费作为调整基数按措施费计价原则进行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
7.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竞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结算时以成交施工技术措施费作为调整基数按措施费计价原则进行调整。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竞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竞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另外以下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
出渣至渣场费用、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安全防护费、成品和半成品保护费、所有材料运输费及二次转运费均包含在综合单价里;
9.材料、设备采购及报价
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竞标人结合市场行情以及竞标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成交后材料价格均不作调整。
10.人工费:
10.1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竞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成交后人工价格不作调整。
10.2合同工期内人工工日单价不作调整。
11.其他说明:
11.1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成交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竞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成交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如果因成交人未按要求投保而受到损失时,成交人应承担一切责任。
11.2竞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对施工影响、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不获批准。
11.3 竞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进行核算,工程量清单如果有项目漏项,工程量错误等情况,竞标人应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否则视同竞标人已接受相关情况,相关风险已包含在本次清单报价中。
12. 竞标人自身的财产及施工现场内的自身员工(含农民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保险,从事危险作业员工的意外伤害险等由竞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竞标人承担并支付。竞标人还须负责购买保险以保障其供应的材料在运送途中直至运抵工地的一切意外(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中应答,见格式),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竞标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以上费用包含在所报的总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13. 其他
土石方外运或借土回填或建筑工地垃圾外运(如果有)必须执行重庆市政府2004年164号文《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知》、重庆市建委渝建发[2009]13号文关于施工扬尘控制的相关规定和《九龙坡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
14.所有安装完的交安设施必须满足无缝接入交警系统的需求且完成系统接入,同时与交警完善交安设施移交手续,交警系统的接入、移交手续的办理及其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竞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此项在“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中承诺。
※六、验收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1.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3.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4. 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5.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6.在设备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7.成交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磋商文件、竞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8.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七.结算原则
由于此项目的特殊性,所有清单项目的数量难以确定,以实际完成量为准,量按实计量,实际计量总价原则上不应超过暂定合同金额。
结算原则:
1.本合同价款采用清单固定单价合同,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等相关配套文件。
结算金额=【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规费+税金】
考核:考核得分与结算金额挂钩。每扣1分,结算金额扣500元。扣减金额=实际扣分数×500。
考核办法参见《华润万象城片区交通堵点整治项目考核办法》见附件。
2.措施费计价原则:
结算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与成交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相比,以成交价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之和为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A=(B/C×100%)×D;
A--措施费调整价
B--结算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
C--成交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
D--成交价中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之和
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渝建发[2014]25号文》和渝建发[2016]35号规定按实结算,评定不合格不计费。
4.规费按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5.税金按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6.工程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按以下办法进行计价:
① 工程内容与竞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则按竞标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报价执行;
②工程内容与竞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子项,则按竞标时的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由招标人审定);
③工程内容与竞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指南》(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进行组价。并按相关规定下浮(下浮率=(1-中标价/最高限价)x100%)。
其中的人工工日单价、材料价格和未计价材料价格按以下选项调整
A、人工工日单价按竞标报价中的人工工日单价执行 ,竞标报价中没有的人工工日单价参照施工当季(以开工报告时间为准)《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上同种人工价格。
B、竞标报价中有的材料、机械价格则按中标价格进行结算;
C、竞标报价中没有的材料、机械价格,材料、机械单价参照施工当期(以开工报告时间为准)《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上同种材料、机械单价执行。
D、若《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发包人核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执行;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所有分部最低管理费率、最低风险率和最低利润率计算单价;再按竞标时最高限价与成交总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后,作为进度款的单价支付执行,经审计单位审核后,作为结算单价执行。
注明: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文件中出现本磋商文件中约定的竞标报价、结算原则及其他无效响应情况等的相关内容,如评审时未发现,在成交后采购人按最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进行修正,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修正结果,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终止合同,同时没收竞标保证金,并对合格工程只支付按本结算原则计价的70%的工程款。
