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1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OCC管理套件采购项目比选文件
智能OCC管理套件锁系统集成服务U盘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设计计算唱价文件制作设备及服务设备及相关服务协议设备工程服务安装有微信的手机终端加电督导调测优化开通维修升级技术支持服务设备集成接口技术文件空运多种方式运输多次装卸技术培训增值税专用发票网络产品和服务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专有技术智能锁设备OCC智能门禁锁手机APP软件网管系统平台软件NB-IoT智能门锁供电模块智能锁控制模块门禁监测模块网络传输模块智能开锁开门权限判断控制器电池电压监测等功能模块NB-IoT通信模块手机APP近场开锁NB-IoT远程开锁微信小程序近场开锁电子钥匙NB-IoT智能锁APP近端开锁离线开锁授权管理历史记录查询网管系统平台实现信息交互能力电脑端平台软件网络结构管理套件网管平台网管人员网管构架后端服务化前端工具化物联层数据采集层缓冲层云平台计算层数据层平台层业务层物联网终端NB-IoT标准PWA技术Redis缓存数据库NoSql数据库关系数据库操作数据报警数据安全管控功能地图显示布防撤防区域管理人员管理功能批量修改蓝牙钥匙控制盒监控线缆电子锁锁舌辅助安装配件圆盘锁改造配件物联网管理平台固定网移动网信息通信网络安全信息通信网络资源信息通信网络功能应用程序信息数据后门程序运营数据远程控制操作命令及参数列表不良行为信息目录相关基础管理处理规则管理不良行为认定处理结果确定台账记录信息发布处理结果应用辅助材料集中MSS管理支撑系统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t09202102342zb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泽坤1772050722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返 回
比选文件名称:2021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OCC管理套件采购项目比选文件创建时间日期:2021-12-20 17:48: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1-12-21 09:0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1-12-23 17: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2021年OCC管理套件采购项目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2021年OCC管理套件采购项目
标包内容说明:

项目编号:YT09202102342ZB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2021年OCC管理套件采购项目

比选文件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12】【15】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5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11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1

1. 总则..................................................................... 18

1.1项目概况................................................................ 18

1.2资金落实情况............................................................ 18

1.3采购范围................................................................ 18

1.4分包(标包)划分........................................................ 18

1.5比选方式................................................................ 18

1.6比选组织形式............................................................ 18

1.7资格审查................................................................ 18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9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9

1.10参选费用............................................................... 19

1.11保密................................................................... 20

2. 比选文件................................................................. 20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0

2.2踏勘现场................................................................ 20

2.3参选预备会.............................................................. 21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1

2.5 比选文件的异议.......................................................... 21

3. 参选文件................................................................. 21

3.1参选文件的组成.......................................................... 21

3.2参选文件的编制.......................................................... 21

3.3参选报价................................................................ 22

3.4参选有效期.............................................................. 22

3.5参选保证金.............................................................. 23

3.6备选参选方案............................................................ 23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23

3.8电子比选的参选文件上传形式.............................................. 24

4. 参选..................................................................... 24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24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25

5. 唱价..................................................................... 25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25

5.2唱价程序................................................................ 25

5.3异议.................................................................... 25

5.4电子比选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26

6. 评选..................................................................... 26

6.1评选委员会.............................................................. 26

6.2评选原则................................................................ 26

6.3评选方法................................................................ 26

6.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26

6.5评选报告................................................................ 26

7. 中选..................................................................... 26

7.1确定中选人.............................................................. 26

7.2中选人公示.............................................................. 27

7.3中选通知................................................................ 27

8. 合同签订................................................................. 27

8.1履约保证金.............................................................. 27

8.2合同签订................................................................ 27

9. 比选代理服务费........................................................... 28

10. 纪律和监督.............................................................. 28

10.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28

10.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 28

10.3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8

10.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8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

第三章 评选办法............................................................. 29

评选办法前附表................................................................................................................ 29

1. 评选方法................................................................. 32

2. 评审标准................................................................. 32

2.1初步评审标准............................................................ 32

2.2详细评审标准............................................................ 32

3. 评选程序................................................................. 32

3.1初步评审................................................................ 32

3.2详细评审................................................................ 33

3.3参选文件的澄清.......................................................... 33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4

3.5评选结果................................................................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 35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36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37

参选文件封面................................................................ 38

(一)商务参选文件.......................................................... 39

1. 商务评审索引表........................................................... 39

2. 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40

3.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1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42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3

6.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44

7. 资格审查................................................................. 45

8. 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46

9. 廉洁参选承诺书、信誉承诺函............................................... 47

10. 供应商承诺书............................................................ 49

11. 制造商授权函(如有).................................................... 51

12. 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52

13. 中国裁判文书网(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53

14. 信用中国(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55

15. 合同条款偏离表.......................................................... 56

16. 业绩情况表.............................................................. 57

17. 其他.................................................................... 58

(二)技术参选文件.......................................................... 59

18. 技术评审索引表.......................................................... 59

19. 技术条款偏离表.......................................................... 60

20. 技术和服务.............................................................. 61

21. 其他.................................................................... 62

(三)报价文件.............................................................. 63

22. 参选函.................................................................. 63

23. 参选保证金(如有)...................................................... 64

24. 参选一览表.............................................................. 68

25. 报价文件................................................................ 69

第七章 其他................................................................ 70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70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 78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规则明细.......................................... 83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2021年OCC管理套件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YT09202102342ZB】),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OCC管理套件对于部分操作需要具有声音提醒,支持网管远程开锁、手机APP近场开锁、微信扫码授权开门、电子钥匙开锁等方式,方便维护人员日常操作,同时这几种非机械开门方式都具备加密防复制功能。

1.2.1 项目规模:48万元(含税)

1.2.2质量要求:合格。

1.2.3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的标准和要求,满足比选人的标准和要求。

1.2.4交货地点:湖北省十堰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2.5交货期:30日历天。

1.2.6质保期:自通过终验之日起1年。

1.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编码:CP01720(系统集成服务)】

1.1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48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18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参选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参选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中选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参选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授权针对智能OCC管理套件设备):

2.6.1 代理商须取得原制造商授权书;

2.6.2 原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参选。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

2.7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参选廉洁承诺。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1日9:00至2021年12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https://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DX/customframe4bid/login_TP)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3.1 登录【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https://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DX/customframe4bid/login_TP)】(以下简称“二期平台2.1版”)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参选人注册”。

提示:建议平台新用户先完成报名并下载比选文件后,再联系办理CA事宜。(CA办理期间无法登录平台下载比选文件)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付款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中邮通招标”(打开微信-添加朋友-搜索“中邮通招标”并关注-点击“公开项目”-搜索或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名称链接-选择报名的标段-正确的填写报名信息并支付标书费);成功付款后可在“我的报名”中下载标书费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专票需等待我公司后期邮寄,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时00分】。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长虹路特88号中国电信物资采购中心2楼会议室。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https://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DX/customframe4bid/login_TP)(二期平台2.1版)提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平台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电子参选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当电子参选文件上传异常时,参选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参选人须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比选代理机构,该参选人的参选文件以纸质参选文件为准。如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全幅截图但未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同时失效并予以退回,其参选无效。

电子参选文件成功上传但因平台原因导致解密异常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导入参选人递交的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密成功,该参选人的参选文件以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为准,纸质参选文件失效;校验失败或未递交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该参选人的参选文件以纸质参选文件为准,电子参选文件失效,未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其参选无效。

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参选文件递交失败的,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纸质参选文件均同时失效并予以退回,其参选无效。参选人电子参选文件上传异常且未按要求提供全幅截图的,视为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参选文件递交失败。

电子参选文件上传成功但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异常的,视为参选人撤销其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参选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二期平台2.1版)及CA证书办理

6.1.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参选的潜在参选人需完成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二期平台2.1版)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未在一期平台、二期平台2.0版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完成二期平台2.1版注册。注册审批通过后,用户可凭账号登录系统,在“操作手册”菜单下载获取手册、工具、办理指南等内容。

6.1.2 CA证书办理

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参选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系统“操作手册”菜单《中国电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CA证书办理指南》。

6.1.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平台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301330,QQ4008301330,【服务邮箱zgdxztb@cnca.net】】。

6.2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6.2.1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供应商主数据操作手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

联系人:郝泽坤、熊潇健、李冬、李锐

电话:17720507221、17786556411

电子邮件:haozekun7221.cutcc@chinaccs.cn

开户名称: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号: 43010 30709 00002 6610

异议接收方式: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https://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DX/customframe4bid/login_TP)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本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参选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比选人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1.1.3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智能OCC管理套件锁采购项目

1.3

比选范围

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1.4

分包(标包)划分

?不划分分包(标包)

□划分分包(标包)【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1.5.1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邀请比选

1.6

比选组织形式

□自行比选

?委托比选代理机构代理比选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郝泽坤

比选代理机构电话:17720507221

1.7.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1.8.1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2.1.1

比选文件的组成

本条款替换为: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2.1.3

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比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参选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参选均将被否决。

比选文件实质性条款包括:

★第三章 评选办法前附表 2.1 初步评审

★第三章 评选办法正文3.1项

(2)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2.1.4

是否以单项报价核定低于成本

?不要求

□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2.2.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

2.3

参选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参选预备会时间、地点:

2.4.1

参选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17时00分

提出澄清的方式:【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出】

2.4.2

比选人发出比选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17时00分

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发出】

2.4.4

参选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24小时内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

3.1

参选文件组成

参选文件必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本条款十分重要,请遵照办理):

1. 参选文件按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

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参选文件:

(1)参选人需使用系统“操作手册”菜单中下载的“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菜单中的“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2.1beta_供应商比选资格后审操作手册”。

(2)参选文件需按照组成部分分别完成编制,单个组成部分正文部分大小不超过25M。

(3)【需要第三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文件,如制造商授权函等,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正文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4)电子参选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读,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得遮盖、隐藏,否则视为未提供。

(5)电子参选文件须使用参选人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并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生成加密(后缀为.ZGDXNTF)和不加密(后缀为.nZGDXNTF)电子参选文件一对。未按规定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参选文件无法上传。

