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五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汽修、服装等实训设备、电工电子机房及校园文化升级改造项目3包
2、项目编号: BB2020WHCGZ0263
3、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电工电子机房及校园文化升级改造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80万元
7、采购公告日期:2020年5月15日
8、开标日期:2020年6月4日9时00分
9、评审委员会名单:徐善祥(评标组长)、黄海、赵敏、朱梅、汪志初(采购人代表)
10、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金额:1.2万元
11、公告期限: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8日
12、中标人:
名称: 安徽悦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华府骏苑5栋2单元1508室,中标金额: 79.6万元
资格能力条件:/
质量:合格
业绩:/
获奖:/
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综合评标法得分:/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会议室室拼接屏、校园宣传LED屏、云桌面管理终端等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响应表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响应表 数量:详见投标响应表 单价:详见投标响应表 |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投标单位(供应商)必须将盖章的扫描件和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同时发送至251346209@qq.com邮箱。
统一受理部门:安徽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52-5088887,1366552477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五河县城西2800米处
联系人:汪志初
联系方式:0552-5062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五河县西城美墅14号楼14-1号
联系人:仲召辉
联系方式:0552-5088887,13665524777
五、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人投标响应表
3、中标人分项报价表
4、评审情况一览表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五河县职业技术学校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