若因成交人原因,导致施工期限延长或开工时间延后的,材料价格不做调整。
※八、付款方式
(一)付款方式:
该工程无预付款,本项目按每月支付月已完成工程量70%的进度款(进度款累计支付额不超过合同价的65%);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最后3%待工程质量保证期(1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如质量保证期内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不进行维修整改,业主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工程维修维护;因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内容增加的工程投资,导致实际工程费用超过合同金额时,所增加的工程费用将在工程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
在双方完成结算后,如果该工程被审计部门抽查进行审计,审计的结算金额和双方结算的金额不一致的,乙方同意以审计机关或者审计机关委托的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如果甲方支付的工程款超过了审计机关或者审计机关委托的审计单位审计的金额,乙方应当在甲方告知后5日内将多支付的工程款返还给甲方。
注:为了减少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停窝工现象,在支付每月施工单位进度款,施工单位须提供上月民工工资领取表原件,如提供不出则扣取本月进度款的40%作为代付民工,若发包人连续超过2个月未支付进度款,则由发包人支付民工工资。若施工单位没有支付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发生,工程项目监督部门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
注:竞标人必须在九龙坡区银行开设账户,所有款项须通过竞标人在我区银行开设的账户支付。
九、考核办法
华润万象城片区交通堵点整治项目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由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考核。
(一)日常施工管理考核
1、人员着装:必须配备统一的工作服(带安全反光带);未统一着装每人每次扣0.5分。
2、维修台帐情况:认真、详细填写市政设施的维修台帐,记录真实齐全,台帐未记录或记录不明每发生一次扣1分。维修台帐、当月计划报表、计量收方以及结算申请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3、安全文明作业、环境保护:如发现现场未做安全防护措施, 每发生一次扣2分;设置不规范, 每发生一次扣0.5分;现场渣土未及时清运或者施工围挡外堆放渣土或者建筑材料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带泥上路或者扬尘污染等影响环境保护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交通组织措施不当造成道路交通严重堵塞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每出现一次安全责任事故扣5分;
4、项目管理:先实施后申报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发包人通知维修任务,未及时响应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使用不合格材料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施工质量差或未达规定参数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在项目中弄虚作假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5、发包人下达的任务,承包人无故拖延,经发包人下发催办函后7天仍不执行的,发包人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维护费,并处以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罚没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提交给区财政进行处罚。(二)投诉处理
“12319”投诉、网络舆情未按规定时间处理,每次扣2分;市民书面、邮箱投拆未按发包人规定时间处理,每次扣3分;被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每次扣4分,市区领导、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设施维修质量差或处理不及时,向发包人投诉的,每次扣5分;发包人通知维修,未及时维修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二、其他
(一)采购人每月组织对承包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扣分累加计入结算。
(二)申报结算:
结算金额(A)=【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规费+税金】
考核:考核得分与结算金额挂钩。每扣1分,结算金额扣500元。扣减金额=实际扣分数×500。
(三)本项目按每三个月支付三个月已完成工程量70%的进度款(进度款累计支付额不超过合同价的65%);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最后3%工程款待工程质量保证期(1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如质量保证期内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不进行维修整改,业主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工程维修维护;因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内容增加的工程投资,导致实际工程费用超过合同金额时,所增加的工程费用将在工程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
(四)合同各方应明确管理人员,计划申报、结算审批等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计量收方单必须有发包人两名以上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五)承包人施工时,各工序经发包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进场材料提供合格证,并经过发包人管理人员审核后才能使用,如未经过审核私自使用的,发包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更换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六)结算资料主要包括:结算表、计量收方签证单、竣工图及档案资料,计量单必须标明分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施工示意图必须注明维修道路名称、具体位置、平面尺寸及结构断面等情况。
(七)合同、管理办法运行不合理或须增加条款经三方协商可以适当调整。
十、其他
(一)竞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作出应答(提供商务差异表,附格式),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磋商文件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有2名专家和1名业主代表组成。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竞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 | 1.竞标人的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附格式) 注: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磋商。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0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原件备查,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原件备查。(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竞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①或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竞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竞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竞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其他资格条件 | 第一篇其他资格要求 | |
3 | 磋商保证金 | 1.采用转账、电汇或网银方式缴纳等非现金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 到账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到本项目指定账户。 | |
2.以纸质竞标保函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2.1纸质竞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 2.2提供纸质竞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2.3竞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原件应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 | |||
要求原件备查的,若专家查验原件而竞标人未带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注:
