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第三东通道工程建意险及安责险合作经纪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函(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中交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中交保险经纪 中交保险经纪”)是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 称“中交集团 中交集团”)授权的集团内保险集中管理的执行平台。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 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第三东通道工程建意险及安责险项目(简称 项目(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招标合作服务 保险经纪公司,诚挚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
2.1 项目概况:
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保险集中管理体系优化工作方案》(中交资发<2023>596号)精神,为进 一步强化统保管理,提升商业保险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专业化水平,提高管理质效,按照集团安排部 署,结合实际工作需求,我公司将通过邀请招标方式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第三东通道工程 建意险及安责险项目选聘外部合作服务保险经纪公司,以加强风险预防及保险赔案管理,全面提升保险管 理品质。
2.2 招标人:中交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2.3 项目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第三东通道工程建意险及安责险项目
2.4 招标内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第三东通道工程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项目保险经纪服务,包括项目风险评估、保险方案设计、保险供应商采购、日常保险咨询、风险咨询服务、协助索赔服务等。
2.5 服务期限:自本项目达成的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服务事项完成时止。
2.6 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填报服务费比例为项目保险经纪佣金总收入的4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的保险经纪公司。
3.1.2 投标人应为受到邀请的“中交集团境内保险经纪合格供应商”名单内保险经纪公司。
3.2 信誉要求:
3.2.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2.2 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不存在失信惩罚信息;
3.2.3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3 其他要求:
3.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3.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4.1.1 公告阶段:投标人请登陆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在本公告栏目下 确认参与(点击参与按键),公告截止日至2024年8月22日17时;
4.1.2 发标阶段:投标人确认参与至2024年8月24日17时,可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 址:http://ec.ccccltd.cn)自行下载电子版标书,下载后方可参与投标。
4.2 逾期未参与获取招标文件下载权限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投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日8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Word版以及完整扫描版(正本逐页盖章后扫描成 PDF格式)各1份(文件名命名方式为:投标单位名称+本项目名称)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 统。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4 年8月22日17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是否参 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 其他事项
7.1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有关陈述、所提出的方案、措施、保证、承诺,均应明确、具体,并清 楚、具体列明其若有任何违反合同情形,其承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2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为参加本次投标(不论中标与否)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