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警械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809-24403gzg1040051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警械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0809-24403GZG104005101)
一、更正内容:

现对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警械装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09-24403GZG104005101)的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表。

二、其他公告内容

序号

位置

条款号

原文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4项“脚镣”第6点

6.耐腐蚀性:≥10级。

6.耐腐蚀性:≥7级。

2

8项“执法记录仪采集终端机”第10点

10.▲故障报警功能:当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产生网络中断、存储器溢出等异常情况时,应3s内在本地同时发出可听和可见报警指示,可听报警指示的声压应≥80dB(A),持续时间不小于5min,报警期间应可通过人工干预撤除可听报警指示。当有新的报警产生时,应能重新发出可听报警提示。可见报警指示应保持到故障完全恢复后才可消失。

10.▲故障报警功能:当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产生网络中断、存储器溢出等异常情况时,应3s内在本地同时发出可听和可见报警指示,可听报警指示的声压应介于65dB(A)~90 dB(A),持续时间不小于5min,报警期间应可通过人工干预撤除可听报警指示。当有新的报警产生时,应能重新发出可听报警提示。可见报警指示应保持到故障完全恢复后才可消失。

3

13项“连接式防暴喷雾警棍”第8点

▲8.催泪剂喷射性能:连接式防暴喷雾警棍催泪剂喷出为雾状,喷射距离≥2米,喷射时间≥4s,喷射速率≥7.0g/s。

▲8.催泪剂喷射性能:连接式防暴喷雾警棍催泪剂喷出为雾状,喷射距离≥1.7米。

4

13项“连接式防暴喷雾警棍”第14点

14.需执行标准:Q/SD32-2017《连接式防暴喷雾警棍》。

删除

5

23项“骑警头盔(半盔)”第3点

▲3.镜片:硬度达到2H的标准,透光达96%,防刮、防雾、防紫外线,配备易拆卸镜座系统和快插式锁扣系统。

 ▲3.镜片:雾度≤10%,透光≥85%,抗冲击、防雾、耐磨,应无能影响使用的破损、凹陷等损坏。

6

23项“骑警头盔(半盔)”第4点

▲4.内衬:速干功能纤维面料,具有吸湿排汗、透气等特性;高效的风循环除雾系统,头部和嘴部的开关式进风口,配合尾部和底部的出风口,骑行时可迅速排出呼吸产生的湿气,避免镜片起雾,保证视野清晰。

▲4.缓冲层应使用具有缓冲性能、能吸收碰撞能量、对人体无毒无害的材料;舒适衬垫应使用体感舒适、透气、对皮肤无毒、无害的耐用材料。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有关部门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98号

联系人:陈警官

电话:020-831155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人:田工

电话:020-83172166-844

电子邮件:hualunsibu@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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