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568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储翔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景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野132351127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9
公告正文
[0]宿迁市宿豫区党史档案馆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13010313105684 项目名称 宿迁市宿豫区党史档案馆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E3213010313105684003001 标段名称 宿豫区党史档案馆装修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5月1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5月26日
工程类型 设计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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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684003001

宿迁市宿豫区档案馆宿迁市宿豫区党史档案馆建设项目已经宿豫发改【202019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豫区党史档案馆装修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豫区湘江路东侧,电信公司西侧,体育活动中心南侧,井冈山路北侧。

1.2 工程规模:

地上四层,地下二层,总建筑面积为23681.11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12305.49平方米,地下面积为11375.61平方米。

1.3 设计周期:2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10%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的10%作为预付款;

②方案设计通过建设单位审核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30%

③施工图经主管部门图审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40%

④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设计费。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区党史档案馆装修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室内装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全程技术指导配合服务。地上面积为12305.49平方米,地下面积为11375.61平方米。设计范围包括:1.室内装饰装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等);2.方志馆、党史陈列馆、精品馆、荣誉展厅等布展设计;3.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通过审批(含消防、施工图审查等);4.施工现场全程技术指导配合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4.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为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7其他条件:

4.7.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7.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2009:0020230526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0609 09:30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7.1异议投诉相关事项

7.1.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1.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1.3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宿豫区档案馆

址:宿豫区书山路文昌阁广场内

人:储翔 联系电话:0527-844622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景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宿迁市恒翔银座大厦5

人:王野 联系电话:13235112792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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