(6)为确保电子参选文件顺利上传,建议电子参选文件生成容量不超过300M。

(7)参选保证金保函必须递交纸质原件(如有)。

(8)如业绩证明文件超出电子参选文件大小限制,参选人可以纸质书面形式递交,该参选人的业绩以纸质文件为准。

二、纸质参选文件:

按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应答、编写,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

参选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一、电子参选文件:

(1)需要第三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文件,如制造商资格声明等,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正文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2)电子参选文件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中完成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签章完成后生成加密和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一对。未按规定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参选文件无法上传。

二、纸质参选文件

(1)比选文件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地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除上述文件以外的其他参选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必须覆盖所有参选文件)或逐页盖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

(3)参选专用章有效性证明函(如参选人需使用参选专用章对参选文件进行签署,则需提供本文件证明参选专用章与单位章效力一致。本文件应为同时加盖单位章和参选专用章的原件)。

注:①文件中所有标注“盖章”处原则上均指单位公章,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则必须附公章及法人代表对“业务章”、“专用章”等的授权)。

②文件中所有标注“签字”处均指书写签字或签名章,不能以打印体代替。

3.3.3

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3.3.5

参选报价优惠条件

□报优惠价

?不接受报优惠价

□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

3.3.6

参选报价具体要求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3.4.1

参选有效期

参选有效期:120天

3.5.1

参选保证金递交要求和金额

□要求提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金额:【XX】元

?无需提交参选保证金

3.5.2

参选保证金形式

参选保证金形式:参选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参选保函、保险等等,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参选保证金应当从参选人账户转出。

(1)如采用银行汇款或网上银行汇款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参选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款项的不予认可,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aozekun7221.cutcc@chinaccs.cn。递交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前汇入比选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参选保证金有效期与参选有效期一致)。

开户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4301030709000026610

转帐事由:XXXXXX+保证金

注:参选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其参选保证金在比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规定账户,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

(2)如参选人以保函形式提供参选保证金的,应提供该文件的原件。如参选人提供彩色复印件、扫描件等,均视为未提供。

3.5.4

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

3.6.1

备选参选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1

参选文件份数

1.参选文件形式和份数如下:

(1)经平台上传成功的加密电子参选文件一份;

(2)与上传平台的加密电子参选文件同时生成的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一份;

(3)纸质参选文件:正本一份。

(4)U盘(1个):含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一份及其他完整的参选文件电子档(word、excel、PDF等)

2.不同形式参选文件的优先级:

(1)加密电子参选文件成功上传且正常解密的,该参选人的参选文件以加密电子参选文件为准,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纸质参选文件同时失效。

(2)加密电子参选文件成功上传但解密异常的(非参选人原因),优先导入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该参选人的参选文件以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为准,纸质参选文件失效;校验失败或未递交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该参选人的参选文件以纸质参选文件为准,电子参选文件失效,未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该参选人参选无效。

(3)加密电子参选文件未成功上传的(非参选人原因),该参选人的参选文件以纸质参选文件为准,电子参选文件失效;未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视为未参与参选。

(4)因参选人原因导致加密电子参选文件未成功上传或解密异常的,视为该参选人未参与参选或撤销参选。

3.7.4

参选文件的外层包封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3.7.6

参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本条款增加如下规定:

纸质参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密封要求:参选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识要求:外层包封应当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参选人全称:

参选人的地址: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3.8

电子比选的参选文件上传形式

【参选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到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并上传加密电子参选文件。参选人可登录平台查看电子参选文件上传提交结果,同时可在唱价前进行CA证书匹配验证。】

4.1.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 比选公告”】

4.1.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第一章 比选公告”】

4.1.4

参选文件退还

?不退还

□退还,【参选文件退还的具体要求

4.1.6

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

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两家时,继续组织比选;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一家时,与其定向谈判(另行组建3人谈判小组)。

5.1

唱价时间和地点

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4

电子比选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20分钟内】登录平台,凭参选加密时使用的CA证书完成参选文件的解密操作,以便唱价顺利进行。参选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到唱价现场进行解密;如到唱价现场进行解密的,为保证电子唱价顺利进行,请参选人携带正确的CA证书和便携式电脑至唱价地点进行文件解密。

参选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方法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6.4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推荐原则如下:

推荐2名中选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列,排名第一和第二的参选人依次被推荐为第一、第二中选候选人。

特殊情况处理:在评审过程中,若仅1家通过初步评审,则仅推荐一家中选候选人。

7.1.1

中选人数量

比选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1】人

7.1.2

中选原则

中选原则如下:确定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7.1.3

确定中选人的特殊情形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或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比选人【按评选委员会提出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或参选人为中选人,或重新比选】。

8.1.1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9

比选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本条款增加如下规定:

9.1 比选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依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所规定的差额累进法收费标准 72%(即七二折)执行。

9.2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汇款等形式】。

9.3 缴纳期限及周期:【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参选人必须保证“参选文件”内容的真实性,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参选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参选无效。“参选无效”即: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中选公示后,比选人应当取消其中选资格;合同签订后,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选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必须符合国家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相关要求。

比选文件否决参选条款汇总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1.7.2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参选人,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2.1.3实质性条款不满足

比选文件实质性条款包括:

★第三章 评选办法前附表 2.1 初步评审

★第三章 评选办法正文3.1项

3.2.2参选文件编制

参选人应当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

3.3.3最高参选限价

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

3.4.1参选有效期

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否决。

3.5.5保证金

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第三章 评选办法

3.1.1初步评审

评选委员会根据本三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2初步评审

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照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4)允许联合体参选的,参选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参选协议;
(5)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参选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但参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除外;
(7)参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参选限价;
(8)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参选人以他人名义参选;
(11)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参选担保有瑕疵;
(12)参选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参选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15)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4 算术修正

算术修正: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含税与不含税报价不一致情形处理原则:以单价修正总价,以不含税价修正含税价。

参选人试图对比选人和评选委员会的评审、比较或中选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参选被拒绝。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采购比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比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1.1.2比选人:比选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比选编号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1.3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4分包(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包(标段)划分情况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比选方式

1.5.1比选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比选,是指比选人以比选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5.3邀请比选,是指比选人以参选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6比选组织形式

本项目由比选人自行组织/委托比选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组织形式、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资格审查

1.7.1本比选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参选前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比选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唱价后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参选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比选人必须在比选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要求;

(2)其他业绩要求;

(3)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参选人,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1.8.2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或比选邀请书。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9.1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比选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本比选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10参选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比选有关的费用。

1.11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比选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比选公告/参选邀请书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比选人另有规定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2比选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与比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为准;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参选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参选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4比选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

2.2.1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参选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参选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潜在参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参选人在编制参选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参选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参选预备会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参选预备会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参选预备会,澄清潜在参选人提出的问题。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

2.4.2比选人应当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发出,不足2日的,比选人应当相应顺延参选截止时间。

2.4.4参选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比选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 比选文件的异议

潜在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3.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的组成

参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参选文件。参选文件组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参选文件的编制

3.2.1参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参选人应当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3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比选人就有关参选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参选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参选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参选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参选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参选报价

3.3.1参选人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参选人应当报出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拟提供参选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参选货币:人民币。

3.3.3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4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比选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参选人才可以报出。参选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6参选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4参选有效期

3.4.1参选有效期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参选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参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参选文件。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参选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选人决定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参选人提出延长参选有效期的要求,参选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参选人同意延长参选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参选人拒绝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其参选失效,参选人有权收回其参选保证金。

3.5参选保证金

3.5.1比选人要求参选人递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的同时,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本比选项目的参选保证金金额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2比选人可以规定参选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参选有效期一致。参选保证金的形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3比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参选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的;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3.6备选参选方案

3.6.1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不得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2若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邀请参选人递交备选方案,则参选人除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参选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3备选参选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参选方案”字样。

3.6.4允许参选人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只有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的参选人所递交的备选参选方案,可予以考虑。评选委员会认为其备选参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参选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参选方案。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3.7.1参选人应当编制一份参选文件“正本”和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参选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参选文件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比选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参选文件时,比选人应当对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参选文件进行签收。

3.7.6比选人对于参选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8电子比选的参选文件上传形式

参选文件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

4. 参选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1.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后,向参选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 未按照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1.6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具体处理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

4.2.2参选人修改后的参选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参选人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已收取参选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参选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参选人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否则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

5.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将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价,参加唱价的参选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唱价时间和参选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唱价程序

5.2.1唱价会议由比选人或者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参选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参选人代表或者比选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参选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比选人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参选文件在唱价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参选文件不予开封。

5.2.3唱价时,比选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个数及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参选的“参选一览表”中的内容,“参选一览表”一般包括:参选人名称、参选总报价、交货期、参选保证金以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唱价人、记录人、参选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5.3.1参选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比选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参选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参选情形的,可以在唱价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选完成前向比选人递交书面材料,比选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选委员会。

5.4电子比选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5.4.1比选人采用电子比选参选方式的,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6. 评选

6.1评选委员会

评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选的过程和结果。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选原则

6.2.1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选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选依据。

6.2.3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继续评审的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6.3评选方法

6.3.1本项目评选所采用的评选方法为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参选,应当推荐为中选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明确规定。

6.3.2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选方法。

6.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载明的规则推荐中选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6.5评选报告

评选完成后,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比选人提交评选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

7.中选

7.1确定中选人

7.1.1比选人依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1.2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选人,具体中选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1.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比选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集中比选项目还可以对中选人的中选份额进行调整。具体处理规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2中选人公示

7.2.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的,比选人应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2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3中选通知

7.3.1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参选人应当主动告知比选人。

7.3.2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比选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7.3.3中选通知书是比选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 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比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中选人不能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合同签订

8.2.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在比选有效期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 比选代理服务费

中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比选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

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10.3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10.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100分,其中商务10分,技术及服务40分,价格50分。评选时,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的本次参选执行限制采购处理措施的,评选委员会应按照该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扣减相应分值。】。【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该参选人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参选人的最终得分。】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

形式评审

参选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等一致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参选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3.2.4项规定。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参选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参选人

不接受

资格评审

资格条件

符合第一章“参选人资格要求”。

不得存在的情形

符合“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第1.8.1条款要求。

响应性评审

参选内容

符合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报价唯一且有效

参选人的参选报价唯一且不超过最高限价

参选有效期

12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交货期

30日内。

质保期

自通过终验之日起1年。

合同条款

符合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规定,无负偏离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的规定,无负偏离

