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K397+100~K418+200)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项目硅芯管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35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hw018-2023
预算金额355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岩15940020325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326007909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5
公告正文

2023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K397+10 0~K418+200)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项目硅芯管第二次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编号:ZZHW018-20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K397+ 100~K418+200)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项目硅芯管询比采购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5万元,招标人为辽 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K3 97+100~K418+200)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项目硅芯管询比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K39 7+100~K418+200)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项目硅芯管询比采购)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8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2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4时00分
咨汤
递交方式:天都饭店(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38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都饭店(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38号)
七、其他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河榕路1号
联 系 人:赵岩
电 话:159400203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260079095
电子邮件: zzhwzh0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3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K3 97+100~K418+200)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项目硅芯管 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
2023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K397+100~K 418+200)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项目硅芯管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 ,采购人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由于第一次采购失败,现对本项目进行 第二次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依据《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成果,本项目 前所枢纽至盘锦段采用整体10车道方案,综合考虑不同施工阶段及其不同的施工工艺,施工组织共分4个阶段,工期从2022年7月至2026年10月,共52月。第一阶段(8个月,2022 年7月-2023年2月);第二阶段(12个月,2023年3月-
2024年2月);第三阶段(17个月,2024年3月-2025年7月);第四阶段(15个月,2025年8月-2026年10月);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第五合同段(K397+100~K418+200)通信和电力管 道与预埋(预留)基础施工。
2.2采购内容:2023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K397+100~K418+200)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项目硅芯管询比采购,具体采 购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细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1硅芯管φ50/41m143091
2硅芯管φ40/33m631277

2.3供货时间:自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止,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 知为准。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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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供应商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制造厂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 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①或②的要求: ①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制造厂商,供应商须提供“由交通部交 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出具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书》(产品范围包括 硅芯管)”或“由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交通工程产品工 厂检验合格证书》(产品范围包括硅芯管)”,及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证书。 ②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特许代理商,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对特 许 代理商的授权委托(同一品牌不可以对多家代理商进行授权),同时须提供所投 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制造厂商“由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出具的《交通工程 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书》(产品范围包括硅芯管)”或“由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 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交通工程产品工厂检验合格证书》(产品范围包括硅芯 管)”,及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制造厂商的有效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企业业绩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销售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不足200万元不计)的“硅芯管”的销售业绩。
产品质量合格 检测报告供应商必须具有能够证明拟提供的产品合格且同时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采 购需求中技术指标的有效检测报告。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同一品牌的硅芯管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销售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响应;同一品牌的硅
芯管生产商和其销售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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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2020年8月1日至今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20年8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者,请供应商于 2023年 8 月 18 日至 2023年 8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中海环宇商务写字楼10楼1 002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采购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获取采购文件:
①填写完整的Word版《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供应商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 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s://www.aliyundrive.com/s/dem8dAr4EEH,下条④中的《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③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 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④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⑤“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供 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 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4.2 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由供应商支付,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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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 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采购评审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13:30 时至 14:0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天都饭店(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38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 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并出席开标会议,递交人应 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可在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 按照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河榕路1号
联系人:赵岩
电话:15940020325
采购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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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260079095
网址:https://zzhw.ciecc.com.cn
邮箱:zzhwzh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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