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577-86911669
招标代理机构大邦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

发布时间:2023-09-14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已由温州市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核〔2022〕1号批准建设,项目采用BOT模式,该项目所有权为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龙湾伟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龙湾伟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为: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厂紧邻南侧,永强南片区沙城西单元D-18地块。

2.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22827.13万元,工程费用19265.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7039.92万元设备购置费12225.43万元建设规模为厨余垃圾处理600t/d(共计3条预处理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湿式厌氧消化系统、沼气净化系统、沼气利用系统以及除臭系统等,占地面积25.0亩。

2.3监理服务期:同工程总承包实际工期(设计采购施工290日历天)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所必须的全部生产及辅助建构筑、设备设施、生产系统等的所有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的监理,也包括竣工资料整理编制、基建档案的验收、交接、性能验收、结算等全过程监理。本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配合结算审核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温州市范围内有:?零个在监项目;一个在监项目;□两个在监项目

3.4 其他要求:外监理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复制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标  人:温州市龙湾伟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度山村展新路999

  系  人:陈先生

      话:0577-86911669

招标代理机构:大邦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

      址: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1幢1306室

  人:王工、张工

联系电话:0571-8609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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