2.2

详细评审

评审内容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

企业实力

2

每具备以下1个有效的认证得1分: ISO14001认证证书,ISO9001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本项最高得2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

业绩

4

须具备2018年1月1日至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其他能够确切证明业绩的资料,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每提供1个单项合同计1分,最高得满分。不能提供合同、订单,仅能够提供向运营商开具正规发票以及对应回款记录的可予认可,但最高得分不得高于4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财务状况

2

根据参选人提供2019年至今完整的(须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进行评分,有1年盈利为正得2分。(参选人因新成立无法提供某年度财务报告的,成立当年和之前年度均视为盈利)

文件制作

2

依据文件制作情况进行评分,包括文字清晰、内容完整、装订整齐,目录清晰、查找方便;正文有页码,图纸表格等有编号,优得[2-1)分;良得[1-0)分;

技术及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

4

针对项目需求,应给出合理的实施规划安排,评审内容包括进度管理、日常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根据A(优)、B(良)、C(一般)三等级评分,A=[4~3)、B=[3~1)、C=[1~0]。

交货期

3

根据提供的交货期承诺进行评分,承诺在收到比选人通知30日到货得1分,每提前3天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质保期

3

在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3个月得1分,最多得3分。

备品备件

2

参选人承诺为本项目设立备品备件库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供货方案

4

1. 供货方案整体内容、服务承诺的完善性,供货的及时性,实施流程合理性;

2.方案包含供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及处理流程;

3.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方式提出合理化建议。

根据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供货方案科学合理性、可行性分高中低三档评分,高档(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4,3)分,中档(方案较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得[3,2)分,低档(方案不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

故障处理时间

3

参选人承诺出现故障15分钟内响应,且在4小时内处理故障,处理故障时间每提前1小时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应急预案

4

参选人提供综合应急预案包含不限于: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管理体系、事故风险预警及信息报告、保障措施内容。逐项提供,以上全部具备且内容合理得4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拟配备人员

2

参选人承诺为本项目拟配备现场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每增加1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注:需提供人员身份证件、相关证书及近三个月得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保密要求

2

参选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服务承诺函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服务方案

4

针对本项目需求,制定完善详细的服务方案;根据参选人提供的方案进行分档评审。根据A(优)、B(良)、C(一般)三等级评分,A=[4~3)、B=[3~2)、C=[2~0]。

培训方案

4

参选人应具备提供培训的能力,有详细的培训计划(技术、安全等方面),每年提供技能培训;根据参选人提供的培训计划进行分档评审。根据A(优)、B(良)、C(一般)三等级评分,A=[4~3)、B=[3~2)、C=[2~0]。

额外服务承诺

2

每额外提供一条合理可行且有价值的承诺,得1分,本项满分2分。

售后服务

3

根据售后服务方案进行分档评分,优得[3-2)分;良得[2-1)分;一般[1-0]分。

价格

价格部分(50分)

50

价格评分方法:经修正的基准价法(所有参选人均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项目评审价为不含税价)
1.价格得分=50×Q×[1-(参选人参选报价-基准价)/ 基准价×λ]。
2.Q为基准价得分比率,取为0.90;有效参选报价高于基准价时λ=0.6;有效参选报价低于基准价时λ=0.3(即正偏离的扣分系数为0.6,负偏离的加分系数为0.3)。
3.基准价:剔除异常价格,其余有效参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4.异常价格认定:所有有效参选报价算术平均值,正负偏离20%以上为异常价格。如有效参选人价格均为异常,则不做异常价格处理,取所有有效参选人平均价作为基准价。
5.所有参选人价格得分(包含异常价格)均采用第1条公式计算,最高加至满分,最低扣至0分。

注:价格评审依据:

1.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参选人,价格评审以其参选报价的“价款”作为评审依据;

2.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参选人,价格评审以其参选报价的“价税合计”作为评审依据。

扣分项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用

-

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的本次参选执行限制采购处理措施的,评选委员会应按照规则及处理结果扣减相应分值;参选人存在多例相关处理结果的,累计扣减对应分值。

同一分包(标包)或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产品品类涉及相关限制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标包)或比选项目均应适用相关的限制采购处理措施。

3.2.2

评分计算原则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4.1

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

【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商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3.4.2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详见第二章参选人须知6.4条款】


1. 评选方法

本比选项目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评选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要求的参选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参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 评选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选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2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不按照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 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4) 允许联合体参选的,参选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参选协议;

(5) 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 同一参选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但参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除外;

(7) 参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参选限价;

(8) 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 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参选人以他人名义参选;

(11)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参选担保有瑕疵;

(12)参选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参选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15)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参选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参选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参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参选,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4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含税与不含税报价不一致情形处理原则:以单价修正总价,以不含税价修正含税价。

3.2详细评审

3.2.1评选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3参选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对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参选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选委员会不接受参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参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参选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参选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参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参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选委员会的要求。

3.3.5评选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参选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4.1评选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4.2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5评选结果

3.5.1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后,应当向比选人递交书面评选报告。评选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选报告。

3.5.2评选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评选概况(包括评选日程、评选方法和标准、评选委员会名单、唱价记录、参选一览表等评选基本情况);

(2) 资格审查结果及技术、服务、商务和价格比较;

(3) 评选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参选的情况说明;

(4) 参选人的排名顺序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

(5) 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6) 其他重要情况说明(澄清、说明、否决参选的情况、补正事项纪要);

(7) 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选报告上签字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卖方:[ ]
[ ]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协议签订地:[ ]

买方: 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作为协议一方,

卖方:[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作为协议另一方。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标的

1.1买方和卖方同意,由卖方作为买方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在[ ]期限或阶段和[ ]范围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采购订单,出售用于买方或其分公司、子公司[ ]的设备(简称“设备”,在采购订单中也称“物料”)和服务。根据不同情况,向卖方下达采购订单的采购单位(“采购方”)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买方的分公司、子公司。根据不同情况,向采购方提供设备和服务的,可以是卖方,也可以是卖方授权的各单位(统称供应商)。供应商清单详见附件[ ]。供应商清单变更的,卖方需要提前[ ]日书面通知买方,并经买方或买方授权的[ ]部门盖章确认后方能生效。本协议的双方指卖方以及买方和/或采购方。

卖方保证,供应商全部具备履行本协议及采购订单项下权利义务的全部主体资格和能力。卖方承诺,对供应商履行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连带责任。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选择卖方或供应商承担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项下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

1.2买方和卖方确认,卖方为本协议的设备供应商,未经买方和采购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协议及/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第二条 具体采购安排

2.1本协议有效期和约定的供货份额内,买方和/或采购方通过向卖方和/或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的方式采购协议设备以及服务。

2.2本协议附件[ ]约定的供货份额为预估值,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按照实际采购需求向卖方和/或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2.3双方同意由卖方和/或供应商作为买方和/或采购方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至[]年[]月[]日。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 ]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买方就再次采购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4)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 ] 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买方就再次采购[ ] 设备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4)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2.4双方约定按第2.4.1条的方式对采购订单的法律效力进行确认并由卖方和/或供应商传回采购方。如卖方和/或供应商在订单发出后[]小时内未传回订单,则视为卖方和/或供应商已确认订单并同意接受订单约束,除非买方和/或采购方撤销订单;如果卖方和/或供应商对传回的订单进行了任何修改,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不同意修改内容、拒绝确认订单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4.1订单确认方式为以下第( )种方式:

(1)双方签字盖章。采用电子印章的,双方加盖电子印章。

(2)其他方式:采购方或采购方授权的[ ]部门与供应商签字盖章。

2.4.2除双方加盖电子印章的订单外,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将订单原件在[ ]日内送达采购方(否则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

2.4.3确认的订单对卖方和/或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未经买方和/或采购方同意,卖方和/或供应商不得再对确认的订单进行变更或撤销。

2.5卖方和/或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违反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之一的,买方有权采取包括中止订单、终止订单、调整或取消卖方和/或供应商在本协议项下的供货份额、直接按卖方和/或供应商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确定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订单的价格、直至终止本协议、取消其设备及服务供应商资格等措施。

2.5.1卖方和/或供应商违反第1.2条规定将本协议及/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2.5.2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确认订单,或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限传回订单。

2.5.3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和/或供货份额向采购方供货的。

2.5.4提供的协议设备或服务的内容、性能和质量等与协议规定不符的。

2.5.5[]。

2.5.6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2.6本协议期间买方和/或采购方按照2.5条约定调整或取消卖方和/或供应商在本协议项下的供货份额的,按以下方式进行:

2.6.1如上述2.5条约定的情形首次发生,买方和/或采购方将核减卖方和/或供应商在该采购方的供货份额,核减的份额相当于当期订单金额的两倍;

2.6.2如上述2.5条约定的情形在同一采购方下达订单时第二次发生,买方和/或采购方将核减卖方和/或供应商在该采购方的全部供货份额;

2.6.3如卖方和/或供应商被买方和/或采购方核减两个采购方的全部供货份额后,仍发生上述情形,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视情节核减卖方和/或供应商的其他供货份额,直至取消全部供货份额。

2.7根据本协议下达的采购订单受本协议的约束。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买方和/或采购方不再向卖方和/或供应商下达新的采购订单,但双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的其他规定和已确认的采购订单继续履行,直至该订单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采购订单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第三条价格

3.1本协议项下采购方向卖方和/或供应商支付的金额以订单进行结算,具体金额以订单费用金额为准。卖方和/或供应商根据本协议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设备及服务的单价见附件[ ]。具体以采购订单结算。

3.2 采购订单的价格包括:

(1)卖方和/或供应商卖方和/或供应商应提供的本协议范围完整的协议设备的费用。

(2)卖方应提供工程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上架加电、督导、调测、优化、开通等服务),保修期内维修、升级和技术服务费用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其他各项服务费用。

(3)卖方和/或供应商按照协议及附件规定的要求完成设备集成的接口配合工作全部费用。

(4)卖方和/或供应商按照协议及附件规定为连接本协议设备及系统与其它厂商供应的设备及系统提供技术支持的全部费用。

(5)使协议设备和技术文件适于空运等多种方式运输及多次装卸操作的包装费用。

(6)卖方和/或供应商负责运送协议设备到买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

(7)卖方和/或供应商将协议设备销售给买方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

(8)由卖方和/或供应商根据本协议向买方提供技术培训的费用。

(9)卖方和/或供应商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3.3除另有约定外,买方和/或采购方无需就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订单总价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合同总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第四条支付条款