①竞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竞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条款(提供商务差异表附格式)的内容作出响应。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竞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竞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 成交单价=最后报价/响应文件报价×首次磋商单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无实质性增加而最后报价超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的,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竞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竞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竞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竞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所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技术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三、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依据 | 分值 | 评分规则 | |
经济标60分 | 有效的竞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竞标人的竞标价格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竞标报价)×60%×100。 | 60分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
技术标30分(暗标)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提出详细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专家横向比较后评分。好6-8分,较好4-5分,中2-3分,一般0-1分。 | 8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提出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措施,专家横向比较后评分。好6-8分,较好4-5分,中2-3分,一般0-1分。 | 8分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提出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专家横向比较后评分。好6分,较好4-5分,中2-3分,一般0-1分。 | 6分 | |||
设备参数 | A起评分: 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8分。 B扣分条款: 技术参数、要求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技术分扣完为止。 | 8分 | 提供技术差异表(附格式) | ||
商务标(10分) | 业绩 | 2018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提供交通安全设施类似的合同业绩,一个可得3.5分;最多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分 | 提供工程合同复印件、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原件备查。合同不能载明类似业绩的,竞标人可补充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
(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竞标人为非联合体竞标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 6 %(6%-10%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2%-3%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无效响应
竞标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竞标人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竞标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四)竞标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标人,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竞标人的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九)竞标人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竞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本项目限价的竞标人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合同草案条款
华润万象城片区交通堵点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招标人”)为实施,已接受(以下简称“成交人”)对该项目实施的招标活动。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二、暂定合同价:万元,大写。
三、实施时间:暂定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工期:1年或达到合同金额,以先达到的为准。
五、验收:由业主根据行业标准进行自行验收。
六、免费保修期: 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之日起算。
七、结算原则
由于此项目的特殊性,所有清单项目的数量难以确定,以实际完成量为准,量按实计量。
1.本合同价款采用清单固定单价合同,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等相关配套文件。
结算金额=【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规费+税金】
考核:考核得分与结算金额挂钩。每扣1分,结算金额扣500元。扣减金额=实际扣分数×500。
考核办法参见《华润万象城片区交通堵点整治项目考核办法》见附件。
2.措施费计价原则:
结算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与中标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相比,以中标价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之和为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A=(B/C×100%)×D;
A--措施费调整价
B--结算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
C--中标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
D--中标价中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之和
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渝建发[2014]25号文和渝建发[2016]35号、143号规定按实结算,评定不合格不计费。
4.规费按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5.税金按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6.工程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按以下办法进行计价:
① 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报价执行;
②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由招标人审定);
③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指南》(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进行组价。并按相关规定下浮(下浮率=(1-中标价/最高限价)x100%)。
其中的人工工日单价、材料价格和未计价材料价格按以下选项调整
A、人工工日单价按投标报价中的人工工日单价执行 ,投标报价中没有的人工工日单价参照施工当季(以开工报告时间为准)《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上同种人工价格。
B、投标报价中有的材料、机械价格则按中标价格进行结算;
C、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材料、机械价格,材料、机械单价参照施工当期(以开工报告时间为准)《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上同种材料、机械单价执行。
D、若《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发包人核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执行;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所有分部最低管理费率、最低风险率和最低利润率计算单价;再按投标时最高限价与中标总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后,作为进度款的单价支付执行,经审计单位审核后,作为结算单价执行。
