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子东莞爱华电子C区生产宿舍配套项目-5号科研楼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640.4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5-441900-39-03-009165
预算金额6640.44万元
招标公司东莞市中电爱华电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吴森清0769-33503195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一和迭价咨询事务所
代理联系人梁顺恒0769-226596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东莞爱华电子 C 区生产宿舍配套项目-5 号科研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致:投标人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子东莞爱华电子 C 区生产宿舍配套项目-5 号科研楼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 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投资项目代码:2015-441900-39-03-00916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中电 爱华电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东莞市中电爱华电子有限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中国电子东莞爱华电子 C 区生产宿舍配套项目-5 号科研楼工程监理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虎门镇东莞爱华产业园内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中国电子东莞爱华电子 C 区生产宿舍配套项目-5 号科研楼位于东莞市虎门 镇东莞爱华产业园内,占地面积约 68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22018.82 平方米,建筑为多层民用,层数为地 上 3 层,层高为 12m+6m+4.5m,建筑高度为 25.8m,最大跨径为 10m。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66,404,474.46 元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中国电子东莞爱华电子 C 区生产宿舍配套项目-5 号科研楼工程监理服务 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为 35 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 起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为 11 个月,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 24 个月)。施工准备阶段及验收阶段监
理负责完成相关工作。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中国电子东莞爱华电子 C 区生产宿舍配套项目-5 号科研楼工程监理涉及的建
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园林工程、
白蚁防治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专业工程(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的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进行监理,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
成竣工验收及其它政府相关审批工作手续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对本项目范围施工的质量、
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具体按本工程施工招标图纸、设计
变更、施工合同、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监理;保修阶段,按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完成监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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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协助委托人完成相关政府报批报建手续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 级 工程监理资质。
3.2 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通 知》(东建质安〔2019〕31 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 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 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 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 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 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 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 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 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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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 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 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 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 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5)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5)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 或吊销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0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招标项目 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1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时间:2024 年 1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5.2 投标人必须通过交易系统在线上传投标文件,上述方式外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 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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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0 元。
7.2.1 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他: / 。
7.2.2 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
(1)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5)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 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向 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中电爱华电子有限公司;电话:0769-33503195;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赤岗骏马一路 2 号。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 规定的期限内。投诉原则上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向监督部门提出。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9-22203133;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 283 号。
8.2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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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一和迭价咨询事务所
招标人:东莞市中电笈华电子有限公司 洳重久
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赤岗骏马一路2号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无美路22号丰硕广场601
邮政编码: 523921 523000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吴森清 联系人:
梁顺恒
电话: 0769-33503195 电话: 0769-2265960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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