4.1订单下的货款由采购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卖方和/或供应商。卖方依据采购订单约定的发票抬头以及发票金额,直接向采购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

卖方和/或供应商以及采购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详见订单。

4.2采购方凭卖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并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卖方支付当期订单费用:

(1)一次性支付

本协议生效且卖方和/或供应商交付设备,买方和/或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凭卖方提供的验收合格证明原件向卖方和/或供应商支付当期订单下的货款。

(2)分期支付

采购方分期向卖方支付当期订单下的货款:[]。

4.3卖方向买方和/或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买方和/或采购方,送达日期以买方和/或采购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买方和/或采购方无法抵扣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4.4如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协议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卖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4.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当按照第4.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4.5若根据本协议规定,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从上述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五条发货和运输

5.1卖方和/或供应商应按采购订单载明的日期将当期采购订单下的协议设备交货至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在发货前[ ]小时联系订单上指定部门和人员确认后,方可发货。发货清单列于附件[ ]。

5.2卖方和/或供应商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运到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转移到买方和/或采购方。

第六条包装

所有设备应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多种方式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如果因卖方和/或供应商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设备的损坏或丢失,卖方和/或供应商负责修理、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设备并送达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如因此造成迟延交货的,按第九条违约责任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验收

7.1卖方和/或供应商交付的设备必须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协议的要求。卖方和/或供应商承诺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完整、技术成熟稳定、性能质量良好的产品,设备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服务等均不存在瑕疵。卖方和/或供应商保证合同设备(包括设备硬件和设备软件)无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

7.2卖方和/或供应商同意买方根据需要委托质量检测机构对协议设备的性能等指标进行抽样检测,如抽样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由采购方承担;如抽样检测不合格,则检测费由卖方和/或供应商承担。

若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设备有任何漏发货、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协议规定不符,卖方和/或供应商应于收到买方和/或采购方通知后[]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至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

如果在抽样检测中发现设备不合格,则视为卖方和/或供应商违约,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在收到买方和/或采购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将合格产品送至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并且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支付当期订单总价[ ]%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调整卖方和/或供应商供货份额,直至终止本协议。

7.3如卖方和/或供应商对买方和/或采购方提出的更换或补充发货等索赔要求有异议,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在收到买方和/或采购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卖方和/或供应商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卖方和/或供应商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

7.4卖方和/或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及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并应提供相关证明证书作为本协议附件。设备及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卖方和/或供应商还应配合买方和/或采购方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如本协议涉及买方和/或采购方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双方应当按照规定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见附件四)。卖方和/或供应商应确保相关合同设备(含软硬件)设无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的前提条件下,方可申请项目验收。在申请验收前,卖方和/或应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提供证明其合同设备无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卖方网络及信息安全验收自查材料或第三方网络安全服务单位(应具备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相关资质)出具的安全验收报告等。

第八条保修

8.1卖方和/或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保修期为[ ]个月(“保修期”),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8.2在保修期内,如果设备的性能和质量与协议规定不符,卖方和/或供应商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由卖方和/或供应商承担。

8.3 保修期满后,卖方和/或供应商保证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和技术服务。如果出现问题或故障是由于卖方和/或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卖方和/或供应商应予以免费更换和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卖方和/或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订单约定期限向买方和/或采购方交付设备,每逾期一天,卖方和/或供应商应按相当于当期订单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七天以上,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卖方和/或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2如卖方和/或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协议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和/或采购方使用卖方和/或供应商设备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支付当期订单总价[ ]%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9.3 如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要求退还全部设备,同时卖方和/或供应商应按当期订单总价的[ ]%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和/或采购方损失的,卖方和/或供应商还应赔偿买方和/或采购方损失。

9.4 卖方和/或供应商保证出售给买方和/或采购方设备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卖方和/或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买方和/或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5如买方依据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或采购方解除订单的,则卖方和/或供应商除应当依据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买方/采购方有权调整卖方供货份额和/或供货范围,直至终止本协议项下订单和/或本协议;卖方和/或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赔偿买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卖方和/或供应商并应退还买方和/或采购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相关的协议设备由卖方和/或供应商自费拆装回收。如卖方和/或供应商未在买方和/或采购方发出通知后三十日内回收,则买方和/或采购方可自行处理该协议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拆装、另地存放,卖方和/或供应商应承担拆卸费用、租金以及买方和/或采购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9.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乙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甲方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

9.6.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9.6.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6.3被乙方(含乙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9.6.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9.6.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第十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0.1本协议及采购订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所有因本协议及采购订单引起的或与本协议及采购订单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及采购订单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10.4买方有权代表采购方进行诉讼或仲裁

第十一条保密

11.1本协议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协议另一方(“接受方”)按照本协议(或就本协议)提供/披露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专有技术(统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

11.2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本协议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对外方披露。接受方仅可为本协议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接受方应当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

11.3如接受方违反本协议关于保密的约定,应赔偿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4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有效。

11.5本条约定不适用于接受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的情形。

11.6对于卖方和/或供应商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1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或者在买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进行。其中:

12.3.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协议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协议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协议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协议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12.3.2本协议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4)如采用买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买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立即使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2.3.3本协议各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卖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2.4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签订及其内容。任何一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受此限。

12.5对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12.6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等,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第三方。

12.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2.8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

附件一[ ]订单

附件二供货份额

附件三反商业贿赂协议

附件四保密协议

附件五交货承诺函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协议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协议正文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卖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合同补充附页

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规定:

买卖/甲乙双方同意:卖方/乙方在参选文件中签订并递交的《参选函》中第8条关于“我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管理规则版本号:【V20200722】)”的承诺,和/或制造商授权函(如有)适用于本合同,中国电信有权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管理规则版本号:【V20200722】),对【卖方/乙方/服务方】和/或其代表的制造商(如有)、软件著作权人(如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有)进行不良行为管理和处理。]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一、项目概述

OCC管理套件对于部分操作需要具有声音提醒,支持网管远程开锁、手机APP近场开锁、微信扫码授权开门、电子钥匙开锁等方式,方便维护人员日常操作,同时这几种非机械开门方式都具备加密防复制功能。

OCC管理套件框架项目技术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使用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OCC管理套件的设计、修理、建设、改造及验收工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4-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d: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GB/T 2423.5-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 2423.10-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

GB/T 1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200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200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具有通用性。

3.1 OCC管理套件

OCC管理套件(下文简称:套件)是在不改变原有设备门体的前提下,通过部署智能锁设备,实现对设备门体的授权智能开锁、状态实时监控、异常情况告警等一系列智能化安防管理功能。管理套件由如下三部分组成:NB-IoT智能门禁锁、手机APP软件和网管系统平台软件。

3.2 NB-IoT智能门锁

NB-IoT智能门锁是设备智能安防管理系统的控制中枢,与外界通信的桥梁。除具备原始锁具的机械能力以外,还包括供电模块、智能锁控制模块、门禁监测模块和网络传输模块。

电池模块:模块化设计,可单独拆卸、更换;使用单节3.6V锂-亚硫酰氯功率型电池进行供电;

智能锁控制模块:

(1)可提供API接口,支持与上层平台的对接与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接受网管平台的管理,定期上传心跳包到网管平台。

(2)版本升级、数据配置均能做到系统配置,并在系统与硬件建立连接时接受系统下发的相关配置信息并配置。

(3)根据事件周期性(可配置)上报门禁开关状态、控制器、柜体倾斜、水浸、火侵及电池电量等信息。能够接受公网管平台下发的模拟控制量和状态控制量。

(4)具备非法开门、电池低电量报警等信息采集立即上报功能,另外还支持选配水浸、火侵、箱体倾斜等能力。

(5)具有智能开锁、开门权限判断等功能,同时具备控制器电池电压监测等功能模块。(门磁开关监测门开关状态、手柄开关监测锁柄开关状态。)

(6)各功能模块的新增、删除、控制器在线状态的监控与自动上报。

门禁监测模块:能监测门开关状态,判断门的异常情况(门未关等)。

网络传输模块:模块化设计,固定在放置在采集监控模块盒体内;根据场景不同采用适用于NB-IoT通信模块。

NB-IoT智能门锁是一把平时休眠、微功耗驱动且在日常使用中不借助电子钥匙即可进行开启的锁体(电子钥匙作为最后的应急手段),具备唤醒系统的能力,具备声音提醒进入唤醒、就绪等状态,至少同时提供以下四种非机械式开门方式:手机APP近场开锁、NB-IoT远程开锁、微信小程序近场开锁和电子钥匙。

手机APP近场开锁:操作人员可通过授权账户登录手机APP,在唤醒NB-IoT智能锁后,点击对应开锁按钮,即可开锁。

(1)APP近端开锁支持离线开锁,在控制器NB IoT网络断网或者APP断网时,管理人员可以依然通过APP对有权限的锁具进行开锁;

(2)APP近端开锁支持离线记录,手机近场开锁的开关记录,等网络恢复后可以上传平台。

微信小程序近场开锁: 微信扫一扫申请授权,无需安装APP,后台批准单次、多次和长期开锁(可通过APP批准),方便、快捷与安全,外部人员开锁,也需认证,并留下记录。

NB-IoT远程开锁:操作人员现场唤醒智能锁后,联系管理人员通过网管平台或手机APP授权,授权后网管平台下发命令至NB-IoT智能锁,NB-IoT智能锁通过声音提醒就绪,操作人员即可开门。

电子钥匙:备用钥匙为电子钥匙,电子钥匙支持锁芯级权限管理;电子钥匙有专用管理软件,专用管理软件可以为独立APP软件也可以集成在APP管理软件中,支持在线权限管理和离线权限管理,支持在线权限管理时需要将电子钥匙通过近场通信连接到管理软件才能进行工作。

现场人员可以通过手机APP、微信小程序进行实时权限申请;

以上开门过程会在系统平台自动留痕(电子钥匙离线开锁除外)。

3.3 手机APP软件和微信

1.安装有手机APP软件的手机终端能与NB-IoT智能锁进行近场通信,与网管平台实现信息交互能力。手机APP软件集坐标显示、授权管理、门锁信息注册、历史记录查询、拍照、查看、新增、删除、修改等多种管理能力于一身。

