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静安区胶州路433、445号人才公寓改造软装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7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pzb0001
预算金额170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际航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蓝丹丹021-609528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8
公告正文

静安区胶州路 433、445 号人才公寓改造软装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3-PZB0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静安区胶州路 433、445 号人才公寓改造软装采购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70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隆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 170 万元,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安区胶州路 433、445 号人才公寓改造软装采购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静安区胶州路 433、445 号人才公寓改造软装采购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信息”名单;
5、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 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 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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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4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进行现场 报名、领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报 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 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450 号 1501 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450 号 1501 室)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静安区胶州路 433、445 号人才公寓改造软装采购安装工程
2、 项目编号:2023-PZB0001
3、 预算控制:人民币 170 万元,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标。
4、 项目主要内容:静安区胶州路 433、445 号人才公寓改造工程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 文件采购需求)
5、 交付时间:中标人需在经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 45 天内按要求完成物品生产、采购并 运至本项目工程地点组装、摆放、保洁工作,保洁必须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入住标准。按招标 人的批次要求进场安装,首批计划暂定在 2023 年 6 月前后开始(首批交付时间为预估时间,不能保证因其它可能的因素引致的延误或提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6、 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静安区胶州路 433、445 号】;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信息”名单;
5、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 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 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提交的资料:
1、 报名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3 日,每天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
2、 报名地点: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450 号 1501 室)3、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供应商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领购 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的 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本(售后不退)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3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 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
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450 号 1501 室)
五、招标答疑会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
招标答疑会地点: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450 号 1501 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递交地点: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450 号 1501 室)七、开标会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会地点: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450 号 1501 室)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九、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有效期限至 2023 年 4 月 3 日止。
2、 投标人购买中标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3 天以书面或 邮件形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隆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静安区胶州路 433、445 号
联 系 人:周际航
电 话:62770303-40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450 号 1501 室 联 系 人: 蓝丹丹
电 话: 021-60952899
电子邮件: dandan.lan@linfang.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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