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蕲春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征求意见公告
金额
13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jlqc(2023)012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713-73687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度蕲春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ZHJLQC(2023)012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蕲春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3】0887号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42号、《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工作方案》、《湖北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鄂卫生计生通〔2014〕211号)、《关于转发省卫计委、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进一步做好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黄卫生计生发〔2014〕104号)、《关于废止《关于确定第一批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的通知》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8〕42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蕲春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对医疗纠纷的有效防范和纠纷有效理赔,针对2023年度蕲春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确定一家商业保险公司或一个联合体承保。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医疗损害责任保险(不含医疗意外):每次事故限额 30 万,年度累计限额 300 万。蕲春县人民医院医务人员数362人,实际开放床位数700张,手术次数5000次。

2、医疗损害附加重大损害责任保险(不含医疗意外):每次事故限额200万,年度累计限额 600 万。

说明:在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内及在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投保的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执业过失或非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医疗事故造成的应由医院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3、项目预算:13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13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3年08月12日至2023年08月16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蕲春县文昌大道京东家电店6楼),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1430128370@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1、采购人信息

   称:蕲春县人民医院

   址:蕲春县市府大道436号

联系电话:0713-7232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13-7368798

3、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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