2.安装有微信的手机终端能够通过微信小程序与NB-IoT智能锁进行近场通信,与网管系统平台实现信息交互能力。

3.4 电脑端平台软件

网管系统平台软件是OCC管理套件的后台控制中心,拥有最高权限,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所有NB-IoT智能门锁、安装有手机APP软件的手机终端上报的信息状态全部汇集在平台中,命令下发、权限授予等操作均可由网管平台完成。平台应该具备如下能力:

(1)查看所有设备名称,唯一标识,设备编号状态,所属单位等信息并进行查询,数据导出、批量修改功能,开关记录查看,警告处理记录查看,操作记录等功能。

(2)锁信息:展示当前设备锁的状态信息以及分配用户,分配用户可以选择;

(3)设备资料:包括详细资料信息,以及该设备的调试记录,蓝牙开启记录和钥匙离线记录信息;

(4)开关记录:查看该设备的所有开关记录,也可根据操作时间和状态进行查询开关记录并导出Excel;

(5)管理权限分配:给设备分配用户,可以分配多个用户;

(6)告警处理记录:查看该设备的所有告警记录;

(7)操作记录:查看该设备的所有开锁操作记录,记录打开原因、打开时间、关闭时间、打开人员、总开锁时长等信息;

(8)数据分析:统计分析该设备的电压曲线、开锁次数、温度曲线、通讯次数等信息。

(9)布防撤防:对设备进行批量布防和批量撤防。

四、OCC管理套件网络结构

管理套件通过NB-IoT智能门锁内的各模块协同,对门禁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并通过NB-IoT网络组网,实时上传监控数据或告警至网管平台,进行集中监控、集中告警、集中管理。

管理套件通过实时监测设备门体开关状态,并通过手机APP推送至相应负责人,实现保护设备内通信网络的稳定运行、规范施工作业和防偷盗破坏等现实价值。

管理套件组网如下图所示:

组网图说明如下:

?NB-IoT智能门锁与网管平台通过NB-IoT无线网络进行通信,上传数据;网管平台可以通过NB-IoT无线网络对处于唤醒状态的NB-IoT智能门锁下发开锁指令完成开门。

?手机APP与网管平台实现双向信息共享。告警信息等通过无线网络推送到手机APP,基于手机APP的操作记录分享通过无线网络给网管平台。

?手机APP可直接通过近场与NB-IoT智能锁通信完成开门。

五、网管平台功能要求

5.1管理体系

层次划分:分为市、区、维护单位等多级帐户,不同账户拥有不同的设备权限,防止越权操作。

市级职责:由市网网络部传输中心接口并由监控中心负责监控,查看统计全省设备告警及异常状态,分析告警频发地域及时间。

分公司级职责:由传动中心监督并检查全区设备日常维护及管理情况,制定相关考核体系,组织考核评比,确保通信设备、线路、机房及配套入网运行质量。

维护单位域级职责:将任务分配到各个维护组;对维护组日常维护进行考核;负责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代维单位施工验收工作,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组织建设单位整改;对区域内的门禁权限进行管理,对被破坏的设备进行追责。

人员划分:分为网管人员和运维人员。网管人员可对设备进行增删改查等操作,也可添加修改运维人员、运维公司的信息,还可查看各类报表;运维人员在网管上没有登录权限,只能通过手机APP对自己所负责的设备进行授权等巡检操作。

信息分类显示:根据各阶梯的关注点不同,可重点突出显示需求的信息。

5.2网管构架

应用技术架构应按照后端服务化、前端工具化、业务场景化的部署原则构建整个技术系统,从底至上共分为四层:1、物联层;2、数据采集层;3、缓冲层;4、云平台计算层(包括数据层、平台层、业务层);

?上层调用下层提供的能力,下层为上层提供服务和支撑。

物联层:用物联网终端产品识别物体和采集信息。

?数据采集层: 通过NB-IoT标准PWA技术采集数据,并按照一定规则和筛选标准进行数据归类,并形成数据库文件;

?缓冲层:包括Redis缓存数据库、No Sql数据库、关系数据库过程脚本。

?云平台计算层:

(1)数据层用来对全平台数据进行管理,包括操作数据、报警数据等,同时对上层提供通用的访问服务;

(2)平台层用来对感知层设备所汇聚起来的数据进行管理,同时通过网络层下发控制信号信号实现对感知层设备的管理

(3)业务层直接面向使用者,该层根据对应的业务场景具体情况,按需集成相关工具、访问相关数据、调用相关服务,为使用者构建一个最适合当前业务场景需要的工作环境。

5.3安全管控功能

地图显示:能够在地图里面以标注的形式显示设备的位置,并通过颜色实时显示设备门体告警状态和离线状态。

地图定位:点击定位按钮定位到该设备的具体位置,跳转至地图页面。

实时状态:实时显示设备门体的状态,开门情况、门开关状态、NB-IoT智能门锁电源电压等。

开关信息:在列表栏中显示实时的设备门体开关记录等信息。

告警信息:显示该设备的所有告警处理和已处理的记录,告警信息包括以下:

(1)低电量告警:根据上传的电池低电量情况,发出告警;

(2)长时间无心跳告警:控制盒长时间无心跳时,发出告警;

(3)撬锁告警:没有下发开锁指令,锁具被撬坏或撬开,即发出告警;

(4)撬门告警:没有下发开锁指令,箱门被撬开,即发出告警;

(5)锁体未锁告警:上传锁舌或锁柄未复位告警;

(6)箱门未关告警:上传箱门未关闭告警;

告警通知:告警信息可通过手机APP、电脑端平台推送至负责人。

处理报警:选择不同类型的设备进入不同类型告警列表信息页面,根据设备名称、地理位置、所属单位、报警时间等信息进行查询告警信息,填写处理备注进行处理该告警信息。

告警记录:显示该设备的所有告警处理和已处理的记录。

告警查询:点击选择不同类型的设备进入不同类型告警列表信息页面,根据设备名称、地理位置、所属单位、报警时间等信息进行查询告警信息。

授权管理:次级网管的权限范围、手机APP权限通过后台网管实时授权解权。权限可分时、分级进行管理。还可以预约授权提前将设备预先审批给指定用户,适用于微信用户申请。

布防撤防:对设备进行批量布防和批量撤防。

导出数据:根据查询出的告警数据进行导出Excel保存文件至本地。

5.4设备管理功能

区域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删除和更改设备所属区域,按区域管理、细化设备责任范围。

搜索功能:通过设备名称、编号等关键字,搜索筛选设备信息。

信息管理:添加、编辑和修改设备信息,信息包含设备名称、地址、所属区域、锁体型号。

状态显示:显示设备门体状态、坐标位置、NB-IoT智能门锁电源电压等信息

信息导出:导出设备所有信息,包括现在的设备门体的状态、名称、地址、NB-IoT智能门锁电源电压等其他信息。

5.5人员管理功能

新增、删除、修改人员:用于对组织机构的维护人员信息进行新增、删除以及修改等基本信息管理操作。

查找人员:用户以关键字查询某个或某些人员的信息,支持模糊查询。

导入、导出人员信息:根据创建的维护人员信息模板,可以快速从Excel文档中导入人员信息,也可将系统的人员信息导出到Excel文档。

创建人员信息模板:用于创建维护人员信息的Excel模板,根据此模板录入信息。

5.6授权管理功能

授权管理:用于新增、删除、修改授权的基本信息。

查找授权:用户可查询某个或某些授权的信息。

批量修改:用户可按照授权等级进行批量修改授权内容。

预约授权:预约授权可以提前将设备预先审批给指定用户,适用于微信用户申请。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无需管理者审核即可完成开锁申请工作,类似于提前工单下派,可与现有工单系统做数据对接。

权限按钮:用户可根据账号属性显示和隐藏功能按钮。

授权方式:对于不同的人员或不同的情况可以采用不同的授权方式

(1)现场人员:可以通过手机APP、微信小程序进行实时权限申请;

(2)锁具对应管理人员:可以通过APP进行开锁录;

(3)非锁具对应管理人员:可以通过APP申请临时开锁权限;

(4)超级管理员:通过APP打开非授权锁具时,平台进行告警;

(5) 对于特殊时段施工:需要软件平台支持SMS短信动态密码授权管理、时段授权管理,对于手机没有安装APP的施工人员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输入SMS短信密码实现密码权限管理和时段授权管理, 实际根据需要选配;

(6)蓝牙钥匙支持锁具应急锁芯权限管理;

5.7统计分析功能

数据分析:统计分析该设备的电压曲线、开锁次数、温度曲线、通讯次数等信息。

告警日志:记录告警设备的名称、告警时间和告警类型,可按告警类型和时间范围筛选告警日志,下载告警信息。

操作日志:记录各设备的开门操作人员、开门时间、开门方式和关门时间,可按设备名称和时间筛选操作日志,下载操作信息。

任务日志:记录工单设备名称、对应的工单内容、被委派人、委派时间和工单进度。

授权日志:用户能够按条件查询指定的历史授权记录。

以上所有日志支持导出到Excel文档中。

5.8系统管理功能

新增、删除、修改用户:用于添加、删除、修改系统的用户账号信息。

账户管理:单位管理进入单位管理页面添加单位信息,选择对应上级单位;用户管理选择单位添加该用户归属于某个单位;角色管理分为超级管理员和普通用户。

查找用户:可用关键字查询特定的用户信息,支持按不同的属性进行查询,能够支持模糊查询。

权限管理:权限代表用户具有的权限,其中权限包括操作权限和部门权限。操作权限指用户能够访问哪些系统功能,部门权限是指用户具备查看访问规定部门下的各种信息,用户可以新增、删除、修改权限,并绑定到指定的用户。

