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屯昌县渔业增殖放流项目鱼苗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金额
6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屯昌县渔业增殖放流
项目鱼苗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增殖放流工作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SC/T
9401-2010)、《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23号)要求,为做好屯昌县2023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的实施,拟公开遴选2023年屯昌县渔业增殖放流项目鱼苗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有关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公开遴选2023年屯昌县渔业增殖放流项目鱼苗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二、项目概况
本次增殖放流地点为坡心镇辖区南渡江支流龙州河段吴溪河水域及乌坡镇辖区万泉河支流青梯河段水域为放流区域,具体放流地点以技术支撑单位意见为准。本次放流拟选定鳙鱼、鲢鱼、光倒刺鲃(军鱼)、大刺鳅(镰刀鱼)为主要放流品种;考虑到放流苗种生长和成活率的因素,规格方面计划以鲢鱼≧8.0cm、鳙鱼≧8.0cm、光倒刺耙(军鱼)≧6cm,大刺鳅(镰刀鱼)≧6cm为宜,总放流数量不少于123.6万尾。
三、项目金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增殖放流鱼苗采购预算金额为63万,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四、报名条件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须在《海南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名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在《海南政府采购网》网站备案查询截图;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报价函;
(六)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六、遴选原则及招标代理费用
在资质、资格合格的基础上,采取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最低价方式遴选,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标准执行,对投标供应商招标服务收费优惠率最大的为中标招标代理机构,收费优惠率相同的情况下,以抽签方式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合同与屯昌县畜牧兽医和渔业事务中心签订,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材料(邮寄材料以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地址: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农业综合大楼二楼
(三)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0898-67813604。
特此公告。
屯昌县畜牧兽医和渔业事务中心
2023年8月7日
项目鱼苗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增殖放流工作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SC/T
9401-2010)、《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23号)要求,为做好屯昌县2023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的实施,拟公开遴选2023年屯昌县渔业增殖放流项目鱼苗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有关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公开遴选2023年屯昌县渔业增殖放流项目鱼苗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二、项目概况
本次增殖放流地点为坡心镇辖区南渡江支流龙州河段吴溪河水域及乌坡镇辖区万泉河支流青梯河段水域为放流区域,具体放流地点以技术支撑单位意见为准。本次放流拟选定鳙鱼、鲢鱼、光倒刺鲃(军鱼)、大刺鳅(镰刀鱼)为主要放流品种;考虑到放流苗种生长和成活率的因素,规格方面计划以鲢鱼≧8.0cm、鳙鱼≧8.0cm、光倒刺耙(军鱼)≧6cm,大刺鳅(镰刀鱼)≧6cm为宜,总放流数量不少于123.6万尾。
三、项目金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增殖放流鱼苗采购预算金额为63万,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四、报名条件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须在《海南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名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在《海南政府采购网》网站备案查询截图;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报价函;
(六)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六、遴选原则及招标代理费用
在资质、资格合格的基础上,采取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最低价方式遴选,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标准执行,对投标供应商招标服务收费优惠率最大的为中标招标代理机构,收费优惠率相同的情况下,以抽签方式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合同与屯昌县畜牧兽医和渔业事务中心签订,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材料(邮寄材料以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地址: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农业综合大楼二楼
(三)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0898-67813604。
特此公告。
屯昌县畜牧兽医和渔业事务中心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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