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梁春村村部道路挡土墙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德化县春美乡梁春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德化县春美乡梁春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源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梁春村村部道路挡土墙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德化县春美乡梁春村;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83146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叁级(含叁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贰级(含贰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26日至2021年03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自行到泉州源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化县龙浔镇龙津南路262号二楼 18859508968)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领取交易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4月07日0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提供,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施工合同后七天内退还。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3500元人民币(下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7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泉州源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化县龙浔镇龙津南路262号二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提交交易卡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德化网(http://www.dehua.net/)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春美乡梁春村民委员会;
地址:德化县春美乡梁春村;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506010367;
招标代理单位:泉州源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化县龙浔镇龙津南路262号二楼;
联系人:小郭;
联系电话:1885950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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