六、手机APP功能要求

搜索功能: 可根据关键字模糊搜索设备名称以及编号。

地图显示: 在地图上显示设备位置,并以不同的颜色标注表示最新状态(蓝色正常、红色告警),可以直接对目标设备位置进行线路导航前往。

导航功能:通过地图可直接对设备位置进行导航前往。

开门功能:支持网管远程开门、手机APP开门、微信扫码开门、一次性密码开门。

设备详情: 显示设备各类基本信息:名称、编号、地址、照片、NB-IoT智能门锁电源电压等。

开门记录:相应开门方式下的门开关历史记录。

历史记录:可查看告警历史记录和状态历史记录。

告警推送:以最新告警优先显示的原则在告警池内显示所有告警条目。

照片记录: 工单处理均采用现场照片拍摄上传方式作为记录。

固件升级:安卓手机APP支持通过近场无线进行控制盒固件升级。

七、硬件功能要求

智能锁对于部分操作需要具有声音提醒,支持网管远程开锁、手机APP近场开锁、微信扫码授权开门、电子钥匙开锁等方式,方便维护人员日常操作,同时这几种非机械开门方式都具备加密防复制功能。

7.1外观及结构要求

(1) 出于安全要求,必须为沉装锁设计;

(2) 要求锁体支持电控。

(3) 电子锁芯内部要求为灌胶设计,避免受盐雾/湿度长时间作用影响工作状态;

(4) 为防止人为损坏,锁具表面有专门贴二维码的槽位,锁体表面无明装机械唤醒按钮;

(5) 为降低大部分箱体改造难度,要求锁体改装时箱体开孔尺寸不大于30 140mm。

(6) 考虑锁体背面防水、凝露导致锁体电路板短路,锁体背面连接线和电路板的连接端子应被安装在锁体里面,人眼不可见,在不打开锁背壳固定螺丝的情况下不可插拔。

7.2控制要求

具备以下功能:

1.具备采集上传设备门开关状态、开锁记录、信息的功能。

2.周期性地向网管平台上传采集信息。

3.当发生开关门事件、告警事件时,及时向网管平台上传采集信息。

4.能够检测设备门体闭合状态,一旦在指定时间内未闭合即发出告警。

5.具备门限设置、判断和上报能力。能通过控制模块接收各信号量的门限参数,能根据设置的门限对采集到的设备各信号量进行处理,对超过门限的信号量进行过滤、归并及上报。

7.3电源要求

(1) 模块化设计,可单独拆卸、更换;

(2) 使用单节3.6V锂-亚硫酰氯功率型电池进行供电;

7.4安装要求

(1)各模块安装应工艺美观。监控线缆走线应横平竖直,绑扎固定。

(2)只更换箱体现有锁体、保留箱门的天地杆。电子锁锁舌长度适中,与箱门间距匹配。

7.5环境要求

(1)工作温度:-40℃~+60℃。

(2)相对湿度:≤95%(+40℃)。

(3)运输:包装后的产品,可用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运输,在运输中应避免碰撞、跌落、雨雪的直接淋袭和日光暴晒。

(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干燥的仓库中,其周围不应有腐蚀性气体存在,贮存温度为-25℃~+55℃

(5)检验环境条件:标准大气条件为温度:15℃~35℃,相对湿度不大于75%,大气压力为80kPa~106kPa

(6)防水等级:IP65

二、项目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1

OCC智能门禁锁

500

2

蓝牙钥匙

30

3

辅助安装配件

200

4

圆盘锁改造配件

200

5

物联网管理平台

1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参选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分包(标包)比选

参选文件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__ _ ___ __


(一)商务参选文件

1. 商务评审索引表

商务评审索引表

【此部分内容建议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中的评审标准的顺序一一罗列】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对应页码

备注或者说明

1

……

……

2

……

……

3

……

……

2. 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专用印章授权函

(比选人)

我单位特授权在(比选项目名称)的参选活动中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被授权印章名称)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在此盖章)


被授权印章: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3.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联合体协议书

【XX公司、XX公司[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XX和XX[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XXX项目】参选。现就联合体参选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XX公司[某成员单位名称]】【XX和XX[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比选项目参选文件编制、签署(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明确应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签署的除外)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成员递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参选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资质等级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 参选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中选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XX】份,联合体成员和比选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日期:XX年XX月XX日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XX公司[参选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XX公司[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XX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

日期:XX年XX月XX日


6.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我方参加【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XX分包(标段)[分包(标段)名称]】的参选,根据法律法规维护参选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XX公司[参选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 名

【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参选人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参选人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应从出资比例由高到低进行填写]】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XX公司[管理单位全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XX公司[被管理单位全称,应列明所有被管理单位]】

备注: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备注:

1.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3.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 资格审查

参选人基本情况表

参选人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参选人应当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自身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所有权状况、组织机构及职能、人员构成、项目当地的办事机构类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本表不够时可复制和扩展,并请在本表后附


8. 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为贵公司代理的(项目名称)比选项目的参选人。我方承诺,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按参选人须知第9条的要求,向贵公司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我公司将承担因我方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不及时或不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而造成的贵方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特此承诺!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9. 廉洁参选承诺书、信誉承诺函

廉洁参选承诺书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XX项目[项目名称]】【XX分包(标包)[分包(标包)名称]比选项目,为保证招参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2. 不与其他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或订立攻守同盟;

3. 不与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串通参选;

4. 不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参选人的数量与名称、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评选情况及中选推荐意见等;

6. 不私下接触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比选参选活动;

7. 不在办公场所、比选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比选的过程和结果;

8.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选;

10.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参选人的公平竞争。

11.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比选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参选、宣布中选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比选人后续比选项目的参选资格等。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信誉承诺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申请参加(项目名称)并承诺如下内容:

1、本公司承诺本次递交的所有参选文件内容均真实、有效、完整。

2、本公司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比选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选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3、本公司承诺将按照比选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并同意遵照比选人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4、本公司承诺自愿并无条件承担由于材料虚假、无效、缺漏等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比选人因此给予的处罚,包括并不限于取消参选报名资格及潜在参选人资格、公示弄虚作假行为等。

5、本公司确认参选文件已准确包含了我公司拟提供的全部参选信息,如因参选文件编制缺漏错或未按要求提供原件以供复核等原因造成未能中选,所有的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本公司承诺:国家相关部门对资质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7、本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参选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中选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参选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8、本公司已知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9、不存在第二章“参选须知”第1.8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特此承诺。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10. 供应商承诺书

供应商承诺书

[根据规定使用本承诺书的项目,应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中国电信[ ]公司:

本单位作为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提供商,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一条 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第二条 本单位保证不利用销售给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通过信息通信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下同)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秘密等活动,不从事任何危害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信息通信网络或者使用信息通信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信息通信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信息通信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任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的。

第三条 本单位承诺不会利用销售给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非法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获取、传输、发送信息数据等活动;本单位承诺不会向非法获取、传输、发送信息数据等行为提供便利。

第四条 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或网络服务质量的;

2、将工作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提供给第三方;

3、对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4、在系统、计算机软件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的;

5、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6、法律法规规定或甲方依法确定的、可以终止合作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本单位销售给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中如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远程收集信息数据、远程控制等用途的后门程序,本单位承诺将在参选文件或商务应答文件中对所销售设备和/或产品的后门程序做出明确声明和详细说明,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后门程序的工作原理、操作手册、操作命令及参数列表等内容。

第六条 本单位承诺对销售给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七条 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销售的产品供应,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第八条 本单位承诺同意并配合贵公司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按要求提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严格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第九条 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单位承诺将赔偿贵公司遭受的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将负责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条 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生效

承诺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11. 制造商授权函(如有)

制造商授权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制造商,主要制造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代理商地址) (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合法的唯一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参选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国】办理贵方 (项目名称)货物参选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管理规则版本号:【V20200722】,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参选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管理规则版本号应与比选文件第七章中的保持一致。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可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3)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提供符合比选文件中所规定的货物,按照中选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4)我方兹授予 (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XX】【XX】【XX】日签署本文件, (代理商名称)【XX】【XX】【XX】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制造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

本项目联系人职务和部门:本项目联系人职务和部门:

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签名:联系人签名:

12. 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如参选人有诉讼和/或仲裁(包括已结案和尚在进行的诉讼和/或仲裁阶段的案件),且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则须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供诉讼和/或仲裁案件的有关资料及证明,包括原告(诉讼和/或仲裁申请人)、被告(诉讼和/或仲裁被申请人)、诉讼和/或仲裁原因、诉讼和/或仲裁事件、诉讼和/或仲裁金额、诉讼和/或仲裁结果等,并填入下表。

如参选人无上述情况,则应在第一行“起诉(仲裁)人”列填写“不涉及”。

序号

日期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备注

1

2

3

……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编制要求: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13. 中国裁判文书网(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1)“单位行贿罪”相关截图

(查找方式)

(截图示例)

(2)“合同诈骗罪”相关截图

(查找方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截图示例)

15.

16.

17.

18.

19.

20.


14. 信用中国(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查找方式)

(截图示例)



15.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标段:

序号

比选文件条目号

比选文件的合同条款

参选文件偏离情况
(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说明

注:1.参选人应当逐条对照比选文件合同条款,就参选文件对合同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参选文件对合同条款无任何偏差,则不需要逐条应答,参选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3.如参选人对合同条款偏离表未做任何填写则默认其无偏离。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16. 业绩情况表

近年( 年 月 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参选产品

最终用户

最终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供货数量(XX单位)

销售金额(万元)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备注

1

2

……

总计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备注:

1. 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应提供销售业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证明文件顺序应与“近年业绩情况表”一一对应。

2. 如【本比选项目/本标包】对参选人或者参选货物业绩有要求,参选人应当如实填写。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17. 商务(评分)

...格式及内容自拟,评审标准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选办法”...

(1)...

(2)...

(3)..


18.其他

参选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更名函等。

【...按需编制...】

(二)技术参选文件

18. 技术评审索引表

技术和服务评审索引表

【此部分内容建议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中的评审标准的顺序一一罗列】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对应页码

备注或者说明

1

……

……

2

……

……

3

……

……


19.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标段:

序号

比选文件条目号

比选文件的技术条款

参选文件偏离情况
(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说明

注:1.参选人应当逐条对照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就参选文件对“技术规范书”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参选文件对技术条款无任何偏差,则不需要逐条应答,参选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3. 如参选人对技术条款偏离表未做任何填写则默认其无偏离。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20. 技术和服务(评分)

...格式及内容自拟,评审标准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选办法”...

(1)...

(2)...

(3)...


