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弋阳县大东山建筑用砂岩、玄武岩矿采矿权招标出让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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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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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4/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弋阳县大东山建筑用砂岩、玄武岩矿采矿权招标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弋阳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方志敏大道中路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弋阳中心
场所: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弋阳中心1号开标室(上饶市弋阳县南岩街道招贤路6 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项目'">项目名称:弋阳县大东山建筑用砂岩、玄武岩矿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地理位置:弋阳县漆工镇
面积:0.95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3163550.527 | 39551500.804 |
2 | 3163614.263 | 39551650.016 |
3 | 3164550.616 | 39552098.451 |
4 | 3164469.571 | 39552324.588 |
5 | 3164233.101 | 39552312.505 |
6 | 3164184.042 | 39552418.506 |
7 | 3164196.583 | 39552456.602 |
8 | 3164039.573 | 39552716.486 |
9 | 3163983.343 | 39552640.430 |
10 | 3163801.125 | 39552361.832 |
11 | 3163637.279 | 39552506.775 |
12 | 3163407.664 | 39552221.516 |
13 | 3162984.532 | 39552023.419 |
14 | 3162894.233 | 39551964.626 |
15 | 3163117.897 | 39551484.954 |
* | 316.6 | 104 |
-1 ">
资源储量:建筑用砂岩矿4324.73万m3(11374.04万吨),建筑用玄武岩矿520.81万m3(1484.31万吨)。合计4845.54万m3(12858.35万吨)。
开采标高: 316.6米至 104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采矿方式:露天开采。 开采规模:150万m3/年(400万吨/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严格按照“三合一”方案开采和生态修复
拟出让年限:31年
起始价:1570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信用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或企业法人必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5)投标人必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必须未被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违法企业名单。(7)投标人必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招标
招标时间:2023年05月04日
地点:弋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经资格审核通过,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方可取得投标资格,领取招标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2023年04月07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到江西积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环球商务中心1505室)报名。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分
八、风险提示
1.投标人需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充分理解本招标公告风险提示及有关情况说明的所有内容。 2.投标人应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3.由于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由此带来的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答疑回复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同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其他内容
(一)矿山建设用地依照《江西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应取得自然资源等部门批准,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二)中标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依法从事矿山建设、生产活动,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工作,防止水土流失,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 (三)投标人有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应当与采矿权所在地的乡政府联系,风险自行评估。 (四)根据弋阳县产业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该矿山产品深加工工业场地原则上统一规划在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内,实现企业聚集式发展和统筹规划管理,不在矿权范围内或附近规划。 (五)本次招标出让的采矿权为“净矿”出让,我县已完成了矿山土地征收、青苗补偿、三杆四线及坟墓等迁移、矿山开采运输道路的修造、居民住宅的拆迁补偿等工作,以上政策处置费共计15亿元不在采矿权起拍价内,中标人须在成交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日起算1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政策处置费(总金额的 30%,即4.5 亿元)支付给弋阳县财政专户(户名:弋阳县财政局,账号:1512213009024906708,开户行:工商银行弋阳支行)。剩余资金按第二年度同一时间缴纳总金额的30%,即4.5亿元;第三年度同一时间缴纳总金额的40%,即6亿元,逾期未缴纳的按2‰加收欠款本金滞纳金。 (六)考虑新材料产业园各项目建设周期进度,要求中标人中标后尽快建设,必须确保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投产后产品保供不受影响,否则可能会与下游企业存在保供方面的法律风险。 (七)该矿权距离新材料产业园约25公里,根据环保总体要求和地方 353国道通行能力制约因素,该矿山至新材料产业园25公里左右距离采取环保型全封闭皮带廊道输送(如果运输能够达到要求另行商议),减少对周边环境、居民生活造成影响,请中标人到现场充分踏勘了解,由中标人自行建设。 (八)新建矿山应当办理齐全相关环保等相关手续方可开采,矿山原则上正式投产后1年内须通过绿色矿山评估验收。 (九)凡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视为对本方案所有条款完全响应。
本公告在弋阳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弋阳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弋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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