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24年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NNFZ00102
项目名称:庐江县2024年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三、其他补充事宜
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2.3详细审查”评分细则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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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 |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正在履约业绩),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接过县(区)级及以上电影放映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服务业绩合同的得5分,满分20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及项目经理姓名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岗位。 (3)项目经理业绩若和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个业绩,均予以认可,并可分别计分。 |
0-20分 |
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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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 证书 |
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本小项满分8分。 注: 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0-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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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奖项荣誉 |
自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电影放映服务项目,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 注: 1.提供证书、批复、颁发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供应商姓名、颁奖单位、获奖时间等关键信息,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发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
0-12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与经四路交叉口西北角4楼
联系方式:15956545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联系方法:0551-873881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杰
电话:0551-87388153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