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油品检测(年度)询比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0450000-xj-2024-062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晨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3
公告正文

询比价公告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油品检测(年度)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4-12-09 09:25:38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10450000-XJ-2024-0624

采购单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4-12-12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2-13 09:3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12-12 10: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4-12-13 09:3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上传国家颁发的油品检测资质证明。

标书费: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0450000-XJ-2024-0624)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0450000-XJ-2024-0624)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油品检测(年度) 技术服务 1.000 承兑或电汇 鞍山冀东

收货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红塔街18号

详情描述

*报价单盖章上传,未上传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

一、    投标邀请函:

鞍山冀东公司大型设备润滑油站较多,为保证本公司润滑油站的稳定运行,也为了设备能够长久使用,特邀请具备相应工作能力的单位对本公司进行油品检测服务。

1、招标单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施工场地:投标单位。

3、维修内容:鞍山冀东水泥厂检测油样品为:齿轮油、液压油、汽轮机油等。

4、投标方式

依托互联网进行网上投标工作的方式执行,并且参与投标的单位可以在报价前就该项工作进行答疑工作。

二、    投标须知:

1、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上传国家颁发的油品检测资质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此次油品检测作业中所使用的人工、检测设备等影响完成该项检测工作的全部材料均由承揽方承担。

3、支付方式:以电子承兑或汇票形式支付。

4、检测的报价标准以完成该项检测工作所发生的各项附加费用的总和,作为该项工作的唯一有效报价(固定单价)。

5、承揽方参照委托方提供的检测时间及技术要求进行报价,并在报价表的右下部盖印本单位公章后视为有效报价。

三、        合同条件及形式

1、一般条件要求:

合同订制的标准(包含合同格式的要求)以及相关条件解释均参照《设备维修合同(示范文本)》的形式。

2、专项条件要求:

1)        一般情况是在收到油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分析报告,报告先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委托方,报告正本于次日快递寄送至委托方。若遇设备异常情况,按急样安排检测分析,在2个工作日内报出结果,报告和油品邮寄费用由检测方负责。

2)        项目报价为含税价格(含税率为6%专项增值税)。

3)        承揽方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用工方面的相应条款及法规。

四、        技术规范及要求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全系统损耗油L-AN (GB443-89)、齿轮油L-CKC (GB5903-2011)、液压油L-HM (GB11118.1-2011)等。

(1)      油液监测项目,各种设备用油的油液监测项目如下:

1)液压油监测项目:40℃粘度、水份、总酸值、污染度、光谱分析、铁谱分析等。

2)汽轮机油监测项目:40℃粘度、水份、总酸值、污染度、光谱分析、铁谱分析等。

3)齿轮油监测项目:40℃粘度、水份、总酸值、光谱分析、铁谱分析、污染度等。

(2)  在实际监测过程中,对于个别存在问题的油样,为了进一步分析诊断有关原因,需要检测成套检测项目之外的项目,具体检测项目按实际分析诊断需要来确定。产生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五、        评标、定标方法

承揽方按照委托方所提供的保养维修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包含人工费,检测工机具费、邮寄费等,影响完成该工作的所有附加费用),此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固定总价),招标单位不再支付此报价以外发生的其他费用。

评标依据:1、总报价低者优先。

六、   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按照实际检测油样品数量乘以相应的分项单价为每批次的实际结算量,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批次结算。投标方开具每批次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并交给招标方进行挂账,每批次费用总额招标方100%付款;付款方式为转账、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投标方保证开具发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果投标方开具的发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方除赔偿招标方因此所受处罚及其它经济损失外,还须向招标方支付违法、违规发票票面金额三倍违约金。

联系人

陈晨 / 15604221998

陈术博 / 15042295552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352108813

监督举报邮箱:zhy178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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