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哈铁铁路项目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10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12g-2023-wzjc-wz47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1891022167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哈铁铁路项目 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黑龙江 2023-08-1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CR12G-2023-WZJC-WZ47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000.0万元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哈铁铁路项目
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防落梁挡块、吊围篮、金属预埋件)
招标编号:CR12G-2023-WZJC-WZ47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新建哈尔至铁力铁路工程已由国铁集团、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国铁集团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哈尔至铁力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2]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为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哈铁铁路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新建哈铁铁路项目:新建哈铁铁路站前3标线路全长39.55km,起点里程DK64+500,终点里程DK104+050.21。本标段位于黑龙江省巴彦县及绥化市境内,为平原地貌,地形平坦,多为农田,主要为玉米地,河流附近种植水稻。标段起点开始沿鹤哈高速公路东侧敷设,其后线路在兴隆镇西侧约10km处、高速公路匝道南侧设兴隆镇西站,出站后于金山村跨越至鹤哈高速公路西侧,继续向北跨泥河后进入绥化市境内,之后连续跨过绥北高速公路、222国道后折向东,于绥化市城区南侧设绥化南站,出站后折向东北跨过绥巴公路,于万发村、小腰屯村间穿过后跨越既有滨北线,其后跨越鹤哈高速公路后到达标段终点。
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15.914公里(含站场路基),桥梁8座23.636公里,框架桥13座5339.95顶平米,涵洞12座365.62横延米,车站2座,箱梁制存梁场1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防落梁挡块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其产能配套的加工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8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具有招标物资近2年(2020、2021年连续两年)有国家认可检测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需同时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近质量技术标准;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二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2吊围篮(含检查梯)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生产商及经销商必须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吊篮年生产或销售的供应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6)供货业绩:有近两年的供货业绩达到100套,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不少于两份;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金属预埋件(含紧固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预埋件年产量不低于1000吨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 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不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月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商也需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供应产品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CRCC)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投标的产品具有2019-2022年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必须具有CMA标志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也可出具CAL标志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2019-2022年同类物资国家大中型建设工程两个及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8月-2023年8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8月-2023年8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2021、2022两年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产品质量纠纷败诉及合同纠纷败诉情况。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说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近一年内的刑事与民事案由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包件各个包件保证金均为2万元,只接受公对公账户线下打款,不接受保函。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足额按时缴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行贿、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以及各相应招标人所属工程公司黑名单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4.2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6日9时30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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