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水镇荷包村地块二“星光夜市”场地发包招标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014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旭超1325006221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28
公告正文
南水镇荷包村地块二“星光夜市”场地发包招标公告

珠海市南水镇荷包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荷包村地块二“星光夜市”场地发包(招标编号2022-014)进行第一次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荷包村地块二“星光夜市”场地发包。

2、招标内容:荷包村地块二“星光夜市”场地发包,将荷包村地块二“星光夜市”场地按目前现状整体进行发包(位置及地块情况详见附件)。总面积4000平方米,招标底价为120万每年。发包年限为5年,合同期满后即终止。免租期为3个月。中标人在经营招商环节中如收取入场费等任何形式的相关费用,均需获得发包人同意,并将每笔所收取费用的40%支付发包人作为分红。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期满无息退换。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安排。

3、具体发包细节详见合同书。

4、招标发包底价:年租金(最低发包价):不含税价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元每年即12个日历月,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发包底价,低于底价的均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发包价不含税费,其具体税费由中标人按中标价相应承担。

5、合同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60个日历月)。投标人需于中标后5日内签订合同。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元,投标人需于2022年6月27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代理机构账号:【户名: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体育场路支行;账号:3002 2010 2146 0700 0018】,转款请备注项目名称保证金,未按时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信用信息:(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

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2年6月218时30分起至2022年6月27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港路114号恒利工业园生活区5号楼南濠酒店大堂1层)。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方式:现场购买;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港路114号恒利工业园生活区5号楼南濠酒店大堂1层。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6月28日15 :0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接受响应文件地点/开(评)标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桥路扬州酒店斜对面)。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指定媒体发布:金湾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网http://218.13.181.51:81/xx001.asp。相关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1、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珠海市南水镇荷包村民委员会

招标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5602539527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段旭超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250062211

电子邮箱:47494618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港路114号恒利工业园生活区5号楼南濠酒店大堂1层

1、本次项目交易珠海市南水镇三资管理中心不承担因权属情况引起的连带责任。

2、承包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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