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通行车辆租赁询价函
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交供应链采购系统三级采购平台及以上的装备供应商,具备机械设备租赁业绩,有销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标的:通行车一辆。
3、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质保书随货交需方收货联系人。
4、供应数量规格:详见附件
5、租赁时间:暂定2024年4月30日。
6、交货地点:海南省儋州市洋浦港码头
7、验收方式:符合附件要求
8、租赁方式和费用负担: 月租 ,需方支付租金。
9、结算单价确认: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0、付款方式:
(1)每月底开始办理结算。
(2)付款前,供方需提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财务收据给需方,需方在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相应款项。
11、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如因供方原因不能按时到达,每延误1小时,支付200 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3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5 %作为违约金。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运输船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需方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5 %作为违约金。
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租赁款中直接扣除。
12、投标报价单的递交: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25日17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上报价。
13、开、评标:招标人于2024年4月28日10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综合对投标人报价、信誉、实力等因素进行评议并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有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的权力特别是不合理价格,并对此不作任何说明或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14、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后在 7 日内前来招标人所在地签订租赁合同
招 标 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州湾街道广州路10号一带一路大数据园B2栋
邮 编: 222042
联 系 人: 宋翔
电 话:18702962943