21. 其他

技术规范书中明确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报价文件

22. 参选函

参 选 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参选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比选项目名称)分包(标段)(项目编号:)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参选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参选文件包含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

3. 随同本参选函递交参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4. 我方承诺如果在规定的唱价时间后,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文件的,我方自愿接受比选人做出的不予退还我方参选保证金的决定。

5. 我方在评选过程中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参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参选。

7.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比选相关的所有信息。

8. 我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管理规则版本号:【V20200722】,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参选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

9. 如我方中选: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

(3) 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比选人的要求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23. 参选保证金(如有)

22.1汇款

1、请在此附上参选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参选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选人退还保证金账户信息

退款账户必须为基本账户,下表为退参选保证金所需的必要相关信息,必须正确填写否则未能及时退还后果由参选人自负!

内容

参选人填写

填写说明

公司名称

退款账户必须为递交保证金的基本账户,本表为退参选保证金所需的必要相关信息,必须正确填写否则未能及时退还后果由参选人自负!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名称

基本账户账号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22.2保函(如有)

银行保函

致:

本保函作为(参选人名称)(以下简称参选人)对(比选人名称)(项目名称)的参选邀请而提供的参选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并约束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按参选须知要求规定的金额和币种)保证金:

1. 参选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或

2. 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后对参选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或

3. 参选人在参选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中选的;或

4. 参选人串通参选的;或

5. 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参选人无正当理由不按中选时规定的内容与比选人签订合同;或

6. 中选人放弃中选;或

7. 参选人违反比选文件中有关参选保证金其它规定的。

本保函有效期应不短于参选有效期,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并在贵方和参选人同意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延长的有效期只需通知本行即可。贵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

如果参选人中选,本保证金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有效,直至参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为止。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公 章

日 期


参选保函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致:(受益人名称)

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参选人”)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比选文件,并已向比选人(即“受益人”)提交了参选文件(即“基础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据比选条件,参选人必须提交一份参选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参选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参选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参选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二、我方在参选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或

2. 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后对参选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或

3. 参选人在参选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中选的;或

4. 参选人串通参选的;或

5. 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参选人无正当理由不按中选时规定的内容与比选人签订合同;或

6. 中选人放弃中选;或

7. 参选人违反比选文件中有关参选保证金其它规定的。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参选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日。参选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比选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比选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

1.如参选人以保函形式提供参选保证金的,应提供该文件的原件。如参选人提供彩色复印件、扫描件等,均视为未提供。

2.如参选人以电汇形式,应提供电汇汇款凭证复印件。

24. 参选一览表

参选一览表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

分包标段: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不含税总价(元)

税率

含税总价(元)

服务期(天)

质量要求

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

技术标准和要求

%

合格

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的标准和要求,满足比选人的标准和要求。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25. 报价文件

分项报价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不含税总价(元)

税率

含税总价(元)

1

OCC智能门禁锁

500

13%

2

蓝牙钥匙

30

13%

3

辅助安装配件

200

13%

4

圆盘锁改造配件

200

13%

5

物联网管理平台

1

13%

合计


第七章 其他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版本号V202007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管理,为中国电信汇聚优质供应资源,构建正向激励与负面惩戒相结合的供应商管理体系,遏制供应商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淘汰劣质供应商,净化采购环境,鼓励供应商诚信经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电信采购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则。

第二条本管理规则所称“供应商”,是指已经或有可能通过中国电信的采购活动为中国电信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合作开发类、合作经营类、代收费类的合作方,不属于本管理规则所指的供应商范围。

第三条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主要包括不良行为信息目录及相关基础管理、处理规则管理、不良行为认定及信息提报、处理结果确定、台账记录及信息发布、处理结果应用等工作。

第四条 依照本管理规则进行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主要面向在完成不良行为认定并确定处理结果以后,在采购工作中对供应商进行处理的工作。

针对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发生、发现的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采购制度、采购文件进行及时处理,并按本管理规则进行不良行为认定及后续处理;针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发现的供应商违约行为,按照本管理规则和合同约定处理。

依照本管理规则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不替代对合同项下供应商违约及其他法律责任的追究。处理规则或处理结果与合同约定有冲突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如遇特殊情形,中国电信经分析研究、决策审批后,可对实际执行的处理措施做出相应调整。

第五条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严肃认真、维护采供双方合法权益、保障中国电信的生产供应、维护中国电信企业整体利益的原则。

第六条 本管理规则适用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组织开展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中国电信机构或部门在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中的职责分工,由中国电信内部规定。

第八条 中国电信纪检监察机构对信访反映或案件查办中发现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向采购部门反馈,对供应商不良行为中涉及采购部门相关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第三章 供应商不良行为

第九条本管理规则所称供应商不良行为是指供应商发生的列入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见附表1)的行为或事件(以下统称为“不良行为”)。

第十条各类不良行为的基本事实性标准由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明确。原则上不良行为认定的信息、线索,来源于中国电信收悉的有关行政、司法、纪检监察等管理监督机构的通知、公告,及在中国电信企业内部相关工作中发现的情况。

第十一条 电信集团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及分级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第四章 处理对象

第十二条处理对象是指由于供应商不良行为、按本管理规则被处理的供应商及产品品类。

第十三条处理对象分为两类:

1.供应商及其所有产品品类;

2.供应商及其部分产品品类。

对法人供应商的处理结果适用于该供应商下属的各非法人分支机构,对非法人供应商的处理结果不向上追溯适用。产品分类口径以电信集团公司管理的评估产品目录为准,但电信集团公司有权对这一产品分类口径、管理方式等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处理一般针对不良行为涉及的产品品类(以下统称“涉事产品品类”)。

当根据不良行为性质需要对供应商整体处理时或者无法确定涉事产品品类时,处理针对所有产品品类。需要对供应商整体处理的不良行为主要包括:单位行贿罪、有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行为、合同诈骗罪、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经营、“涉及围绕企业经商、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内外勾结等违规违纪事项”等,具体以附表2为准。

第十五条针对不良行为主体及涉事产品品类的认定,有以下规则:

1.当同一项业务涉及联合体各方或原厂商及其代理商等多个有关联的主体时,将不良行为的主要责任方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的供应商,确实无法区分责任主次时,将各责任方均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如果由供应商确定的分销商发生与分销产品直接相关的不良行为,则认定分销商和供应商均发生不良行为。

2.当不良行为涉及的具体产品是与该供应商主要产品配合使用的配件、辅助材料或服务时,原则上认定相关主要产品品类为不良行为涉事产品品类。

第五章 采购领域

第十六条各产品品类划分为充分竞争和非充分竞争两个采购领域。原则上根据两个领域的特点设置不同的处理规则。

第十七条采购领域划分实行电信集团公司和电信省公司两级管理。

1.针对集团级采购涉及的产品品类,由电信集团公司采购实施部门确定所属采购领域,由电信集团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发布划分结果。针对省内采购涉及的产品品类,由电信省公司采购实施部门确定所属采购领域,由电信省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发布划分结果。

2.划分结果将在中国电信全集团范围发布、共享相关信息,并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对外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中国电信还可将划分结果信息以点对点站内信(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向供应商在该网站上的账户发送)方式通知供应商。

3.原则上划分结果按年度发布,划分依据情况有重要变动、特殊情况的,以及有必要对划分结果补充或补正的,及时补充更正发布。发布次日开始生效(因技术原因导致在中国电信外部和内部发布时间不一致的,以及按本管理规则不对外公开发布的,发布时间以在中国电信内部发布时间为准)。

4.未发布采购领域的产品,根据参与采购竞争的供应商数量进行确定,竞争方数量不超过5家的,确定为非充分竞争领域,否则确定为充分竞争领域。

第六章 处理规则

第十八条中国电信有权对供应商发生的每一例不良行为采取处理措施、明确处理结果。

第十九条禁限期是处理结果有效时间范围。

禁限期一般从处理结果发布之次日起算,不同的不良行为类目可设置不同长度的禁限期。部分不良行为结合其终止确认条件设置禁限期。

法律法规和/或有关管理监督机构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以及其他另有规定的,时间有效性以相关规定、要求为准。

第二十条处理结果的适用范围。

根据不良行为的性质、涉及采购业务范围、影响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详见附表2)。处理范围为“全集团”的,在中国电信全集团采购工作范围执行相应处理结果;处理范围为“本省公司”的,在本省采购工作范围执行相应处理结果。

第二十一条针对不良行为可采取的处理措施主要有以下类型:

1.禁止采购:指取消处理对象禁限期内参与竞争性采购资格,其中竞争性采购包括招标、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处理对象参与竞争性采购时,扣减其采购评审的综合得分(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核增其评审价)。

3.取消份额、调减份额、暂停执行份额:指取消、调减或暂停执行当期处理对象涉及的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此类处理措施为一次性执行措施,一般以禁限期开始日作为基准时间以确定当期的未执行份额情况。因暂停执行份额造成集中采购份额不能完全执行的,供应商的相关风险和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此类措施不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也不影响已经签订的一事一议合同的执行。

4.降级:下调处理对象的供应商分级。此类措施在每例行为处理结果确定后对当前分级结果执行一次调整,并可作为后续重新分级的依据。

5.约谈:指由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牵头组织约见相关供应商,通过当面沟通对其进行提醒、警示、督促改进等。

第二十二条 具体规则

各类不良行为所对应的具体处理规则明细,包括具体禁限期、处理措施(含限制采购措施的采购评审具体扣分值、调减份额措施的具体调减比例)等详见附表2。

第七章 不良行为信息台账

第二十三条 建立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台账,实现对不良行为认定信息、处理结果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清单式管理。

第二十四条实施不良行为信息台账分层管理。台账分为集团和省公司两个层级。涉及中国电信集团级采购业务以及其他需要在中国电信全集团范围处理供应商的不良行为,信息记入集团级台账,由电信集团公司统一负责记账,在全集团范围的采购工作中执行处理结果;其他不良行为,信息记入相关电信省级公司台账,由电信省级公司负责记账,在本省级公司范围的采购工作中执行处理结果。中国电信可将集团级和省级公司台账信息在中国电信全集团范围共享。

第八章 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不良行为管理的工作流程涉及不良行为认定及信息提报、处理结果确定、台账记录及信息发布、处理结果应用等环节。该工作流程独立于采购过程,不受具体项目采购进程的影响。

