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定点帮扶及助力示范乡村振兴物资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金额
39.7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JTSZZB2024-03
预算金额39.72万元
招标联系人-0906-213027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成成185099440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定点帮扶及助力示范乡村振兴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FCG-JTSZZB2024-03  

    项目名称: 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定点帮扶及助力示范乡村振兴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3972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定点帮扶及助力示范乡村振兴物资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972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为哈巴河县哈巴河村采购一批振兴物资(包含6台扫码式望远镜,2座定制大型秋千,28张定制休息座椅,5台自动售货机,1部无人机,1套照相机,1台自助照相打印一体机,14辆定制观光爬犁,4辆定制观光马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个日历日内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定制产品(大型秋千、休息座椅、观光爬犁、观光马车)技术设计效果图,待采购人审定后发出书面通知7个日历日内完成制作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符合2.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3 中小企业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10%评审优惠(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化评审,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询价通知书,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参加询价会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报名或报名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召开询价会,供应商须在本项目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响应文件的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7.供应商在询价会开始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展询价会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8.供应商可在本项目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在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进行在线签到。
9.监督电话:0906-2130267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阿勒泰市交通路40号

联系方式:0906-2130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佰颂广场亦岚酒店6楼

联系方式:18509944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成成

电 话:18509944088






附件信息:

  • 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定点帮扶及助力示范乡村振兴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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