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德化紫洋陶瓷科技文化产业园项目-道路及边坡防护绿地工程监测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219.6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zzb【2023】145号-a
预算金额219.6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颜先生0595-28161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8
公告正文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德化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QZZB2023145-A

二、项目名称:德化紫洋陶瓷科技文化产业园项目-道路及边坡防护绿地工程监测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2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佰壹拾玖万陆仟肆佰玖拾玖元整(¥2196499元),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由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6、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31018日起至20231025日止。

六、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实行交易平台在线发售招标文件,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 10 18 日至20231025日(节假日正常发售),可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的注册中心“企业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登录入口”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文件(含技术规格等资料)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并以电话(0595-28161888)的方式通知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的“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18100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23118100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德化分中心(地址: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401单元三楼)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颜先生,联系电话:0595-2816188819959986542,传真:0595-22778333,邮编 362000。采购人:德化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东埔路5),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960310747

十一、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都将公布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十三、招标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滨城支行,户名: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5050165420709869999

十四、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科技支行,户名: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账号:13510501040007734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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