第二十六条 认定结果信息中体现的发生不良行为的供应商或产品品类等信息不够准确或不够全面,但不影响准确全面确定处理对象的,中国电信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可结合认定信息其他内容和所掌握的确凿证据进行调整、补充,准确全面确定处理对象。

第二十七条关于台账记录及信息发布环节的主要规定如下:

1.完成台账记录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结果,将在中国电信全集团范围发布、共享相关信息。中国电信有权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进行对外公告。电信集团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有权根据管理监督机构的要求或有关工作需要,在遵守国家和公司保密工作制度的前提下,与中国电信之外的单位共享供应商不良行为主要情况及处理结果信息。

中国电信还可将处理结果信息以点对点站内信(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向供应商在该网站上的账户发送)方式通知供应商。

2.如有中国电信认为不宜直接对中国电信外部公开相关信息等特殊情况的,中国电信有权视具体情况确定对外公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认定及处理结果不对中国电信外部公告或者遮盖供应商名称信息后公告。

3.经发布的信息如有变化,以中国电信更新发布的为准。更新发布的信息自发布次日起生效(因技术原因导致在中国电信外部和内部发布时间不一致的,以及按本管理规则不对外公开发布的,发布时间以在中国电信内部发布时间为准)。

第二十八条关于处理结果应用的主要规定如下:

1.处理结果应用的基本要求

(1)处于有效状态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原则上自信息发布之次日开始应用,禁限期终止日期之次日停止应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国电信在处理结果应用前进行条件符合性判断,保证被处理的供应商及产品品类以及应用场景所处于的采购业务范围(或采购工作范围)等具体情况与拟应用处理结果所指定的处理对象、处理范围等关键条件对应相符。

i.参与采购的供应商为原厂商(指设备/产品制造商或软件著作权人、主要标的服务实际提供方等)委托的代理商时,原厂商或代理商中任何一方及其参加采购的产品(含服务)与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中处理对象相符的,视为处理对象条件相符。

ii.参与采购的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中任何一方及其责任分工涉及的产品(含服务)与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中处理对象相符的,视为处理对象条件相符。

iii.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单位不是独立法人的,供应商本身和其所属法人(若有)中任一个主体及供应商参加采购的产品(含服务)与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中处理对象相符的,视为处理对象条件相符。

(3)当存在多例有效且条件相符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时,应根据各例处理结果进行累计、合并,形成实际执行的处理措施并予以执行。

2.在采购实施及份额管理工作中应用

(1)中国电信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承诺接受本管理规则的,供应商应承诺接受。

采购评审中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时,所涉及的产品品类范围按照采购文件明确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处理结果中产品品类代表所有产品品类的,视为符合所有采购评审的产品品类范围;处理结果中产品品类代表所有充分竞争领域的产品品类的,视为符合所有采购评审的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范围;处理结果中产品品类代表所有非充分竞争领域的产品品类的,视为符合所有采购评审的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范围。

(2)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在中国电信采购实施及份额管理等相关工作中应用。禁止采购、限制采购、取消份额、调减份额、暂停份额措施不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限制采购措施不在采购实施的资格审查中应用。

(3)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在采购实施中应用的基准日期为采购应答截止日期,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提取该基准日期的相关处理结果并在采购评审中应用。采购项目对该项基准日期有特殊要求的,以采购文件中明确的为准。

在采购合同签订前,中国电信有权针对候选或拟签约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变化等情况进行确认(不考虑涉及采购领域划分结果可能的变化),如果有新增的相关禁止采购类处理结果,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取消与相关供应商的合同签订。

(4)同一采购标包/标段下涉及多个评估产品品类的,如果供应商及其参与采购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类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按照该供应商不符合参与此标包/标段采购的资格条件处理;如果供应商及其参与采购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品类涉及相关限制采购类的处理结果,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相关处理措施中的扣分以供应商在标包/标段的总得分为基础,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调增评审价格以供应商在标包/标段的总评审价格为基础。

采购项目未划分标包/标段的整个项目视同一个标包/标段。

(5)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中涉及的取消、调减、暂停执行份额等措施,执行范围只针对供应商在已经承诺接受本管理规则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协议。采取此类措施后,为保障供应,中国电信可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内部的有关规定,调增其他供应商的份额。

3.在供应商管理中应用

中国电信有权将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进行应用。在处理结果要求的应用之外,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结果信息还可作为供应商管理的评价因素,并不受禁限期、处理范围等条件的影响。

4.在付款管理中应用

中国电信负责发起向供应商付款的部门,有权针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结果及相关更新,牵头组织研判付款风险,依据合同及法律法规予以应对,在必要情况下暂停支付以维护中国电信资金安全。

5.特殊情况下的应用

中国电信认为采购实施工作遇到特殊情况且必须对实际执行的不良行为处理措施做出调整的,可以进行调整。调整涉及采购实施过程的,在相关采购文件中告知采购项目各参与方。

6.参考性应用

源自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共享到电信集团公司并被接受的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在第三方发生不良行为”信息),通过信息台账提供中国电信全集团作参考性应用(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信息台账中共享发布的其他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结果信息,除中国电信相关单位需要按规定执行处理结果之外,中国电信各单位还可以作参考性应用。

参考性应用时,中国电信相关单位可结合具体情况评估风险,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依据采购文件规定、合同约定或商业惯例或其他合理依据,组织确定是否对本单位与相关供应商的采购交易和/或合同履行采取风险规避、风险减轻等应对措施。参考性应用不受禁限期和处理范围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在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工作中,针对涉密或信息不宜公开的情况,有如下规则:

1.中国电信各单位发现供应商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按保密规定向有关单位报告。

2.不良行为提报信息、线索信息等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中国电信有关单位按照保密工作的制度、要求进行处理,相关处理结果以利于保密的方式和范围提供特定采购实施单位应用。

3.针对“在第三方发生不良行为”的情况,共享输入信息的第三方对中国电信有相关保密要求或共享范围限制的,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宜公开共享相关信息的,中国电信有权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加密、脱密、改变台账记录及信息发布方式、减小信息发布范围、或免于向中国电信外部发布信息等措施,必要时可不作认定,或不编制、不发布处理结果。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管理规则于2020年6月2日起实施。自该日期起认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本管理规则进行管理。

第三十一条如果中国电信对本管理规则进行更新,涉及的新旧版本规则适用等事宜,按如下规则执行:

1.更新后按新规则认定不良行为和确定、发布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更新前的已确定的处理结果原则上不因规则更新而变更。

2.处理结果中在份额管理应用(执行取消/调减/暂停执行份额措施)时,根据相关采购合同中引用或体现的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版本确定实际执行的处理措施,不受管理规则更新的影响。

针对除此之外的其他处理结果应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实施过程应用、供应商管理应用等),处理结果的主要内容(禁限期、处理范围、处理措施)原则上以既有处理结果的表述为准;关于处理结果解释、应用的程序、应用方法等其他方面的规则、规定、说明,原则上以应用时的最新规则为准(采购评审中以采购文件所引用的管理规则版本为准)。

第三十二条如发生与法律法规或相关行政、司法、纪检监察等管理监督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以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监督机构的规定、要求为准。

第三十三条中国电信保留在相关技术及管理条件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在一定范围分批分步骤实施、暂缓实施或部分实施本管理规则(例如:在中国电信不具备集中MSS管理支撑系统、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模块支撑条件的单位参照施行或暂缓施行)的权利。中国电信行使上述权利,以及因受到法律法规和/或有关管理监督机构要求的约束或限制而未能全面实施本管理规则,和因此导致的未能按照本管理规则及已发布的处理结果进行不良行为管理、处理的情况,不视为中国电信违约。

第三十四条本管理规则由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

1.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

2.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规则明细



附表1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

序号

行为类目

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

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

信息来源

行为子目

行为分级

处理范围

全集团

本省公司

1

单位行贿罪

1.行为描述:近5年内,供应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
2.认定标准: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生效判决(说明:每例相关的生效判决计为一例不良行为;针对一审判决,上诉期满后供应商必须应中国电信要求及时提供已上诉的真实有效证明,否则上诉期届满的判决视为生效判决)

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2

有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行为

1.行为描述:供应商或其人员对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纪检监察机构认定为事实并通报到公司采购部门

集团或省公司级纪检监察机构

集团公司

涉及集团级采购

一般不良行为

省公司

不涉及集团级采购

3

串通投标

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的
2.认定标准:合同签订前发现的,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认定;合同签订后发现的,由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国家相关机构或中国电信法律部门有认定的,以其认定结果为准

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

集团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省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4

虚假投标

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弄虚作假的行为的
2.认定标准:合同签订前发现的,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认定;合同签订后发现的,由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国家相关机构或中国电信法律部门有认定的,以其认定结果为准

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

集团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省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5

合同诈骗罪

1.行为描述:近5年内,供应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
2.认定标准: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生效判决(说明:每例相关的生效判决计为一例不良行为;针对一审判决,上诉期满后供应商必须应中国电信要求及时提供已上诉的真实有效证明,否则上诉期届满的判决视为生效判决)

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6

造成安全生产事故

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范围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2.认定标准: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定义的生产安全事故

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特别重大事故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重大事故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较大事故

严重不良行为

一般事故

一般不良行为

7

造成重大网信安全事件

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范围内,造成重大网信安全事件的
2.认定标准:国家工信部《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工信部网安[2017]281号)定义的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工信部保[2009]156号)定义的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中国电信集团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定义的重大信息安全事件

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8

造成重大通信网络事件

1.行为描述:
(1)在中国电信范围内,造成重大通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通信网络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的
(2)供应商软件BUG造成重大通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通信网络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无法在一个月内提供修复版本/补丁的
(3)供应商硬件缺陷造成重大通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通信网络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无法在两个月内完成全网缺陷硬件更换的
2.认定标准:
针对行为描述(1):工信部《电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2009]187号)定义的重大通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中国电信全网重大通信事故/通信网络事件定义
针对行为描述(2)和(3):电信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

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特别重大事件

严重不良行为

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重大事件

严重不良行为

9

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1.行为描述:供应商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认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结果

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10

环保问题

1.行为描述:因供应商责任造成环保问题,并导致中国电信被政府环保部门通报或处理的
2.认定标准:电信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

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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