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卷烟厂工控网络安全基础防护加固项目已经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批复,项目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疆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工控网络安全基础防护加固项目
2.2招标范围:从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安全服务支撑保障体系三个方面进行建设,工控入侵检测系统、工控安全监测审计系统、统一安全管理平台、工业网边界防火墙、工业安全区域隔离防火墙、工控主机安全防护、工控密码机、工控态势感知平台、日志审计系统、安全运维区交换机、TAP分流器等设备的安装、部署以及相应的集成开发,同时将前期已部署的工控安全设备纳入新工控网络安全体系管理。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金额超过100万元)
2.4工期:21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工期,至系统上线试运行为止,不含试运行期)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方案优化、深化、设备设施及材料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和联动、培训、交付等工作。
2.5项目地点(交货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2.6质保期:本项目自单项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人提供三年的质量保证服务。
2.7交验条件:
2.7.1.达到现行的国家及技术规范执行标准,并满足本招标文件的技术、验收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7.2.所购置的设备材料都需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所购置的设备材料性能可靠,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内容要求。
2.7.3 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完整的项目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
3.2财务状况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经审计后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经审计后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本单位自行出具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上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现场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3.2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3.3.3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需提交承诺书)。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评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报名采用线下或线上获取方式。
4.2现场缴费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9日10:30时至2024年10月10日19:0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每天10:30至13:00,16:00至19:00,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前往新疆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公寓楼22层)购买招标文件。
4.3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9日10:30时至2024年10月10日19:00时(北京时间),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PDF版或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汇招标文件费用可获取招标文件。
4.4开票方式: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的,则需提供:付款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名称、账号、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如付款方仅能提供单位名称或者付款方是个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开具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地址以到付形式寄出,如因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人未收到发票或因投标人信息填写错误开错发票,代理机构概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1:00时(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公寓楼22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概不负责。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提出,过期不予以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306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2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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