注明: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出现本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投标报价、结算原则及其他无效响应情况等的相关内容,如评标时未发现,在中标后采购人按最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进行修正,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修正结果,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终止合同,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对合格工程只支付按本结算原则计价的70%的工程款。
若因成交人原因,导致施工期限延长或开工时间延后的,材料价格不做调整。
八、 付款方式
(一) 付款方式:
该工程无预付款,本项目按每三个月支付三个月已完成工程量70%的进度款(进度款累计支付额不超过合同价的65%);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最后3%工程款待工程质量保证期(1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如质量保证期内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不进行维修整改,业主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工程维修维护;因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内容增加的工程投资,导致实际工程费用超过合同金额时,所增加的工程费用将在工程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
在双方完成结算后,如果该工程被审计部门抽查进行审计,审计的结算金额和双方结算的金额不一致的,乙方同意以审计机关或者审计机关委托的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如果甲方支付的工程款超过了审计机关或者审计机关委托的审计单位审计的金额,乙方应当在甲方告知后5日内将多支付的工程款返还给甲方。
注:为了减少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停窝工现象,在支付每月施工单位进度款,施工单位须提供上月民工工资领取表原件,如提供不出则扣取本月进度款的40%作为代付民工,若发包人连续超过2个月未支付进度款,则由发包人支付民工工资。若施工单位没有支付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发生,工程项目监督部门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
九、考核办法
华润万象城片区交通堵点整治项目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由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考核。
(一)日常施工管理考核
1、人员着装:必须配备统一的工作服(带安全反光带);未统一着装每人每次扣0.5分。
2、维修台帐情况:认真、详细填写市政设施的维修台帐,记录真实齐全,台帐未记录或记录不明每发生一次扣1分。维修台帐、当月计划报表、计量收方以及结算申请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3、安全文明作业、环境保护:如发现现场未做安全防护措施, 每发生一次扣2分;设置不规范, 每发生一次扣0.5分;现场渣土未及时清运或者施工围挡外堆放渣土或者建筑材料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带泥上路或者扬尘污染等影响环境保护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交通组织措施不当造成道路交通严重堵塞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每出现一次安全责任事故扣5分;
4、项目管理:先实施后申报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发包人通知维修任务,未及时响应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使用不合格材料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施工质量差或未达规定参数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在项目中弄虚作假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5、发包人下达的任务,承包人无故拖延,经发包人下发催办函后7天仍不执行的,发包人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维护费,并处以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罚没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提交给区财政进行处罚。(二)投诉处理
“12319”投诉、网络舆情未按规定时间处理,每次扣2分;市民书面、邮箱投拆未按发包人规定时间处理,每次扣3分;被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每次扣4分,市区领导、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设施维修质量差或处理不及时,向发包人投诉的,每次扣5分;发包人通知维修,未及时维修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二、其他
(一)采购人每月组织对承包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扣分累加计入结算。
(二)申报结算:
结算金额(A)=【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规费+税金】
考核:考核得分与结算金额挂钩。每扣1分,结算金额扣500元。扣减金额=实际扣分数×500。
(三)本项目按每三个月支付三个月已完成工程量70%的进度款(进度款累计支付额不超过合同价的65%);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最后3%工程款待工程质量保证期(1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如质量保证期内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不进行维修整改,业主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工程维修维护;因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内容增加的工程投资,导致实际工程费用超过合同金额时,所增加的工程费用将在工程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
(四)合同各方应明确管理人员,计划申报、结算审批等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计量收方单必须有发包人两名以上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五)承包人施工时,各工序经发包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进场材料提供合格证,并经过发包人管理人员审核后才能使用,如未经过审核私自使用的,发包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更换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六)结算资料主要包括:结算表、计量收方签证单、竣工图及档案资料,计量单必须标明分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施工示意图必须注明维修道路名称、具体位置、平面尺寸及结构断面等情况。
(七)合同、管理办法运行不合理或须增加条款经三方协商可以适当调整。
十、合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磋商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二、 其他约定
1、成交人负责协调工程施工与周边单位、个人的关系,并承担工程质量及建设过程中的文明施工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包括相关的法律责任及其所应承担的一切费用);承担工程建设项目中需承担的全部责任、义务。
2、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肆份,乙方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廉政合同
甲方:重庆市九龙坡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作好工程建设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整治工程的甲方重庆市九龙坡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与乙方 ,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1.2严格执行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建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2.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2.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
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外出旅游或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3.4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办事,不得与监理单位串通监理损害甲方利益。
3.6乙方如果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向甲方组织或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或严格遵守廉政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参加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主任;给乙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的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年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邀请当地检察机关作为对本合同执行的法律监督单位,参与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察。
第六条 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失效。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合同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附格式)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
二、技术部分
(一)根据第四篇评分标准技术标所需提供资料(暗标)
(二)技术差异表(附格式)
三、商务部分
(一)业绩合同复印件
(二)所投主要产品品牌明细表
(三)商务响应差异表(附格式)
(四)竞标人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
(五)其他所需提供资料
四、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提供2020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原件备查,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原件备查。(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1.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①或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竞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 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七)特定资格条件
说明:竞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竞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_____________(项目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8、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费用。
9、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0、我方同意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 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施工员 )及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按国家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配备并持相应证件上岗。
11、若我方为重庆市外企业参与磋商的,承诺我方符合重庆市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已办理相关手续。
12、我方承诺,我方自身的财产及施工现场内的自身员工(含农民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保险,从事危险作业员工的意外伤害险等由竞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竞标人承担并支付。竞标人还须负责购买保险以保障其供应的材料在运送途中直至运抵工地的一切意外。
13、我方承诺,所有安装完的交安设施必须满足无缝接入交警系统的需求且完成系统接入,同时与交警完善交安设施移交手续,交警系统的接入、移交手续的办理及其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我方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部分
二、技术部分
根据第四篇评分标准所需提供资料(暗标)
技术差异表
对应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 | 设备名称 | 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竞标技术参数、要求应答 | 差异说明 |
040205015001 | 高清违停视频自动取证系统 | |||
040205020001 | 高清违停抓拍球机 (含DSP抓拍处理模块) | |||
030507012001 | 工业交换机 | |||
030507012002 | 4电1光工业交换机 | |||
040205020002 | 900万像素视频检测高清抓拍摄像机 | |||
030501003001 | 交通信号机 | |||
030501012001 | 信控边缘网关 | |||
040205020003 | 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 --高清抓拍相机存储记录仪 | |||
040205014003 | 智能一体化行人信号灯 | |||
40205014002 | 信号灯 |
1.根据附件“工程量清单中表-09”中 “项目特征”中所列技术条款、要求对上表中设备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竞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不出现竞标人名字或公章。
三、商务部分
(一)业绩材料
(二)所投主要产品品牌明细表
对应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 | 设备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040205015001 | 高清违停视频自动取证系统 | |||
040205020001 | 高清违停抓拍球机 (含DSP抓拍处理模块) | |||
030507012001 | 工业交换机 | |||
030507012002 | 4电1光工业交换机 | |||
040205020002 | 900万像素视频检测高清抓拍摄像机 | |||
030501003001 | 交通信号机 | |||
030501012001 | 信控边缘网关 | |||
040205020003 | 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 --高清抓拍相机存储记录仪 | |||
040205014003 | 智能一体化行人信号灯 | |||
40205014002 | 信号灯 |
竞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竞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二)商务响应差异表
商务响应差异表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 磋商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技术需求和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三)竞标人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单位名称)参加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收入为,属于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收入为,属于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竞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竞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若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其他所需提供资料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竞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标人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竞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竞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竞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竞标人公章)
年月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竞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竞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提供2020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原件备查,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原件备查。(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五)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竞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六)1.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①或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竞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 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七)特定资格条件
说明:竞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竞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